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市監局:面對新業態新模式,行政執法要由“嚴罰式”向“容錯式”轉變
日前,云南省市場監管局“四措并舉”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共梳理形成36項免罰清單,旨在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市場主體容錯機制,并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
為傾聽一線執法人員、社會公眾意見建議,云南省市場監管局踐行“一線工作法”,監管執法梳理形成了免罰清單,涉及市場主體登記、廣告監管、電子商務、商標、專利、計量、價格、食品安全8個領域,36項不罰事項,其中包括23項首違不罰事項和13項輕微不罰事項。
該局以2021年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為依據,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防止行政處罰“一刀切”,避免畸輕畸重;謹慎確定免罰清單適用范圍,嚴控“安全閥”和“紅線”;要求行政處罰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把握好行政處罰尺度,避免簡單粗暴、機械執法。
結合“穩市場主體”要求,云南省市場監管局完善與創新創造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包容”市場主體違法行為,尤其是面對新業態新模式,推動行政執法由“嚴罰式”向“容錯式”轉變。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堅持綜合施策,讓監管執法由“重管理”向“細服務”轉變。
下一步,云南省市場監管局將在行政執法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基礎上,不斷拓寬免罰領域,并適時發布覆蓋面更廣的免罰清單,以此助力云南打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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