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兩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警方立案調查
關于“國林興業(聊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事宜的公告
為依法懲治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維護國家金融秩序,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現將“ 國林興業(聊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國林興業(聊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已由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立案偵查,公安機關依法對該公司負責人張某及相關責任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二、請參與投資“國林興業(聊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相關人員,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攜帶相關投資合同、繳款憑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到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經偵大隊(聊城市東昌府區湖南西路7號)進行報案登記,逾期不登記者后果自行承擔(原已報案的不需重復登記)。
三、涉嫌參與“國林興業(聊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人(包括公司業務員及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并收取報酬的人員等),應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案件調查,并退繳非法所得。
四、凡是參與“國林興業(聊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人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并依法合理表達訴求,對于編造、散布各類謠言、肆意煽動非法聚集鬧事或者干擾阻礙案件偵辦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打擊處理。
特此公告。
聯系人:張警官 、鄭警官
聯系地址: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
2022年8月30日
關于“聊城市淘優實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事宜的公告
為依法懲治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維護國家金融秩序,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現將“ 聊城市淘優實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聊城市淘優實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已由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立案偵查,公安機關依法對該公司法人張某、實際控制人康某及相關責任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二、請參與投資“聊城市淘優實業有限公司”的相關人員,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及與案件相關的收據、協議、銀行交易明細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經偵大隊(聊城市東昌府區湖南西路7號)進行報案登記,逾期不登記者后果自行承擔(原已報案的不需重復登記)。
三、涉嫌參與“聊城市淘優實業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人(包括公司業務員及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并收取報酬的人員等),應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案件調查,并退繳非法所得。
四、凡是參與“聊城市淘優實業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人,投資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并依法合理表達訴求,對于編造、散布各類謠言、肆意煽動非法聚集鬧事或者干擾阻礙案件偵辦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打擊處理。
特此公告。
聯系人:張警官、鄭警官
聯系地址: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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