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相關法律為直銷護航 金字塔銷售詐騙金額超千億
從脫離商品銷售,幾乎是赤裸裸的金錢游戲,到以各種專業術語和政府的政策進行包裝,進而越來越多地利用互聯網作為工具。近年來,金字塔欺詐行為在我國有越來越嚴重的跡象。北京大學中國直銷行業發展研究中心估計,金字塔欺詐涉及的資金累計應超過千億元。由于我國 相關法律建設滯后,讓正常的直銷行為也不勝其擾。 11月2日,北京大學校園內。霧霾籠罩在未名湖畔,校園內的樹葉已開始枯黃,微風一吹便撲撲簌簌地落下。 上午茶歇時,記者看到,完美(中國)有限公司總裁胡瑞連看著此情此景,表情嚴肅,陷入深思。“很多人不了解直銷運作。”胡瑞連說。 這天,安利、寶健、康寶萊、玫琳凱、歐瑞蓮、三生、天獅、無限極、新時代健康、雅芳、如新等十幾家直銷公司的“大佬”們都被請來,參加北京大學中國直銷行業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國際直銷法規演變及監管研討會”。 讓大家感到不安的是,近年來,中國市場上金字塔欺詐行為有越來越嚴重的跡象,同時存在大量的“違規直銷”、“非法直銷”等偽直銷行為。由于相關法律建設滯后,讓正常的直銷不勝其擾。 “在實踐中,人們往往將直銷與傳銷混為一談,在法律法規上也確實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研討會上,北京大學中國直銷行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原北京大學副校長海聞說。 屢禁不止 屢打不盡 據中國反傳銷志愿者聯盟創始人凌云介紹,近年來,我國傳銷犯罪活動對經濟、社會的危害性有所加劇,傳銷對廣大群眾誘騙性有所上升,不法組織打著連鎖經營、直銷、資本運作、股權投資等幌子,尤其是利用互聯網平臺進行滲透,在全國范圍內蔓延。 凌云在提交給研討會的背景資料中稱,多年來,從中央到各級地方政府及公安機關對傳銷犯罪非常重視,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每年開展專項行動,建立了“政府牽頭、多部門聯動”的長效機制。 但凌云同時表示,打擊傳銷卻陷入了“打而不絕反猖獗”、“屢禁不止、屢打不盡”的怪圈,形成“傳銷人員執迷不悟政府打擊遣散效果不明顯執法人員麻木熱情不在百姓求助無門遭拒絕傳銷更加猖獗”的惡性循環。 江蘇南通“E瑪國際”傳銷組織以銷售“E瑪國際”電子股權為名,采取雙軌制傳銷模式發展下線,吸收傳銷資金1.06億元;天津天凱新盛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以傳銷手段結合PE(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概念,從來自全國20多個省份近9000人手中非法集資10余億元。 今年8月宣判的太平洋直購網案,涉案公司從創辦開始就以電子商務為掩護,用發展下線獲返利作誘餌,在短短3年間締造了一個波及680萬人,涉案資金高達38億元的網絡傳銷組織;2012年查獲的“返本壹佰”網絡傳銷案涉案金額高達119億元…… 中國反傳銷志愿者聯盟的調查顯示,2006年,傳銷“異地聚集點”的分布地域相對集中在廣西來賓、廣東清遠、安徽阜陽、云南曲靖等四地。隨著國家對傳銷重災區打擊力度的增大,傳銷進行了地域性的分散和轉移,以分散國家的打擊注意力。2007年,地下傳銷的主要轉移的方向為中部地帶。 目前,傳銷在廣西、天津、吉林、遼寧、河南、河北、江蘇、安徽、山東、山西、廣東、云南、貴州、四川、湖南、湖北、江西等地比較嚴重。 凌云所說的“傳銷”,在直銷業界看來,等同于“金字塔欺詐”。 “國內傳銷的含義遠較國外的金字塔欺詐行為范疇要更廣一些。”北京大學中國直銷行業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楊謙說,在中國的法律中,沒有“金字塔欺詐”的界定。我國曾經有過對金字塔欺詐立法的動議,但后來以禁止傳銷條例的名義出現了。 