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擬草案禁止講座推銷保健品
《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二審稿)》(以下簡稱條例)昨提請湖北省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以會議或講座等形式,現場銷售保健食品,否則可處貨值金額20倍罰款。
草案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以會議或講座等形式,宣傳推介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時,不得作虛假或誤導消費者的宣傳,不得進行現場售賣。違反該規定,將會被沒收違法所得和相關產品,還要受到罰款,貨值金額不足5000元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5000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
草案還明確禁止食品加工小作坊生產聲稱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違反規定者,除要沒收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也要罰款。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2000元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2000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