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保健品等網絡虛假廣告屢見不鮮 告如何“治根
熱直銷網訊,日前,懷化長懷醫院醫療廣告等四款百度信譽V體系中的商業推廣,被國家工商總局公告為嚴重違法廣告,而至截稿日,記者仍能搜索到此違法廣告。在網絡上,醫藥、保健品等虛假廣告已屢見不鮮。網絡虛假廣告為何屢禁不止,又該怎樣進行整治?
網絡不是法律監管的空白地帶
四月中旬,P2P網貸平臺“旺旺貸”突然失去聯系,大量投資者被卷走投資款項。據統計,涉及的近千名投資者中,損失金額少則千元,多則上百萬元。與傳統P2P平臺“跑路”案件有所不同,部分“旺旺貸”投資者是通過百度推廣接觸到這家網貸平臺的。此后,百度宣布大規模清理不良P2P網貸平臺。
“旺旺貸”跑路事件,暴露出我國目前互聯網廣告中魚龍混雜的亂象。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告訴記者,隨著網絡的普及,人們對互聯網的依賴性越來越大,虛假廣告、金融詐騙等網絡虛假信息泛濫對人們生活的危害也日益凸顯。
網絡虛假廣告由來已久,為何屢禁不止?法律專家姚克楓介紹說,網絡具有快速傳播的特點,對網絡進行實時監管的成本高,而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成本低。高額利益與較低的違法成本完全不對稱,使得不少虛假廣告發布者選擇鋌而走險。而沒有盡到審查義務的網絡推廣企業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目前大部分網民通過百度、360等搜索引擎直接輸入關鍵詞查找網站,搜索引擎成為網民進入網站的重要入口,也成為虛假廣告泛濫的重要領域。有些搜索網站采用“競價排名”商業模式推廣的商業廣告中,不乏虛假廣告。
搜索引擎推出的“競價排名”商業模式算不算廣告,一度引起社會爭議,也引發了監管難題。對此,劉俊海表示,“白馬也是馬”,搜索引擎向用戶宣傳商品或服務,并收取相應費用,這屬于典型的廣告行為,現行的廣告法能涵蓋這些新興廣告類型。為平息搜索引擎、民眾對于這一問題的爭議,以便于監管,劉俊海建議,應將搜索有償推廣等新媒體廣告形式在《廣告法》中進行明確界定。
搜索網站應加強自律
國家工商總局、中宣部、公安部等13部委去年聯合發布的《2013年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明確指出,加強對大型門戶網站、搜索類網站及醫藥類網站的廣告監管監控,及時查處虛假違法廣告。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定期在網站上對嚴重違法廣告進行公告。
劉俊海表示,面對海量的網絡信息,行政部門對網絡廣告的監管基本不可能覆蓋到全部,網站自律因此變得更為重要。尤其是作為互聯網重要入口,搜索引擎公司有審查廣告是否真實合法的義務,應主動擔當,承擔起站崗把關的責任。
在廣告利益面前,缺乏監管的搜索引擎能否真正自律?早在2012年11月,百度、360、騰訊等12家互聯網搜索引擎服務企業聯合簽署了《互聯網搜索引擎服務自律公約》,旨在規范互聯網搜索引擎服務,保護互聯網用戶的合法權益。從近期不斷爆出的網絡虛假廣告來看,《公約》收效甚微。
劉俊海認為,“競價排名”等模式帶來的廣告收入是搜索引擎公司主要的收入來源,讓其自律并不容易。他同時表示,網絡虛假廣告將嚴重損害用戶對搜索引擎的信任,一旦有更多選擇,用戶將會大量流失。要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站得住腳,自我凈化、構筑消費者友好的網絡環境將是搜索引擎公司的必由之路。
消費者勇于提起訴訟、積極維權將是迫使網絡公司自律的重要因素。專家表示,新消法已正式實施,遇到大規模的虛假廣告時,消協可以提起公益訴訟,從而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提高維權收益。行業協會也應充分發揮作用,制定行業規范,幫助企業規范行為,實現行業的綠色健康發展。
網絡不是法律監管的空白地帶
四月中旬,P2P網貸平臺“旺旺貸”突然失去聯系,大量投資者被卷走投資款項。據統計,涉及的近千名投資者中,損失金額少則千元,多則上百萬元。與傳統P2P平臺“跑路”案件有所不同,部分“旺旺貸”投資者是通過百度推廣接觸到這家網貸平臺的。此后,百度宣布大規模清理不良P2P網貸平臺。
“旺旺貸”跑路事件,暴露出我國目前互聯網廣告中魚龍混雜的亂象。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告訴記者,隨著網絡的普及,人們對互聯網的依賴性越來越大,虛假廣告、金融詐騙等網絡虛假信息泛濫對人們生活的危害也日益凸顯。
網絡虛假廣告由來已久,為何屢禁不止?法律專家姚克楓介紹說,網絡具有快速傳播的特點,對網絡進行實時監管的成本高,而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成本低。高額利益與較低的違法成本完全不對稱,使得不少虛假廣告發布者選擇鋌而走險。而沒有盡到審查義務的網絡推廣企業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目前大部分網民通過百度、360等搜索引擎直接輸入關鍵詞查找網站,搜索引擎成為網民進入網站的重要入口,也成為虛假廣告泛濫的重要領域。有些搜索網站采用“競價排名”商業模式推廣的商業廣告中,不乏虛假廣告。
搜索引擎推出的“競價排名”商業模式算不算廣告,一度引起社會爭議,也引發了監管難題。對此,劉俊海表示,“白馬也是馬”,搜索引擎向用戶宣傳商品或服務,并收取相應費用,這屬于典型的廣告行為,現行的廣告法能涵蓋這些新興廣告類型。為平息搜索引擎、民眾對于這一問題的爭議,以便于監管,劉俊海建議,應將搜索有償推廣等新媒體廣告形式在《廣告法》中進行明確界定。
搜索網站應加強自律
國家工商總局、中宣部、公安部等13部委去年聯合發布的《2013年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明確指出,加強對大型門戶網站、搜索類網站及醫藥類網站的廣告監管監控,及時查處虛假違法廣告。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定期在網站上對嚴重違法廣告進行公告。
劉俊海表示,面對海量的網絡信息,行政部門對網絡廣告的監管基本不可能覆蓋到全部,網站自律因此變得更為重要。尤其是作為互聯網重要入口,搜索引擎公司有審查廣告是否真實合法的義務,應主動擔當,承擔起站崗把關的責任。
在廣告利益面前,缺乏監管的搜索引擎能否真正自律?早在2012年11月,百度、360、騰訊等12家互聯網搜索引擎服務企業聯合簽署了《互聯網搜索引擎服務自律公約》,旨在規范互聯網搜索引擎服務,保護互聯網用戶的合法權益。從近期不斷爆出的網絡虛假廣告來看,《公約》收效甚微。
劉俊海認為,“競價排名”等模式帶來的廣告收入是搜索引擎公司主要的收入來源,讓其自律并不容易。他同時表示,網絡虛假廣告將嚴重損害用戶對搜索引擎的信任,一旦有更多選擇,用戶將會大量流失。要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站得住腳,自我凈化、構筑消費者友好的網絡環境將是搜索引擎公司的必由之路。
消費者勇于提起訴訟、積極維權將是迫使網絡公司自律的重要因素。專家表示,新消法已正式實施,遇到大規模的虛假廣告時,消協可以提起公益訴訟,從而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提高維權收益。行業協會也應充分發揮作用,制定行業規范,幫助企業規范行為,實現行業的綠色健康發展。
- 醫藥,保健品,虛假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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