一般說,金字塔欺詐是由新加入者付費(入會費),以取得未來獲利(金錢或特殊利益)機會的一種架構組織,但是其獲利機會主要卻須由該加入者(和前或其后加入者)再介紹更多人加入這個組織,而非靠銷售商品給消費者而來。 楊謙介紹,目前的金字塔欺詐行為主要有四個特點: 脫離商品銷售,幾乎是赤裸裸的金錢游戲。如廣西等地的所謂資本運作,宣稱投資33500元、36800元、69800元,可以獲得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回報,以此作為誘餌進行拉人頭的操作。這種行為根本沒有任何銷售的成分,是地地道道的金字塔欺詐,有的甚至直接就把股權作為標的。 以各種專業術語和政府的政策進行包裝。如以網絡營銷、人際網絡、連鎖銷售、資本運作、網絡銷售、特許經營、直銷、加盟連鎖等為幌子,或謊稱國家搞試點、西部大開發、北部灣建設、振興東北等名義。 越來越多地利用互聯網作為工具。一方面是其交易利用互聯網,虛擬性更強、隱蔽性也更強。而由于互聯網具有一定的科技性,更便于不法商人對其進行故弄玄虛的包裝,欺騙普通老百姓。另一方面是利用互聯網監管的不足,在互聯網大量散步謠言,對不明真相的民眾更具欺騙性。 越來越具有邪教和黑社會的性質。如在一些地方形成群居,組織結構神秘,以洗腦的方式對參與者實施精神控制,采取各種措施使參與者與社會隔離,使參與者群體越來越脫離主流社會。 “目前沒有對金字塔行為的統計。但是可以看到的是,執法部門對金字塔欺詐行為的查處通常包括在對傳銷、非法集資、合同欺詐、集資詐騙、非法經營等不同的罪名中。”楊謙說,這些情況交織在一起,使得金字塔欺詐行為的規模很難界定清楚。但他估計,目前我國金字塔欺詐行為涉及的資金累計應超過千億元。 2012年中國直銷市場規模達到1696.8億人民幣。 全球打擊金字塔詐騙 “對于金字塔詐騙行為,我相信不管是在日本也好,越南也好,都是非法的。”研討會上,專程來中國的世界直銷協會聯盟秘書長、美國直銷協會主席馬里亞諾(Joe.Mariano)認為,金字塔詐騙不是真正的、合法的商業行為,也不會給從業人員帶來真正的收入。 “金字塔詐騙行為在我們的《商德約法》中是明令禁止的。”馬里亞諾說,世界直銷協會在很早以前就發現有很多組織,他們通過一些欺騙性的行為,模糊了合法直銷以及非法經營之間的界限。 馬里亞諾介紹,這些非法的金字塔欺詐行為是在推薦新人加入過程中,從中抽取一定的傭金,也就是說,這些人收入的來源很有可能不是他們銷售的產品,而是通過拉人頭的數量來決定,“金字塔欺詐行為會盡最大的可能去掩飾自己欺詐行為的本質。” 我國《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這三種情況,均屬傳銷行為,是法律不允許的。 研討會上,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競爭處處長呂玉琴說,目前的金字塔欺詐波及的范圍非常廣。“廣西南寧一個所謂的資本運作案子,臺灣就有很多民眾受騙。”她介紹,當時的組織者宣稱,每一個人交人民幣69800元,第二個月就可以領回投資1萬多元,但條件是要找3個朋友加入,如果沒找到,交的就會被上線分光了。如果你找了3個朋友,再往下找的話到一定比例的時候可以獲利3萬元人民幣。 呂玉琴說,臺灣對金字塔詐騙行為的打擊也非常嚴,2008年以來共處理了總226個案子。“我們會跟檢調單位建立一個很嚴密的窗口,與各個地檢所或公安部門也都有聯絡窗口。” 日本TMI律師事務所合伙人Satoru Nagasaka介紹,在日本,如果一個公司在進行營銷的時沒有出售任何產品或提供相關的服務,而只是通過拉人頭的方式來斂財,這種行為是被看做非法的,公司的負責人會面臨高達3年的監禁或300萬日元的罰款。 Satoru Nagasaka介紹,在日本,直銷包括上門推銷、郵購推銷、電話推銷等都受到特別商業交易法的監管。對違法行為是非常嚴的,如2011年有91家公司被勒令停業,34家公司被要求整改;2012年有84家公司被勒令停業,37家公司被勒令整改;今年截至10月份,有46家公司被勒令停業,29家公司被勒令整改。 “即使是合法的直銷公司,如果違規操作也容易變成金字塔式銷售。”韓國Kim&Chang律師事務所律師Jisoo jang介紹,為防止這樣的情況發生,韓國對營銷公司有具體的限制,如公司不得對營銷人員收太高的費用,一年不得超過5萬韓元,其中會員費不超過1萬韓元,培訓費不得超過3萬韓元,也禁止對招募營銷人員支付獎金。 