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申卡”采用團隊計酬的傳銷模式推廣信用卡 公司被罰20萬元
2月14日,記者獲悉,融金信息技術(廣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金信息公司)因組織策劃傳銷活動被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公司改正違法行為,罰款200000元的處罰。
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網絡傳銷監測線索,2022年4月依法對融金信息公司涉嫌傳銷行為立案調查。
經調查,融金信息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7日期間,接受委托方的委托,通過自有平臺“多多申卡”公眾號,采取團隊計酬的傳銷模式,對外開展信用卡推廣業務,對指定的信用卡辦卡鏈接進行宣傳,引導新客戶申請信用卡,委托方按信用卡辦卡新戶數量向融金信息公司支付服務費用。
已注冊推廣方用戶生成邀請碼,邀請未在平臺注冊的人掃描邀請碼注冊認證成為平臺用戶,相關人員注冊、認證成為平臺用戶申請辦卡后再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同時成為該用戶所建立團隊的團隊成員,以該用戶為起點統計該團隊的總人數,依據團隊人數總量,設置了合伙人、主管、經理、總監、董事五個層級;申請辦卡,作為取得加入和發展其他人員加入、成為層級團隊成員資格的必要條件。
融金信息公司上述行為,屬于《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三)項“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傳銷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融金信息公司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和《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綜合考慮融金信息公司違法事實和情節,對融金信息公司予以減輕處罰。現決定對融金信息公司依法作出以下行政處罰:責令融金信息公司改正違法行為,罰款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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