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化妝品也能吃?龍灣查處一起違規宣傳化妝品案
為了吸引消費者,部分商家在化妝品上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字眼。日前,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對轄區內某公司違規使用“食品級”詞語宣傳在售兒童牙膏的行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據悉,兒童牙膏屬于兒童化妝品,即適用于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與食品有關圖案。“化妝品和食品分屬兩種不同類別,依據不同的法規規定,適用不同的產品標準、原料要求、生產條件,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食品級’化妝品。化妝品絕不是食品,所謂的‘食品級’化妝品主要成分還是化學原料,貼上‘可食用’標簽只是營銷噱頭。”據執法人員介紹,該公司在其銷售網頁上使用“兒童牙膏3-12歲男寶寶6-8歲女嬰兒含氟可吞”“防蛀可吞咽”“食品級”等宣傳信息,違反了上述規定,執法人員已對當事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此外,龍灣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還對轄區內商場、超市、便利店等主體在售的所有兒童化妝品進行了全面檢查。
來源:溫州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