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月銷售額高達3億,天星新零售涉嫌傳銷和非法集資
近日,有市民向大脈網反應,天星國際商城(天星貓)以原始股為噱頭,誘惑代理商,只要一次性購買鉆卡2萬元以上產品,就可以獲贈6000星豆+1萬積分,可返利2.6萬,可提現,并且還能獲贈該商城8000原始股。接下來企業上市,股票可升值上百倍,最高還可辦理9.9萬至尊卡,享受更高的回報。該公司高管謝某曾多次在會議上宣揚,天星國際商城月銷售額高達3億元。
根據天眼查顯示,天星國際商城隸屬于海南天星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海南天星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1日,法定代表人為秦其偉,注冊資本為10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100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60000793104992X,企業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海秀路14號鑫源溫泉大酒店7樓。既不是上市企業,也沒有取得任何發行股票的合法資格。
海南天星國際控股集團董事長秦其偉
記者了解到,秦其偉為海南天星國際控股集團董事長、海南省中小企業聯合會副會長、海南省商業總會副會長。1991年,秦其偉南下海南,從此開始了在這片土地上播撒熱情。2015年,秦其偉轉型網絡科技,搭建天星國際電商平臺。
知情人向記者透露,天星國際商城之前已多次面臨過崩盤,其加盟門檻以購買萬元以上產品送原始股的套路已被之前上當受騙的代理商識別是騙局,模式玩不下去。最近又開始卷土重來,增加了“虛擬播種玩法”,號稱只要消費,然后參與“播種”,5天回報率為10%,一個月回報率為100%。
天星國際商城“虛擬播種玩法”模式
此外,天星國際商城還采用多層次計酬模式制度,設定了拉人頭獎等多個獎項,包含5項大獎(S、T、G、Q、M),以下為天星國際商城新零售模式的官方宣導。
S獎(銷售獎):包含推廣提成和星導獎。系統化、網絡化管理并進行業績考核,鼓勵多勞多得。獎勵比例人性化、合理化,保障了基層推廣人員的生存,有利于銷售隊伍的建設。
T獎(經銷商利差):T獎把傳統經銷商線下結算方式象法律一樣寫進程序進行網絡化結算,由單機版升級為網絡版,更便捷、更公平,經銷商無需大量資金周轉,相互之間無需討價還價,避免了三角債。
G董事分紅:這個獎項的設置實現了由消費者→消費商→公司股東的華麗轉變,讓你花最小的代價,在最短的時間里成為平臺的主人,借船出海,實現財務自由。
Q獎(區域代理):按行政區收貨地址省、市、區(縣)代理給予獎勵,給有前瞻性眼光的投資人提供空間,抱團取暖,聯合創業。
M獎(臨時股東月結分紅):各分公司按月額外提取部分供分公司臨時股東共享。
如圖所示,以下為天星國際商城新零售官方宣導模式PPT。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天星國際商城目前已涉嫌至少四項違法行為:
一、宣導虛假股權,涉嫌非法集資。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201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02次會議通過,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第一條: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二、涉嫌多層次傳銷
天星國際商城新零售制度設計了會員、初級、中級、高級服務商、市級、省級五層級別,5項大獎(S、T、G、Q、M)通過拉人頭方式給予團隊多層級計酬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涉嫌偷稅漏稅
天星國際商城大肆宣傳號稱月銷售額高達3億,可據記者了解,該企業并沒有繳納與銷售額相匹配的企業所得稅等各項稅收。
四、涉嫌虛假宣傳
尚未取得發行原始股資格,便號稱上市企業,以購物贈送原始股的行為誘騙加盟代理商大額進貨。
綜上所述,天星國際商城極有可能涉嫌傳銷和非法集資行為,各位已經加盟的代理商或還未加盟的,一定要及時止損,遠離非法傳銷,遠離“龐氏騙局”。在此記者也奉勸天星國際商城的所謂“領導人”,不要再宣揚一夜暴富,助紂為虐,如果依舊執迷不悟,極有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特別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遠離非法傳銷,不要相信一夜暴富,以免造成血本無歸,眾叛親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