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權健拉人頭收高額入門費就是傳銷
2012年11月,《遼寧法制報》報道一則關于權健公司為載體進行違法傳銷行為的案件。據當時辦案營口市西市區人民檢察院呂女士介紹,凡是加入“權健公司”的,都需要買998元或者6720元的產品,才能獲得會員資格。一副權健的骨正基鞋墊就可以賣到998元,而且是每個權健會員必須買的產品。
據呂檢察官認為,權健公司為非法傳銷組織主要依據兩點,一是看企業運營的基礎是賣產品還是拉人頭;二是看是否有高額的入門費。而以上兩點權健公司都恰恰符合。
據《遼寧法制報》報道,縱觀這個案件,凡是加入“權健公司”的都需要購買產品和成為會員。而產品本身和會員價值嚴重脫離商品的基本價值的表現。該活動要求每個會員想要盈利,必須發展A、B兩區,每個區就是一個新會員,只有發展兩個以上的新會員,才能盈利,新會員繼續發展兩區,上線才可以獲利,拉的人數越多,層級越高,權健公司給予的提成也越多。
根據《刑法修正案(七)》規定,定義一個組織是否為傳銷組織要確定傳銷與直銷的區別,由于傳銷被定位為非法活動,所以很多傳銷都打著直銷的幌子。而呂檢察官認為權健公司恰恰符合這兩點,一是看企業以賣產品拉攏會員,二是是否含有高額的加盟費。
辦案中,這些犯罪嫌疑人無一例外地認為自己很冤,是直銷而不是傳銷,更不是犯罪。我用傳銷和直銷的區別有力駁斥了他們的辯解。一些人還認為自己也是一個受害者,屬于不知情,在審查犯罪嫌疑人的履歷時,他們幾乎都從事過這樣或者那樣的傳銷,就是他們所稱的“直銷”,一旦他們感覺到不是很掙錢,就轉向其他品牌,說不知情簡直是掩耳盜鈴。
經過細致的審查,根據法律關于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的有關規定,遼寧營口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批捕7名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1人,有力地打擊了犯罪活動,維護了市場經濟的正當秩序。
權健公司打著直銷幌子從事非法傳銷活動
據《齊魯晚報》2013年7月3日報道,德州市經濟開發區經偵大隊破獲一起團伙涉嫌傳銷案。權健自然醫學組織在當地以拉攏會員方式,發展人員形成上下線關系,上線通過提成非法獲利,下線獲得傭金方式發展會員。截至到案發,共有會員140余人,涉及全國多個地市,涉案金額80余萬元。
據《濟南時報》2013年3月報道,權健經銷商在濟南開設火療技術培訓班,并聲稱一周可“出師”,無需考證就能為人做火療。此外,該權健的會員也承認發展下線將會有獎勵一事。目前當地工商、公安等部門已介入調查此事,稱該培訓班涉嫌傳銷。
據人民網消息,有市民致電稱自己的母親被一“傳銷”組織迷惑,購買了大量“權健”品牌系列產品,還到處找親戚發展下線。記者調查發現,被舉報的這一組織自稱直銷,卻沒有直銷牌照,且在銷售中對不屬于藥品的產品隨意宣傳療效。
據新華網報道,權健宣講會議曾在2012年的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嚴厲打擊經濟犯罪“破案會戰”后被定義為傳銷活動。據報道稱,“臨沂市公安機關成功摧毀以銷售天津'權健'產品火療治病為幌子,每人收取入會加盟費,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的團伙,抓獲傳銷人員20余人。”
據了解商務部曾在2012年6月發布了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申請直銷聲明,但業內人士并不看好權健的申牌前景,認為其企業之前如果有違規之處,則不符合申請直銷牌照的條件。權健公司多次面對媒體傳銷質疑,始終不與正面回應。(編者:于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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