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滿滿”運營方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因傳銷行為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沒8.8億余元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據企查查App,近日,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因傳銷行為被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60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8.8億余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2021年9月11日,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恩施市人民政府交辦指令:周氏金滿滿珠寶(恩施州)有限公司推廣“金滿滿”APP 線上銷售黃金,并對外宣稱“買黃金、送黃金、賺黃金”、“購買10000g 黃金,得 90000g 黃金,額外賺3.6億”,該經營活動存在重大金融風險,要求該局核查處置。
經初步調查,周氏金滿滿珠寶(恩施州)有限公司為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在恩施州的授權代理公司。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搭建“金滿滿”APP商城,要求客戶掃描推薦人的推薦碼注冊成為其會員。承諾高額返利,誘惑會員購買商城黃金,同時為了達到高額返利的目的,要求會員推薦他人注冊,形成上下級的層級關系,依據下級會員購買的黃金數量,加速將金豆釋放成金葉,依據自己復購的數量獲得更多的金豆,金葉在商城兌換成黃金,黃金回購或者變賣黃金從而兌換成現金。該運營模式涉嫌組織策劃傳銷,該局隨后對周氏金滿滿珠寶(恩施州)有限公司和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以涉嫌組織策劃傳銷分別立案調查。
2022年10月17日,湖北三真司法鑒定中心向該局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
該平臺存在以下獎金制度模式:當用戶注冊成功后即可獲得平臺贈送的 100 金豆,用戶每購買 1g 黃金獲得800、1200、1600、2400 等不同數量的金豆,所獲得金豆每日以 2‰的比例進行釋放,金豆釋放生產為金葉,金葉可用于兌換黃金。同時用戶的不同下級對應著不同等級寶盒,寶盒一共有 1-9 個等級,當某用戶所屬不同級別寶盒(1-9個等級)的用戶在商城成功購買商品后,其所屬上級用戶需要成功加購一定比例數量黃金后,每日釋放產生的金葉會增加,以 30 日為一個增加周期。其中當用戶的所屬 1 級寶盒用戶購買商品,其所屬直接上級不需要加購黃金即可享受加速釋放金葉。
“金滿滿”商城共有會員人數為 41576 人,最大層級為71級,其中以“1”為根節點的用戶下線總人數為41464人,無根節點用戶有104個,其中有4個用戶共發展下線7人。
2022年10月27日,宜昌長江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向該局出具審計報告書,審計結論為:共收取會員充值人民幣 2223087160.27元,支出合計:2138514667.49 元。其中購買黃金成本為:1338071304.71元,稅費支出:494101.47元,手續費:10086537.48 元,批量支付:616956620.77 元,支付給予批量支付中同名的支出:83426076.09元,支付給其個人:27594390.80元,其他支出:61885636.17元。
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第八條“在傳銷違法活動中,拉人頭、騙取入門費式傳銷的違法所得按當事人的全部收入計算;團隊計酬式傳銷的違法所得,銷售自產商品的,按違法銷售商品的收入扣除生產商品的原材料購進價款計算;銷售非自產商品的,按違法銷售商品的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購進價款計算。”和第九條“在違法所得認定時,對當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行政處罰前依據法律、法規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規定已經支出的稅費,應予扣除?!钡囊幎?,除去當事人直接用于購買黃金的貨款和繳納的稅費,本案違法所得為:人民幣 884521754.09元。
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當事人的傳銷違法活動涉案金額較大,涉案人員眾多,所售商品價格嚴重背離市場價值規律,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參考相關規定對當事人應予從重處罰。
經該局集體研究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80738754.09元;處罰款人民幣1600000元。
此外,本網還注意到,該公司于2022年7月5日被列入經營異常,列入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公開資料顯示,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向東。股權信息顯示,該公司由周氏金黃金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