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組織“聚焦經濟犯罪新形式”系列報道起底傳銷
熱直銷網快訊:當前我國各類經濟犯罪案件高發多發,特別是一些涉眾經濟犯罪,影響惡劣、危害極大。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確保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有效實施,確保百姓財產安全,公安部決定,自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組織開展打擊經濟犯罪“破案會戰”。截至目前,公安部已組織專案集群戰役94次,全國共破案近20萬起。
經濟犯罪呈現哪些新特點,犯罪手段有哪些新花招,百姓又該如何防范,人民日報組織“聚焦經濟犯罪新形式”系列報道,選取“破案會戰”偵破的典型案例加以解剖分析。
“明明商”:唬人誘人更害人
遍布22個省市 全國涉案人員近8萬
近日,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黑龍江、山西、遼寧、天津等省市公安機關協同配合,成功破獲一起特大傳銷案——“明明商”傳銷案。截至目前,僅在黑龍江省,警方共抓獲組織領導傳銷頭目及傳銷活動參與人376名,涉案金額就達2100多萬元。
據初步了解,該傳銷組織發展的下線人員遍布全國22個省份,涉案人員近8萬人。公安部有關人員介紹,從涉案金額和受害人員數量等方面分析,這起案件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公安機關破獲的最大一起傳銷案件。
2012年3月5日,黑龍江省富裕縣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富??h光彩印刷廠負責人周蘭英以“中華和諧文化會員俱樂部”名義,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涉嫌組織、領導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接報后,富??h警方迅速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取證工作。取得確鑿證據后,3月7日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周蘭英抓獲。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周蘭英于2011年7月經“中國明明商”大慶市負責人曹鳳玲介紹,加入“中國明明商”。在富??h從事傳銷活動期間,周蘭英共發展下線147名,集資達58.9萬元。
由于案情嚴重,富??h公安局經偵支隊將此案上報給黑龍江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總隊隨即部署全省公安機關開展專項偵查工作,并上報公安部,隨后公安部部署涉案省市公安機關開展統一行動。
5月23日,黑龍江警方以富??h為突破口,順藤摸瓜,先后抓獲了“明明商”總部現任負責人曹珉、黑龍江省總負責人王桂華等組織領導傳銷頭目及傳銷活動參與人376人,其中批捕5人,刑拘28人,取保35人,教育釋放308人,查扣、凍結涉案資產417萬元。
據犯罪嫌疑人王桂華供述,“明明商”組織2011年3月起在黑龍江省開始犯罪活動,自2011年11月王桂華成為“明明商”黑龍江省負責人后,短短的幾個月內,全省各地流入王桂華處總計2100多萬元,在黑龍江省發展下線人員6000余人,遍布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等多個地市。
承諾投資4000元兩年返利近300萬元
