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臺全國首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風險防控技術服務規范》團體標準
12月26日,浙江省食品工業協會和浙江省中小餐飲行業協會聯合發布《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風險防控技術服務規范》團體標準公告。
浙江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2015年經浙江省政府同意,出臺了《浙江省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2020年,浙江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聯合印發了《浙江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推進方案》。幾年來,浙江省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作為社會共治的重要內容,圍繞事前、事中、事后服務體系,建立一支專兼職技術服務隊伍、提交一份風險評估報告、開發風險管理平臺并建立一個風險數據庫、第一時間參與應急救助、制定一套簡易理賠程序、設立一個公益資金項目的“六個一”工作舉措,提升了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為構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新體系,完善食品安全“事前風險評估+事中風險管控+事后風險保障”的風險治理機制,積極探索和規范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風險防控技術服務,推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擴面提質,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委托浙江省食品工業協會和浙江省中小餐飲行業協會共同研究制定團體標準《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風險防控技術服務規范》。
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指導幫助下,浙江省中小餐飲行業協會和浙江省食品工業協會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專家經過調研起草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風險防控技術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相關監管部門、相關行業協會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風險防控技術服務規范》明確了保險機構開展的基本原則、服務項目與形式、服務流程、服務保障、服務評估與改進等規范性要求,對引導保險機構建立保險事前、事中、事后服務體系,將風險管控與服務保障有機結合,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有效發揮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食品安全社會管理功能,幫助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成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重要輔助力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助手,對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