按照世界直銷協會的規定,直銷首先是“公正的銷售方式”。世界直銷協會規定,無論是直銷公司還是直銷商,都不能使用任何誤導性、欺騙性或者是不公正的銷售方式。直銷員不能濫用消費者給予他的信任,也不能利用消費者的年紀和身體上的不適,或者是對于某一種語言上的不了解來誤導消費者。 馬里亞諾介紹,在銷售過程中,直銷員必須給消費者提供一個準確、完整的產品解釋和示范,包括產品價格、退貨政策、購物保障、售后服務以及交付日期等。廣告或郵寄傳單不得包括任何欺騙性或者是誤導性的產品描述或圖片描述。 此外,世界直銷業還有一個是“冷靜期”的規定。直銷公司和直銷員必須提供一個退貨的冷靜時期,這個冷靜期要在消費者購貨的時候明確地表達出來。另外,直銷員在銷售過程中,無論是通過面對面的方式還是通過電話的方式進行推銷,必須要以一種非常合理的方式。如果消費者拒絕,直銷員必須要馬上終止產品介紹。 體系化監管金字塔欺詐 Joe.Mariano介紹,目前,亞太地區直銷市場銷售量占全球直銷銷售總量的44%,其中,日本、中國、韓國、越南和中國的臺灣地區是直銷的主要市場。 到目前為止,中國商務部已向40家企業頒發了直銷經營許可。今年6月第九屆世界華人直銷大會發布的《2012年亞太直銷市場年度研究報告》顯示,2012年,中國直銷市場規模達到1696.8億元人民幣,比2011年的1400億元增長了296.8億元,增長速度為21.2%。 “直銷行業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行業。”海聞說,一方面,它的體量不大。2011年北京大學中國直銷行業發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數據顯示,中國直銷行業(獲得直銷許可的企業)銷售額僅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0.43%,占城鎮消費品零售額的0.51%。 “但另一方面,因為直銷人員群體龐大,直銷行業又是一個社會影響很大的行業,其社會影響甚至遠遠大于其經濟影響。”海聞認為,只有在法律法規上明確界定直銷和傳銷,才能在實踐中更有效地遏制傳銷活動的蔓延和泛濫。 但讓直銷業界感到困惑的是,由于直銷、傳銷和金字塔銷售的界限不清,在實際運作中很為難。“我本以為自己能夠判斷一個銷售模式到底有沒有詐騙的成分。”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總裁黃德蔭說,但是看了一些案例后,發現很難判斷,“但中國有一個特殊的國情,當你還沒有太多時間去判斷時,可能在很短的時間里就有非常多的人被騙了。” 玫琳凱大中國區總裁麥予甫也反映,“能不能把焦點專注在反對金字塔欺詐上。如果政府部門做不到這一點,作為企業、行業是不是先開始做?”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年來,國際直銷法規的變化對中國有諸多啟示。”北京大學中國直銷行業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雨本介紹,近年來,國際直銷立法發生了一些變化:規范直銷行為,通過直銷立法詳細規定直銷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禁止各種形式的金字塔詐騙;詳細規定了冷靜期制度,以緩解高壓銷售帶來的沖動性交易;降低準入門檻,逐步打破外資進入壁壘和內資進入的障礙。 “目前我國直銷行業門檻還是相對過高。”王雨本說,如注冊資本不低于8000萬元,還得要交足保證金,保證金在設立的時候是2000萬元,設立以后保證金按月進行調整,數額應當保持在直銷企業上一個月直銷產品銷售收入5%的水平,“如此高的準入門檻,可能會限制直銷行業的發展。” 而對于金字塔詐騙,王雨本建議量刑的標準再提高,“現在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愿意把自己界定為傳銷犯罪,因為這樣量刑標準較低,而實際上,有的犯罪金額是相當巨大的。” “如果按照《直銷管理條例》的要求去做,能夠避免直銷變質為金字塔式銷售。”