“已列入國家‘十二五’扶貧計劃,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金種子傳天下,幸福來敲門”、“只要繳納3990元的支助金和20元的材料費,兩年內就能返利286.45萬元!”這些是傳銷組織蒙人騙人的宣傳口號。
經查,“明明商”成立于2010年5月,全稱為“中國特色品質營銷全民互助明明商”,總部設在北京,發起人為鮑洪旭,原名鮑洪春,現已被遼寧大連警方查處。該組織假借文化部和中國農業銀行的名頭,以虛構的“中國全民借助銀行”名義,打著“‘十二五’扶貧計劃”的幌子,以高額發放工資為誘餌,大范圍發展下線。
據犯罪嫌疑人交待,若想加入該組織,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必須繳納4010元的入門費;二是加入者必須在繳費后的第二個月發展兩名下線人員,這兩名下線人員同樣需繳納4010元入門費。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后,加入者在第三個月需填寫所謂“司契單”,正式成為該組織的“環民”(下線)。“明明商”宣稱,只要加入便可得到月金,返利期為兩年,第一個月返200元、第二個月返500元、第三個月返1000……兩年累計可返利286.45萬元。
受害人崔某于2011年9月加入“明明商”組織。他向記者講述:“我的介紹人說‘明明商’是國家認可的,能賺錢,是一個扶貧政策,我看只要交4000多塊錢,兩年內就能返利280多萬,我就加入了?!?/span>
為了滿足兩個月內必須發展兩名下線的條件,崔某將自己的兒子和嬸嬸發展成為了自己的下線。為了得到返利,自己一個人交了三個人的入會費。
劉某是中級負責人,她于2012年2月加入了“明明商”組織。
“以前跟傳銷沒有接觸,也不懂法,我無業在家閑著沒事就加入了?!眲⒛痴f,“發展兩個‘環民’三個月后,自己就可以領取返利錢了。當時我讓自己的母親和兒子也加入了進來,至于他們有沒有再發展別人,我就不清楚了?!眲⒛痴f。
“明明商”黑龍江省負責人、犯罪嫌疑人王桂華在被提審時也承認,“明明商”沒有盈利項目,返利錢就來自不斷發展的下線?!啊h民’不交錢我們就沒有后續資金。”
無產品純“忽悠” 欲鉆法律空子
7月5日,記者跟隨公安部經偵局負責人來到齊齊哈爾市看守所,見到了關押在這里的“明明商”總部負責人、犯罪嫌疑人曹珉。在提審過程中記者發現,犯罪嫌疑人曹珉說教欲望極強,“忽悠”能力不小,即使已被捕還繼續用他所謂的“營銷理念”給記者和警察“洗腦”。
公安部經偵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傳銷的方式多種多樣,已經從過去的有實物、有產品的傳銷方式逐漸過渡成為沒有實物或產品,只靠傳理念混淆視聽,用貼近政府的理念及高額的回報作為誘餌,迷惑一些人,使其上當受騙。
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經偵干警楊樹啟說,為規避法律,逃避打擊,“明明商”還規定,12個 “環民”組成一個“環”,每個“環”設置一個負責人,稱為“無首”。這樣無論哪個“環”出現問題,其他的“環”都可以在“無首”的帶領下繼續發展,無限地蔓延下去。
“我國法律規定,必須有30人以上參加,并且有證據證明該組織發展人員層級至少有3層,才可定為組織、領導非法傳銷罪?!髅魃獭倪@種組織結構及人員的設置,就是在規避法律,鉆法律的空子,逃避法律的制裁,在偵破時造成了很大的困難?!睏顦鋯⒄f。
據了解,傳統的傳銷組織路線比較單一,層級分明,但“明明商”的傳銷路線極其復雜,其發展模式導致同地區可以存在多條線,多名負責人,且會員相互交叉,在高額利益的驅使下,誰都不愿意停止發展下線,所以發展蔓延速度極快
撕下傳銷“漂亮”面紗
當前我國傳銷犯罪有哪些特點,為什么會出現屢打難絕,甚至出現“一邊嚴打,一邊傳銷活動猖獗”的現象。近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察局副局長劉玉璽接受了記者專訪。
高學歷者也可能誤入傳銷
問:一邊是公安機關嚴打傳銷,一邊是傳銷活動又在不斷變化手法,當前傳銷犯罪有哪些特點?
