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網戀”之名實施傳銷式詐騙 50余人被判刑
今天(11月8日),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公布了一起典型的“傳銷式詐騙”案件。犯罪團伙以“網戀”之名,實施詐騙的團伙,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他們不僅實施詐騙,而且還把受害人發展成自己的成員,繼續實施詐騙,這就是典型的“傳銷式詐騙”,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50余人均被判刑。
前不久,揚州警方接到舉報:城區某居民區的出租屋里,有電信詐騙團伙。民警暗中偵查,發現這個團伙在揚州多地都有暫住窩點。為了防止嫌疑人分頭逃竄,警方多點出擊,一網打盡。
經查,這個團伙的主要成員陳某等人均來自外地,曾經在天津、河北組織傳銷式詐騙活動。該團伙分工明確,通過虛擬人設和話術,在網上尋找目標,以“網戀”之名,實施詐騙。
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蔣宏偉說:“比如說生病了,把生病的照片發給對方,然后請對方給他打一些費用,還比如說過生日或者購物的時候,請對方給他付錢。”
辦案人員發現,這個組織與一般的電信詐騙團伙還有不同之處,他們在行騙過程中,會主動拉人頭,拋出“有機會獲得巨額獎勵”的誘餌,將一些受害人發展成為傳銷團伙成員。
蔣宏偉說:“其實是給當事人畫了一個非常大的餅,就是說你投資2900元進入公司,業績好向上進行升級,達到一定級別之后就會出局,之后會領取一個巨額的獎勵。”
由此,該團伙成員越來越多,他們還會指派專人從多個交友、相親軟件,獲取全國各地不特定人員的信息,實施多點詐騙。截至去年底,詐騙總額超過110萬元,被害者達上百人。近日,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該案提起公訴,最終,50多名詐騙團伙成員被判刑。
蔣宏偉說:“主犯陳某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的被告人分別被處以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罰。”
(《零距離》記者/馮珂 編輯/趙夢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