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探索打擊傳銷社會化途徑 擬提升至“人民戰爭”
被稱為“經濟邪教”的傳銷,以其涉及人員多、受眾毒害深、社會危害大等特點,嚴重侵蝕了社會肌體,影響了社會的穩定。打擊傳銷,既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法定職責,也是政府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社會管理職能作用,積極構建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協作負責、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監督機制,發揮多元監督作用,實現打擊傳銷的社會化,達到對傳銷活動的長效打擊,應是基層工商部門積極探索的課題。
一、傳銷活動社會化的特點
1.傳銷的“媒介”不斷翻新。當前的傳銷從傳統的商品傳銷,逐漸演變成以“介紹工作、合伙生意、網友會面”等為主要方式的“拉人頭”,并新增虛擬所謂投資項目的原始股權或某類商品的期權投資等資本運作手段為傳銷主要媒介。本局今年查辦的吳某組織網絡傳銷案件,就是虛擬的所謂“E瑪國際股權”投資項目。
2.傳銷的方式不斷變化。一是洗腦式精神控制由傳統的集中面對面授課向分散式授課及人身自由控制轉變。二是異地傳銷不斷增加,傳銷呈現跨區域的特點。即人員至異地通過所謂介紹工作、項目投資等為由誘騙親友參與傳銷。如皋工商局2010年查處的一起涉案63人的傳銷案件,涉案人員均為四川、廣西、湖北等外籍人員,該63人中除9名組織者外,其余人員均為組織者以找工作等方式為由而被騙至如皋的。三是網絡傳銷日趨突出。互聯網成為傳銷新的載體,通過繳費獲得網絡會員注冊資格,發展下線人員通過網絡進行,傳銷網絡分布更散。
3.傳銷的隱蔽性、欺騙性不斷增強。組織或參與傳銷的上下線之間的聯系主要通過電話、短信及QQ的聊天功能等手段進行,傳銷人員的活動趨于分散,執法機關發現傳銷活動的難度加大。同時,編造暴富神話,通過所謂的原始股權并借助網絡操作,使得民眾難以識別。
二、打擊傳銷現行機制的局限性
近年來,雖然各級公安、工商機關等職能部門對傳銷的打擊一直保持高壓態勢,但因傳銷以增強隱蔽性、欺騙性等方式翻新、變化手段,再加上行政機關發案查處困難等原因,使傳銷屢禁不絕,危害社會。從近年查處的多起傳銷案件分析,行政機關打擊傳銷的單一機制存在以下局限:
1.信息不暢、發案機制不健全。由于缺乏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長效監督機制,再加之傳銷活動的隱蔽性特點,導致傳銷活動的發案以受害人親友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覺悟之后的舉報發案居多,而執法部門主動巡查發案及社會一般公眾舉報極少。
2.方式單一、查處打擊困難。由于傳銷活動存在偶發性、突發性特點,執法機關對傳銷的打擊機制跟不上傳銷的發展變化,往往發案后,執法部門突擊查處,工商、公安單兵作戰,其他部門參與較少,信息不暢通,執法合力不夠。發案后,由于涉案人員分散、參與人員不配合、組織頭目異地控制,再加之傳銷運用網絡手段后,傳銷的調查取證艱難,掌握不了傳銷的組織網絡,對傳銷的骨干頭目無從打擊。
3.手段有限、打擊效果不佳。由于打擊傳銷的調查取證困難、耗費人力物力大、經濟效益少等諸多原因,導致各地、各職能部門各自為戰、被動應付,碰到傳銷事件時以搗毀窩點、聚散人員為首選,對傳銷組織及骨干無能為力,往往是甲地被搗毀,乙地又發生,治標不治本,打擊傳銷的效果不佳。
三、打擊傳銷的社會化途徑
隨著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人民群眾對涉及切身利益問題的市場秩序要求更高,化解社會矛盾的任務就更加艱巨。要長效打擊傳銷這種以“以點石成金,快速致富”為誘餌、誘騙不明真相的社會公眾上當的災害性非法行為,工商部門應進一步增強新形勢下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的使命感、責任感,把打擊銷與加強社會管理緊密結合起來,在管理思想上實現重行政執法向創新工商行政社會管理轉變,管理環節上實現由重事后處置、輕源頭治理向更加重視源頭治理轉變,在管理方式上實現由重行政部門打擊、輕宣傳防范向更加重視整合社會資源打防并舉、標本兼治轉變,發揮多元監督作用,創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市場經濟發展環境。
