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960多萬元 “非中礦業AMBC”傳銷案一名骨干被判5年6個月
近日,李旭反傳防騙團隊獲悉,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網絡傳銷案,被告人李某英參與“非中礦業”網絡傳銷組織后,積極發展下線一千余人,涉案金額9655975元人民幣,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2020年5月以來,被告人李某英以投資非洲礦產的名義,利用“非中礦業”AMBC軟件,打著國家“一帶一路”項目旗號騙取投資者的信任,謊稱AMBC非中礦業是國家一帶一路的重點項目,在非洲擁有幾千平方公里金礦、鉆石礦、翡翠礦、稀有金屬礦等礦產資源。李某英發展多級會員,其中楊某某系被告人李淑英的一級會員,李某英積極向會員宣傳AMBC非洲礦業項目,騙取會員投資并從中獲利。
被告人李某英從2020年5月份至被抓獲,共發展AMBC非洲礦業會員多達七級以上。其中李某英的一級會員楊某某共發展會員1328人:其中楊某某直接發展的一級會員共計23人;二級會員共計199人,二級會員就是一級會員推薦的人;三級會員總共有128人,三級會員就是二級會員推薦的人;其中已查明的楊某某的下級會員級別達到第六級(辛某某是楊某某的第五級會員,辛某某的一級會員即是楊某某的六級會員)。李某英發展AMBC非中礦業會員涉案金額9655975元人民幣,已查明的獲利數額為4214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英積極參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其直接或間接發展成員達一千余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綜合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和情節,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被告人李某英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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