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之俊生物未經許可生產化妝品“芮姿藍復方賦活因子” 被罰90余萬元
中國網財經8月31日訊(記者 杜丁)日前,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宏之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未經許可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被罰款90.7200萬元。
通報顯示,宏之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關聯公司宏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芮姿藍”商標持有人,2021年2月宏之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作為“芮姿藍”品牌授權方委托廣州某化妝品有限公司進行芮姿藍賦活修護精華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備案。
2021年2月5日,芮姿藍賦活修護精華通過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申請,備案編號為粵G妝網備字2021033955。芮姿藍賦活修護精華在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信息服務平臺上備案的產品名稱是芮姿藍賦活修護精華,備案的生產企業為廣州某化妝品有限公司。 為了對外銷售芮姿藍賦活修護精華,宏之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對外以人民幣2400元/盒(10 瓶/盒)的價格向美容院客戶進行推銷。
因加工成本因素,2021年4月至7月,宏之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陸續采購貼標機、西林瓶 空瓶、標簽、包裝盒、封瓶器械,至2021年8月20日,宏之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使用自行采購 貼標機、西林空瓶、封瓶器械、產品標簽、包裝盒,將從廣州某化妝品有限公司獲得的1500ml芮姿藍賦活修護精華產品原液自行進行灌裝并貼標芮姿藍復方賦活因子,該企業共生產芮姿藍復方賦活因子210瓶(5ml/瓶)。
通報稱,宏之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并未實際銷售芮姿藍復方賦活因子,該企業未經許可生產的化妝品貨值金額為人民幣50400元。
最終,根據相關法規,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宏之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責令改正(改正內容為不得未經許可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并從輕處罰如下:沒收芮姿藍復方賦活因子210瓶、貼標機1臺、封瓶器械1支、芮姿藍復方賦活因子標簽39790張(60*20)、剩余的芮姿藍賦活修護精華原液400ml;罰款人民幣玖拾萬柒仟貳佰元整。
資料顯示,宏之俊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2019年5月31日,法定代表人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