1.整合執法資源,提升綜合執法效能。
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查處傳銷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并根據需要,建立查出傳銷工作的協調機制,對查出傳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苯⒄y一領導,職能部門協作的監督打擊機制,發揮綜合效能,實現打傳工作的標本兼治。
?。?)建立聯動監管機制,長效管理。由政府統一領導,將打擊傳銷納入政府社會綜合治理的工作重點,納入政府專設機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實施社會化管理,充分整合公安、工商、商務、教育、金融、電信等各方行政執法資源,建立緊密型的部門協作聯動,促進全面履行職能,形成合力,強化巡查及網絡監管,完善懲防體系,確保對傳銷的長效打擊。
?。?)建立聯合打擊機制,綜合管理。充分發揮公安部門信息管理技術強、專業化水平高等管理優勢,實現工商與公安兩部門的傳銷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同時,試行成立預備制的打傳專業執法隊伍,工商或公安機關發現傳銷線索時,聯動協作,在查處過程中,對涉嫌犯罪的,工商機關即時移送公安機關,不構成犯罪的,由工商機關直接查處。
(3)建立區域協作機制,全面管理??山梃b銀行“同城通兌”方式,試行打擊傳銷相關行政機關本系統內通查模式。一經發現傳銷,對跨區域的涉案人員啟動聯合調查預案,協助及時掌握證據。去年以來,如皋工商局聯合公安機關查處的三起傳銷案件,均是運用以上機制,而成功查辦。
2.引導公眾參與,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
傳銷組織者要實現傳銷目標,往往利用親情、友情、名利等誘因,采用誘餌現身說法等花樣百出的手法,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最大限度地刺激社會公眾的購買欲望,誘發消費沖動,實現傳銷目的。增強群眾的識別能力,自覺拒絕傳銷行為,整合社會資源,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營造濃烈的社會化管理氛圍,讓傳銷象“過街的老鼠”無立足之地。
?。?)建立打傳信息公開、警示機制,提升社會公眾的識別能力。公安、工商等執法機關在辦結傳銷案件后,依據《打擊傳銷條例》的規定,將查證的傳銷項目、傳銷組織及涉及的傳銷人員信息,在錄入內部數據庫的同時,在涉及范圍的社會媒介發布,引起警示。這樣,相關部門、基層組織在對流動人員進行檢查時,就可以利用網絡將人員信息進行比對,如發現此人以前參加過傳銷活動,則及時通知當地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該人員的監控管理;如發現該人員繼續從事傳銷活動,則立即通知相關部門予以查處,讓傳銷活動沒有生存空間。同時也可讓參加傳銷人員的親友、同學、同事自覺抵制,防止上當受騙。
?。?)建立常態宣傳機制,改變宣傳方式,增強宣傳效果。在傳統宣傳方式的基礎上,應增加典型案例曝光、定期通報等方式,結合傳統宣傳媒介、借助網絡,特別是點擊率較高的網站,將傳銷的項目、組織、傳銷的方式讓公眾知曉,提高公眾的判別能力。
?。?)建立社會化的綜合治理機制。在鞏固“無傳銷社區、無傳銷校園創建”等已取得成績的基礎上,強化鎮、村、社區、居委會(村民小組)、物業、企業的綜合管理,將“無傳銷社區、校園、企業”等創建活動納入社會綜合治理的考核范圍及文明單位的驗收指標,加大考核力度,讓社區、學校、農村村民組織等基層組織主動參與打擊傳銷的社會監督。
3.執法打擊與公眾監督聯動,實現打擊傳銷的社會化管理。
將執法部門的打擊職能與社會公眾的廣泛監督有機整合,構建打防并舉的綜合治理機制,實現對傳銷的社會化長效打擊。
?。?)暢通投訴舉報機制。整合公安110接處警、工商12315接受投訴舉報等行政資源,將二者信息有機共享,方便群眾的投訴舉報,做到一方接報,整體聯動。
(2)建立信息報送備案機制。由社區、居委會、社區(村民小組)、物業及相關中介機構將出租房情況、外來人口管理等情況信息定期向公安、工商等機關報送備案,便于兩部門及時掌握相關人員情況。
?。?)建立打傳信息反饋機制。工商、公安在查處有關傳銷案件后,將傳銷涉及的人員、區域,傳銷的手段,傳銷的方式等向社區、學校等單位反饋,利于基層單位了解傳銷的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