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稀土傳銷騙局破滅 5級區域經理獲刑3年
法制網訊 記者徐偉 近日,重慶市梁平縣法院宣判了一起打著“土投資入股”旗號的傳銷活動案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趙華千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2萬元。同時,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2011年3月以來,趙華千通過在老家梁平縣屏錦鎮的親友關系,利用所謂“美國稀土投資公司”全球交易平臺,憑借其會員網站系統在梁平發展人員。為了吸引群眾認購100美元到1萬美元不等的股份,趙華千謊稱這家稀土投資公司擁有美國最大的稀土礦產資源開采權,具有美國軍工背景,是美國政府授權的唯一稀土戰略物資儲備中心,“美國稀土投資”(網址是www.mgxitu.com)是全球唯一的稀土交易平臺。同時,宣傳稱“黃金有價,稀土無價”,“稀土投資入股”后在5年到10年間會給參與稀土投資人最高20倍的高額回報。該公司主要通過租用美國服務器,在香港設置所謂“美國稀土投資公司”全球交易平臺。
經審理查明,加入該組織至少以660元購買1手虛擬電子貨幣獲取會員資格,會員持有股份數量可以多次升級,一個賬號最多只能購買100手,再買只能注冊新賬號;每個會員可以享受一定比例分紅,但收回成本后每月發展一個加入該組織或本人升級才能繼續享受分紅;該組織根據投入大小及發展會員多少設立了從普通參與者、次次級報單中心、次級報單中心、本級報單中心、區域經理(分5級)從低到高不同級別,不同級別的人可以根據發展人員多少獲得銷售傭金、團隊管理傭金、區域經理傭金等。所有回報運用虛擬美元電子幣支付方式,按會員級別對應比例計算,通過分紅、發展下線賺取傭金和初次報單費等方式獲取下線的錢財。趙華千是該組織的5級區域經理。其在重慶市梁平縣先后發展了陳某、周某、劉某、曹某等骨干人員,陳某等骨干人員又發展了其他骨干。截至2014年1月6日趙某投案,其在本縣發展下線超過了160人,已查明涉案金額超過90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華千以稀土投資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以高額回報引誘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