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玉勝認為,目前,真正需要的是加強監管力量,嚴格執行現行直銷管理規則。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凱湘認為,對金字塔欺詐的行業監管,不僅要依靠執法者的有效打擊,更應加強行業自律,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借鑒國外的經驗,利用行業協會的監督指導、評審考核、調查統計等職能,加強對直銷行業的監督,從而對金字塔欺詐進行體系化監管。 相關: 中國直銷業發展歷程 1990年11月14日,中國大陸第一家正式以直銷申請注冊的公司—中美合資廣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直銷正式被納入了工商管理的正式范疇。 1994年8月11日,國家行政工商管理總局發出《關于制止多層次傳銷活動違法行為的通告》(233號文)。同年9月2日再次發出《關于查處多層次傳銷活動中違法行為的通知》(240號文)。非法傳銷的發展速度得到了遏制。 1995年3月28日,國內貿易部發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層次傳銷管理條例”立法工作機構,著手起草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同年9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停止發展多層次傳銷企業的通知》,對國內再次過熱的傳銷進行規范限制;隨后不久,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關于審查清理多層次傳銷企業的實施辦法》。 1996年4月我國政府經過審查,首次批準了41家傳銷企業可以開展多層次傳銷業務,4月28日,國家工商局向41家多層次傳銷企業頒布了《準許多層次傳銷經營意見書》。 1997年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了《傳銷管理辦法》。提出單層次傳銷和多層次傳銷的定義。 由于對多層次傳銷和單層次傳銷的區分沒有嚴格的標準,大大小小的非法傳銷公司如雨后春筍般地涌現出來。以至于到1997年底到1998年初,非法傳銷大肆猖獗,國家對直銷企業幾乎失控。1998年4月21日,國務院頒布了《關于禁止傳銷活動的通知》,對整個傳銷行業全面禁止整頓。 同年6月18日,國家三部委(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國內貿易部)發出《關于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明文規定:規定“外商投資傳銷企業必須轉為"店鋪+雇用人員推銷"的運作模式”。并批準了安利、雅芳、玫琳凱等10家外商投資直銷企業轉型經營。 2001年,我國加入WTO。中國政府承諾:以商業方式存在提供的無固定地點批發或者零售服務(包括傳銷)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2006年7月24日,雅芳有限公司正式獲得國家商務部和工商總局批準,從而成為國內首家被允許進行直銷試點的企業。 2006年12月1日,完美(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經國家商務部批準開展直銷業務,銷售保健食品、化妝品和保潔用品。 2005年9月1日,涉及《直銷法》的兩部核心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正式出臺。《禁止傳銷條例》于11月1日生效,《直銷管理條例》于12月1日生效。 到目前為止,商務部已經向40家企業頒發了直銷經營許可。2012年,中國直銷市場規模達到1696.8億元人民幣,比2011年增長了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