河北現史上最嚴打擊傳銷通告 限傳銷人員10天內自首
熱直銷網快訊:2020年6月18日,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于嚴厲打擊傳銷違法行為的通告》,該通告要求傳銷人員10天內自首,可從輕處罰或免于處罰;并限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進行傳銷活動的房主在15天內主動解除房屋租賃關系,否則將處5萬元以上的罰款。
另外,該通告還規定,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的,除了處罰外,還要移交給相關部門處理,并在新聞媒體曝光。以下是該通告全文:
關于嚴厲打擊傳銷違法行為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為徹底鏟除我縣傳銷毒瘤,維護社會穩定,現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打擊傳銷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現就嚴厲打擊傳銷違法行為公告如下:
一、傳銷屬違法行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傳銷活動。對參與傳銷的組織和人員依照《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予以嚴懲。
二、對傳銷行為的組織者、策劃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凡在我縣轄區內從事傳銷的人員,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主動向市場監督管理、公安機關自首的,可依法從輕處罰或免于處罰。
四、凡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進行傳銷活動的房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應當主動解除房屋租賃關系,逾期未解除房屋租賃關系的,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進行傳銷違法活動的,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外,并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并在新聞媒體曝光。
六、對在專項行動中不服從檢查、暴力抗法、威脅、報復執法人員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嚴懲。
七、對積極配合打傳工作,實名舉報傳銷活動以及為打擊傳銷活動提供幫助的組織和個人,經縣打傳辦調查屬實后,依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給予獎勵。
舉報電話:110或5580109
大城縣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18日
鄭重提醒您要警惕以下六種種傳銷模式:
一、警惕以“1040工程”、“純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為噱頭,以“參觀”“考察”“投資”為幌子騙取他人來異地非法聚集的“拉人頭”式傳銷。
二、警惕以“愛心互助”、“慈善互助”、“愛心資助貧困學子”、“消費養老”等為幌子,承諾高額回報來吸引投資或購買相關產品,并把發展的下線按層級和人數給予高額返利的“偽公益”式傳銷。
三、警惕以“消費返利”、“消費多少返多少”、“免費購物”、“循環消費”為噱頭,采取拉人頭方式騙取會員加入,實際是用后續入會人員的繳費來維系返利的金融傳銷騙局。
四、警惕以互聯網金融的名義承諾高回報高收益,引誘投資的傳銷騙局。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一旦資金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
五、警惕以“邊旅游邊賺錢”、“旅游創業”、“旅游直銷”為旗號,通過添加微信好友形式發展下線,拉人入會交費的傳銷形式。
六、警惕以“零擼”、“糖果”、“虛擬貨幣”、“數字資產”為旗號,通過拉人頭方式騙取會員加入,實際是用入會人員購買來“糖果”等維系返利的新型傳銷騙局。
再次提醒廣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對于以上新型傳銷形式,不要被裹上愛心外衣、現代金融外衣、免費購物外衣、邊旅游邊賺錢的外衣所迷惑,遠離傳銷陷阱,避免財產損失。如果發現傳銷活動線索,請及時向工商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此文來源龐氏騙局預警平臺綜合,版權歸原作者,如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