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小魚因傳銷被罰沒5093萬 大塘小魚媽媽代言人模式被認定傳銷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大塘小魚關聯公司北京漁塘軟件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禁止傳銷條例》,被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5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943萬余元。
處罰詳情顯示,媽媽代言人是當事人設計的一種快速發展會員的營銷模式,共分為五個等級,按照其累計推廣收益金額實現升級。推廣收益金額即通過鏈接或海報推廣給好友大塘小魚任意商品,他人購買成功后獲得的收益。當事人該模式符合組織要件,形成了人員鏈,也符合計酬要件中的按下線銷售業績給付上線報酬的團隊計酬模式,執法人員認為當事人媽媽代言人的粉絲躺賺模式涉嫌構成傳銷。
股權穿透圖顯示,北京漁塘軟件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陽光巨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資持股,后者股東包含上海精銳教育投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