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網絡商城以銷售產品為名開展傳銷活動 一女子被公訴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禁止傳銷條例
3月7日,李旭反傳防騙團隊通過中國檢察網了解到,百色市德保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莊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被告人莊某在徐某某(另案處理)的介紹下接觸中君集團,莊某使用本人的身份信息注冊成為“中君健康商城”、“星E淘”、“豪享拼”商城會員,會員賬號為a并綁定本人的銀行卡。
“中君健康商城”平臺上以銷售保健品為主,定價分別990元、1100元、3300元等檔次,“中君健康商城”設立普通會員、銀卡會員、金卡會員、白金會員、鉆石會員五個會員等級,個人賬號消費累計達到990元可成為普通會員,個人賬號消費累計達到3300元可成為銀卡會員,個人賬號消費累計達到6600元可成為金卡會員,個人賬號消費累計達到19800元可成為白金會員,個人賬號消費累計達到33000元可成為鉆石會員。同時,中君健康商城設立直推獎、對碰獎、領導獎、復消獎、報單中心及榮譽級別等返利獎項。
“星e淘”商城平臺以銷售酒類、油類商品為主,設立登錄門檻,需成為“中君健康商城”正式會員才可在“星e淘”商城平臺上購買商品獲取利益。“星e淘”商城平臺設立商品寄賣、經紀商、縣區市代理等計酬獎勵模式,在平臺的實際運作中,會員本人在“星e淘”平臺的寄賣額度與“中君健康商城”的會員等級及發展下線會員人數密切掛鉤,在“中君健康商城”的會員級別越高,在“星e淘”商城平臺獲得的寄售額度越高,在“中君健康商城”發展的下線會員達到或超過5人,才可以在“星e淘”平臺中獲得經紀商身份,獲得平臺規定的返利。
同時,“星e淘”商城設立縣區、市代理的獎勵制度,會員在繳納特定金額的代理費后可以獲得縣區、市代理身份,縣區、市代理每月可獲得代理區域內的業績提成,且會員在“星e淘”商城平臺的返利傭金必須將部分收益轉至“豪享拼”商城平臺。
“豪享拼”商城平臺以銷售農副產品、日用品等商品為主,設立三人拼團、五人拼團及店主權益、服務商權益等返利模式,商城平臺以高額或多項有限制條件的返利項目為誘餌,誘騙會員購買平臺指定商品服務包。
上述三個網絡商城平臺相互捆綁,實行人際推廣的經營模式,以消費者直接或間接滾動發展的會員數量以及購買的產品金額為計酬依據,鼓動消費者購買產品加入會員并發展下線獲得公司報酬。
經重慶市科信電子數據司法鑒定所鑒定,“中君健康商城”、“星E淘”、“豪享拼”均存在有效會員,會員之間的推薦關系、管理關系形成上下線層級模式。
莊某為獲得更多利益,使用本人會員賬號發展莊某甲、何某某、趙某某、韓某某、馮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張某某、程某某等人為傘下會員。此外,由徐某某多次組織下線會員到指定場所,由莊某或徐某某、魏某某、李某某等人對平臺下線會員進行授課,鼓動下線會員再發展會員,從中謀取不法利益。
經廣西桂公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鑒定,在“健康商城”、“星e淘”、“豪享拼”平臺中,莊某通過其管理、掌握的本人的會員賬號,在“健康商城(推薦層級)”平臺中,累計下線會員數15723人,在“健康商城(管理層級)”平臺中,累計下線人數為12439人;在“星e淘”平臺中,累計下線人數為12501人;在“豪享拼”平臺中,累計下線會員數為27095人。
莊某在“健康商城”平臺共計獲利2090749.55元;在“星e淘”平臺共計獲利353463.12元;在“豪享拼”平臺共計獲利10890.65元。另外,莊某家屬代為退贓9萬元。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莊某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其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提起公訴,請法院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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