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再爆南京中脈科技涉嫌傳銷 推薦VIP用戶可獲高額提成
花3.2萬元可以購得多件保健產品,同時獲得VIP資格,獲得經銷商資格,今后可以以8折的優惠價格拿貨。而推薦成功一位VIP,便可以拿3200元的提成。如果加入了鉆石俱樂部,更能享受高額分紅……近日,有投訴人向江南時報反映,靠著可獲抽成的“致富傳說”,南京中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脈科技”)不斷拉人加盟,涉嫌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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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京江寧經濟開發區的南京中脈保健品有限公司。 江南時報記者 秦懷珠 攝
介紹加入成為VIP的人越多
即便沒有銷售也一樣獲得收入
接到舉報后,記者昨天以消費者的身份,來到位于鼓樓區城市名人酒店的南京中脈科技有限公司暗訪。公司展廳內展示了眾多保健產品。記者向該公司的一位負責人表示了購買意向后,對方警覺地表示,中脈科技是直銷企業,想購買產品必須通過經銷商。其產品與安利等直銷產品一樣,購買達到一定數額,可以成為會員、經銷商。
隨后,在他的指引下,記者又來到了位于南京新街口正洪大廈12樓的一家“中脈·道和養生館”。記者詢問接待人員如何購買中脈科技的產品,如何才能優惠,對方立即叫來了辦公室里的一位陳姓女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只要購買一套價值3.2萬元的全套商品便可以成為VIP,即經銷商。成為經銷商后,便可以以8折的優惠價格拿貨,也可以分享給身邊的家人、朋友,每推薦成功一位VIP,便可以拿10%的提成,也就是3200元。后期可以投資30萬元成為一級店,這樣就能以五折價格進貨。
“介紹加入成為VIP的人越多,即便沒有銷售,也一樣獲得收入。”她笑稱,記者之前去的位于城市名人酒店的公司只負責管理,不可以直接銷售。經銷商拿貨,需由特定的“熟人”負責供貨。
一個床墊零售價達2萬多
4瓶果蔬汁飲料賣3000元
3.2萬元究竟能買多少中脈科技的商品?據了解,包括枕頭、床墊、護腰等護具,以及保健品、凈水機等多件。
記者注意到一款名為“中脈遠紅磁性保健功能床墊”的產品,售價為2萬多元,功效標明有“治療百病、活血”的作用。然而,記者詢問多個保健品店,具有活血功能的床墊,其售價最貴的也就近萬元。
除了高價床墊,中脈科技的其他產品同樣價格不菲。一瓶名為“海洋單細胞海藻膠囊”的產品零售價為2280元。這款膠囊據說能幫助人體血液凈化和排毒,刺激骨髓釋放出“通用干細胞”,從而新生更多器官細胞,代替被癌細胞侵蝕的健康細胞,號稱是“治療病癥的細胞之光”、“癌癥治愈的福星”。
不過記者查詢發現,在國務院公布的《直銷管理條例》中,第二條已經明確規定,直銷產品的范圍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直銷業的發展狀況和消費者的需求確定、公布。這款膠囊不在中脈科技獲批準直銷的產品目錄中,且在瓶身上也沒有相關藥品批文或保健品準字。
在商務部官網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中脈的批準直銷產品僅有3類65種,主要為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及化妝品。中脈科技“有樂營養品”系列中,一款混合果蔬汁飲料號稱是“全球第一款含27種有益成分的果蔬汁飲料”,4瓶750毫升裝價格高達3000元,也不在直銷范圍之列。
以為每月工資可達10萬元
投入470萬元未見回報
投入3.2萬元,還不算多。更多的還有投入470萬卻未見回報。寧波市民陳培青投訴稱,她先后投資470多萬元,本想賺個盆滿缽滿,但近兩年過去了,已血本無歸。
“最早接觸到中脈科技也是朋友介紹了號稱能包治百病的床墊,考慮到老母親多年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等,我便動了心。中脈科技的招商會,產品功效都非常驚人,同時還介紹了公司非常完備的‘晉升’體系。”
陳培青回憶說,根據中脈科技規定,加入鉆石俱樂部后,就可以成為公司股東,享受每月每年的高回報分紅。最終,她花285萬元進了“鉆石俱樂部”。在隨后的各種招商會上,公司又鼓勵其投入更多資金,并叫上親戚朋友共同加入中脈,買入更高級的“黃鉆”身份,聲稱如果連續三個月成為黃鉆,每月工資即可達到10萬元。其收入主要來自其發展的親朋好友,即“下線”銷售的提成。
在高工資、高科技產品的宣傳誘惑下,陳培青信以為真,邀請眾多親朋好友參加招商會,使其購買產品、成為會員。2012年至今,她通過兩套房子的抵押貸款、高利貸等方式,前后共投入了470多萬元。
[律師說法]
這就是傳銷,且非常隱蔽
現實的情況是,中脈科技的產品價格高昂,但功效并非神乎奇神。很多加入該團隊的會員家中所購產品堆積如山,銷售不出。而要獲利,只能依靠不斷介紹新人加入中脈,入會購買產品,然后由上線抽取10%利潤。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南京志仁律師事務所律師封頂直言:“我傾向于中脈科技就是傳銷,且非常隱蔽。因為我的一位鄰居就賣過該公司的產品。”
封頂稱,《直銷管理條例》中第十四條已經明文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以交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而《禁止傳銷條例》則指出,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以及“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行為的屬于傳銷。
他認為,3.2萬元的“入門費”尚無法完全斷定中脈科技是傳銷。但有兩點已嚴重涉及傳銷,首先中脈科技的產品價格嚴重背離市場同樣功能的同等商品;其次,其薪酬結構為金字塔結構——上家找下家,下家再找下下家,下下家再找下下下家。通過煽情、鼓舞的話,才能獲得下一級、較低買入額的10%提成。
封頂稱,這樣的傳銷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即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交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行為。江南時報記者 黃勇 實習生 寧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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