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米商城遭質疑:進口食品宣傳功效,分銷模式涉嫌傳銷
日前,有網友跟打傳防騙反映,有朋友拉自己加入“oLomi蝸米商城”,該平臺宣傳與FKC、山東省干細胞與再生醫學技術創新中心合作。此外,在商城消費不同金額費用就會享受不同的回報。而廣東樂安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蝸米商城的運營方。據企查查顯示,廣東樂安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500萬元,楊聚峰擔任法人。公司在深圳設有分公司。
據公開信息顯示,蝸米公司全球總裁、董事長是王冬,蝸米公司大中華區總裁是楊聚峰,據網友透露,該平臺圍繞著石濤做文章,宣傳石濤是山東省干細胞與再生醫學技術創新中心的副主任、山東省藥物研究院特聘專家、山東省藥物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山東省藥物研究院倫理委員會委員。
此外,網友提供該平臺銷售的產品宣傳是原瓶進口,但是產品上面沒有任何中文標識且大肆宣傳產品功效。
“在產品的包裝盒上沒有任何中文標識及中文說明,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睒I內人士表示:“購買進口保健食品應該謹慎,一是要根據自身需要,有針對性的購買,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能替代藥物,更不可能包治百病;二是要認清保健食品標志,對于一些過度宣傳保健功效、補充維生素或礦物質的產品要尤其謹慎;三是要認真閱讀保健食品的中文標簽,根據標簽上標注的保健功能、食用方法、適宜人群等進行食用。四是如果對進口保健食品有疑問,可以在國家食藥總局網站上對產品的批準情況進行查詢。”
商城分銷模式存疑
據悉,蝸米商城分為普通消費區與高消費區。其中高消費區SVIP:消費1980元,計1600PV,高消區復購8折;體驗官:高消費區消費9900元,計8000PV ,高消區復購7折;加盟商:高級消費區29800元,計24000PV ,高消區復購6折。
此外,還能級別升遷,聯創:分銷市場累計5000萬PV;合伙人:分銷市場累計2000萬PV;總監:分銷市場累計600萬PV;C級代理:分銷市場累計200萬PV;B級代理:分銷市場累計60萬PV;A級代理:分銷市場累計20萬PV。
一、銷售收益
銷售收益為每單PV值的10%,每3單直接銷售額外獎勵70%(取三單最小PV,如有升級的則按升級后補發)。如下圖:
二、分銷獎勵
SVIP:9%
體驗官:11%
代理商:12%
三、督導收益
獎勵發放形式,收益的60%發放可提現積分,40%獎勵商城低消區購物積分,部分高價值項目將放入低消區以幫助消化積分。
此外,本網發現,蝸米商城在2020年6月份采用過社交新零售模式,特點是采用消費者社交分享零售模式,為消費者提供一個零門檻、低風險、可兼職、可持續的商業機會。通過源于滿足顧客必要的傳統日常消費及消費升級需求,即可以讓消費者獲得持續被動收入!消費即可省錢,分享即可創富。
2020年6月起政策重要調整說明顯示,VIP會員與代理會員級別合并( 合并后為VIP級 ),新會員在升級到VIP前購買產品即可獲得產品對應的mi值(即新會員累計360達到VIP時,已可累計25mi) ;VIP以上會員只要當月消費25mi,即可獲得直邀會員的服務獎、輔導獎;(新VIP加入當月所購360元有25mi業績,也有資格獲得直邀會員的服務獎和輔導獎);推薦新的VIP,因新會員已有mi值,邀請人將只獲得零售利潤,不再獲得推薦獎( 40元或80元 ) ;
代理店以上級別會員升級條件中的“小組業績”要求全部改為“整組業績”要求,數值不變。
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列舉了傳銷行為的三種表現形式:
?。ㄒ唬袄祟^”。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ǘ_取“入門費”。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團隊計酬”。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打傳防騙會繼續關注后續。
來源:打傳防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