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合天下”以酒為噱頭大搞消費返利,涉嫌傳銷!
近日,有網友詢問“花合天下”項目。經調查,“花合天下”的運營公司為河南花合天下酒業有限公司。
根據天眼查查詢,河南花合天下酒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21日,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法定代表人為完三寶,持股比例100%。
完三寶名下除了河南花合天下酒業有限公司外,還有洛陽花合天下酒業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8日,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為0,法定代表人為完三寶,股東分別為:完三寶(持股比例90%)、王向陽(持股比例10%)。
通過查詢發現,這兩家公司的投資人都由均劉緒軍變更為了完三寶。在其官方公眾平臺花合天下酒業的一篇文章里宣傳稱,花合天下是中國杜康和天下酒業控股有限公司的高端品牌。花合天下的系列酒包裝上都印有“中國杜康和天下酒業控股有限公司”。但是通過天眼查發現,中國杜康和天下酒業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所在地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一家以從事無法歸類的組織機構為主的企業,該企業是一家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其負責人與股東均是不明,也沒有任何與合天下有關的資料。
據宣傳,花合天下一個酒品類超全的購物商城,可以買各地區的特色酒類產品,享受下單的便利,推廣還能掙錢;且白酒無保質期,保值且升值,萬億市場規模,潛力大機會多;輕資經營,0風險0庫存0壓力,分享經濟,好模式+系統+渠道+落地=成功。項目會和央視廣告同時啟動,不需要包裝。
通過花合天下商城看到,該商城只有六款酒產品,而非其宣傳的那樣酒品類超全。
(花合天下商城的六款酒)
據宣傳,在花合天下商城消費可獲得積分,積分可以提現也可兌換產品,每天發發朋友圈就能賺錢。“花合天下”以增值消費的噱頭,打著“有酒大家喝,有財大家賺”的口號,掩蓋其背后的“消費返利”傳銷本質。
據反饋的信息,該項目的運營模式如下:
動態收益中的晉級要求
①直推2單,團隊10單,升一星銷售達人,團隊伙伴每天廣告收益的5%
②直推3單,團隊50單,升二星銷售達人,團隊伙伴每天廣告收益的10%
③直推5單,團隊200單,升三星銷售明星,團隊伙伴每天廣告收益的15%【平級10%】
④直推10單,團隊1000單,升4星銷售明星,團隊伙伴每天廣告收益的20%【平級10%】
⑤直推15單,團隊5000單,升五星銷售導師,團隊伙伴每天廣告收益的25%【平級10%】
⑥直推20單,團隊萬人,升六星銷售導師,團隊伙伴每天廣告收益的30%【平級10%】
商城送的積分用完以后,可以囤酒持續對應積分,囤的酒可以放平臺寄售,每月至少10%純利潤。
我國《禁止傳銷案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據上述的制度,花合天下項目存在以購買商品為名繳納入門費獲得資格、拉人頭發展下線組成層級關系、靜態獲利及多層次團隊計酬行為,符合我國《禁止傳銷條例》中的規定,已構成傳銷。
最后提醒各位,市面上的傳銷項目的營銷手段有千百種,這類傳銷項目的共同點都是鼓吹只需要投錢,無需工作就可以躺賺,引入一些共富概念,比如“花合天下”所鼓吹的“有酒大家一起喝、有財大家一起賺”,看似共贏互利的表面,實際上已經演變成為“消費返利”、“靜態投資返利”的投資陷阱。大家遇到這樣的項目一定要謹慎,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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