答:“拉人頭”式傳銷和網絡傳銷仍是傳銷的兩大主流形態,從打擊查處情況看,當前傳銷犯罪活動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局部地區發案持續上升,涉案金額增長較快,部分重點地市案件增幅明顯,一些重點行業領域情況突出。今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立傳銷案件6910起,比去年全年立案總數高出178.4%。
二是犯罪手段、內容、組織形式不斷更新,有歪曲國家產業或區域政策,以“高科技”、“西部大開發”、“連鎖銷售”為幌子的;有依托互聯網,以“電子商務”、“消費返利”、“股權投資”等名義,發展加盟商、代理商的;傳銷內容從傳實物發展到傳理念、傳“未來利潤”;組織形式由大規模聚集“授課”改為一對一或小團體“洗腦”;傳銷資金以銀行卡或網銀異地存取,組織運作采取異地遙控指揮。
三是涉案主體更加復雜了,涉及多行業、多領域,既有農民、無業人員、下崗離退休職工,也有大學生、退伍軍人、企業老板,甚至還有一些具有較高學歷的知識分子也誤入傳銷。
四是衍生犯罪明顯增多。因傳銷引發的非法拘禁、致死致傷、暴力抗拒執法等惡性案件突出。
傳銷最基本的特性是迷惑性、蠱惑性、誘惑性特別強,傳銷總是披著一件“合法”的漂亮外衣,還有一些犯罪分子制造一些虛假信息,比如說被國家某些機關授予什么榮譽,甚至編造說獲得一些地方領導人、政府部門支持或者政策扶持。
打擊傳銷存在“四難”
問:雖然公安機關打擊力度大,但現實中有的地方傳銷犯罪活動依然猖獗,原因何在?
答: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傳銷犯罪形態不斷出現新特點,給打擊帶來新問題。
從社會根源看,在當前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的共同作用下,就業壓力增大,閑散人員、低收入群體龐大,群眾增收需求強烈,而傳銷活動“門檻低、風險小、致富快”的“洗腦”宣傳極具誘惑,不少人輕易被騙或明知虛假而仍為追求暴利加入其中。
從防范管理看,一些地方和部門對防范、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重視不夠,存在模糊認識,日常工作不落實、不到位,難以形成合力。
從打擊實踐看,打擊傳銷犯罪存在發現難、取證難、認定難、處理難等“四難”問題,影響了打擊效果。傳銷的特點決定其手段、內容和組織形式都在不斷翻新,為了規避打擊,傳銷也必然會變換形式。傳銷組織在“洗腦”過程中,教給所有人員一套對抗公安機關和執法部門檢查的手段和方法,再加上網絡傳銷過程中很多人不使用自己的真實姓名,進一步加大了取證難。從認定方面,要界定是新的營銷模式還是違法模式,要認定是合法還是非法形式,也需要一定的時間。一個傳銷案子涉及人員眾多,有的達數萬人,處理起來難度較大。
問:如果一個傳銷團伙被破獲,其主要領導層被懲處,但是中層沒有達到刑法懲處要求的,會不會轉戰至另一個傳銷團伙?
答:這種情況非常多,傳統的“拉人頭”,包括網絡傳銷也存在這個問題。一種情況是“裂變”,即傳銷組織中沒有被打擊的或者說沒有被抓獲的人員,經過一段時間的蟄伏,又另尋組織從事傳銷活動,這就產生“裂變”;還有一種情況是“聚變”,即有一個新的傳銷組織出現以后,前端人員獲得暴利后會很活躍,并吸引其他傳銷人員參與進來。
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
問:對于普通百姓而言,公安機關有什么提醒,以預防群眾誤入傳銷。
答:參與傳銷人員往往對傳銷本質認識不足、投資風險意識差、法律意識淡漠、僥幸心理和從眾心理較強。在此,提醒廣大社會公眾:
一要認清傳銷活動的本質和危害,自覺抵制各種誘惑,遠離傳銷陷阱。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沒有免費的午餐”,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客觀、冷靜的分析,識別其虛假、欺騙、誘惑的實質,避免上當受騙。
二要掌握判斷是不是傳銷的常識。遇事多看多問:主體資格是否合法,是否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品是否貨真價實;是否要求發展下線,并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是否要求形成層級關系;是否要求或變相要求交納“入門費”、“門檻費”,以獲得加入資格;所宣稱的原始股、基金等投資是否經過國家主管部門批準,是否在國家規定的場所交易。
三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常常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往往蘊藏著巨大的隱患。因此,一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選擇合法投資渠道,依法保護自身權益。如:存款應到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購買股票、基金、債券應到經批準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者銀行。對于打著“連鎖經營”、“資本運作”、“原始股投資”、 “新型電子商務”等名義,要求繳納費用發展人員的盈利性活動,要特別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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