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3年直銷企業經營額達30億 從業人員超4.2萬
圖1:工商人員向居民發放宣傳材料。
圖2:吉林工商局召開2014年在吉直銷企業座談會。
“截至目前,在吉林開展經營活動的直銷企業已有20家,直銷從業人員達4.2萬人,店鋪1483戶,服務網點623個。2013年,吉林直銷企業經營額達30億元,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在近日召開的全國直銷監管工作座談會上,吉林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本報記者了解到,這一系列成績的取得,得益于吉林省工商局以規范為(博客,微博)重,以發展為先,著力在直銷監管工作中推動四個轉化。
注重自律外在推力轉化為內生動力
近幾年直銷市場發展很快,針對部分直銷企業重視銷售發展,忽視規范管理等傾向性問題,吉林工商部門通過強化企業自律,以規范發展激發直銷企業內生動力,壯大整體實力。
為此,吉林省工商局注重抓小抓早,督促企業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直銷企業拿到牌照伊始,局領導就通過親自調研、約談企業負責人、監管人員實地指導等多種方式為直銷企業夯實制度基礎。同時,健全完善企業自律機制,廣泛開展直銷企業交流活動。一方面,引導企業樹立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要求企業認真開展自查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自我糾正和改進;另一方面,制定《吉林省直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公約》,規范企業直銷行為。此外,吉林省工商局還通過強化宣傳,增強企業守法意識,從源頭上杜絕直銷企業為拓展市場、追求短期利益,與不規范企業、傳銷團隊搞戰略合作等違規行為。
分類監管巡查監管轉化為信用監管
隨著直銷市場的快速擴容,行業發展呈現良莠不齊,如何加強直銷監管成為擺在工商部門面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為解決市場主體增多與監管難度增大這一突出矛盾,吉林省工商局通過實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探索出一條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執法效能的重要途徑。
據了解,從2010年開始,吉林省工商局開始建立直銷企業基礎信息檔案,對全省直銷企業分別建立了直銷企業、省級分支機構、經銷商和服務網點檔案,詳細記錄了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經銷商和服務網點監管情況、履行社會責任情況以及經營情況。同時,根據平時掌握的直銷企業投訴情況、違規經營情況和行政處罰等信譽情況,將直銷企業分為4個類別,并據此建立了信用分類檔案。
信用分類檔案為開展針對性監管提供了重要依據。依據檔案,該局對守信企業鼓勵其擴大直銷區域、自我檢查與規范;將失信企業作為監管重點,不定期對其檢查指導,約見約談,開展警示提示和告誡。據不完全統計,今年吉林省直銷企業主動調整、制定和實施有關制度、措施31項,開展法律培訓189場次,對64名不符合要求的直銷員解除合同,自查處理違規行為67次。
在省工商局的引導下,企業開始自覺按照守信企業標準要求約束自己;向規范靠攏,堅持依法經營已成為直銷企業的一種自覺行動。
行政指導剛性約束轉化為柔性監管
在將巡查監管轉化為信用監管的同時,吉林省工商局還注重強化行政指導,將剛性約束轉化為柔性監管,增強執法效能。
據了解,吉林省工商局把行政指導融入日常監管工作,作為直銷監管的重要舉措。該局每年都組織全省工商系統深入直銷企業進行走訪,對直銷企業服務網點建設、處理退換貨糾紛、健全退換貨制度、產品推廣等重要活動進行現場指導,提出意見和建議;定期召開直銷企業座談會,對有違規苗頭的直銷企業,及時約談企業負責人,進行提醒、告誡,督促其嚴格自律、依法經營;在全省探索推行工商機關行政建議制度,對直銷企業的輕微違法行為及時發出行政建議,提出指導和整改意見,由企業自行糾正,對被處罰的直銷企業在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后提出行政建議,責令企業認真查找原因,強化內部管控,積極整改提高。據悉,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吉林省工商機關對直銷企業總部及直銷企業分支機構共發出行政建議書24份。
吉林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行政指導不僅創新了直銷監管執法服務手段,提升了執法服務層次,同時也得到了廣大直銷企業的廣泛認同。
能力建設重處罰轉化為重監管
為從根本上避免趨利執法的傾向,吉林省工商局從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市場監管兩方面入手,強化執法能力建設,通過完善監管制度,規范監管執法行為,保障了執法工作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
據介紹,該局制定出臺了《吉林省直銷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對監管機構、職責、監管內容、案件查處都做出了明確規定;下發《加強行政執法案件管理意見》,對直銷案件實行報備審批制度;聽取基層執法人員辦案工作匯報,加強對查辦案件工作的審查和監督。“近兩年,我們在會同相關部門部署開展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時明確規定,在專項行動期間,發現直銷企業違法案件線索都要向上級局報告,查處直銷企業的案件由市、州和省級機關處理,縣級工商部門不再查處直銷企業違法案件。”吉林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說,這樣逐步統一了執法標準,減少了執法的隨意性。
另一方面,吉林省工商局也加大了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打著直銷旗號從事傳銷的違法行為,在嚴格監管的同時對直銷企業提供指導服務,收到了顯著效果。
數據顯示,吉林省工商機關5年來查處直銷違法和傳銷案件148件,罰沒金額1.36億元。其中,查處非直銷企業違法直銷及傳銷案件123件,罰沒1.1億元;查處直銷企業違規案件25件,罰沒2600萬元,分別占查處直銷違法和傳銷案件總數的17%和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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