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安縣:涉案一百余人!“E趣商城”網絡傳銷案宣判
近日,安徽省來安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被告人李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
2020年1月,被告人李某某通過掃描孫某(另案處理)提供的二維碼下載“E趣商城”APP,并注冊會員。“E趣商城”是由廣州市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開發的手機平臺,該平臺中隱藏的CSC模塊以銷售商品為幌子,采用先付款后返利并按照購買商品的單數給予收益的獲利模式吸引人員注冊,并給予介紹人直接返利、間接返利、團隊收益的方式發展傳銷。
被告人李某某注冊會員后購買2200元套餐商品,獲得進入隱藏的CSC模塊權限并獲得分享二維碼。之后被告人李某某為牟取利益,通過口頭、微信等方式的宣傳,通過掃描其二維碼直接、間接發展人員,在“E趣商城”注冊會員并購買商品,被告人李秋明從中獲取收益。
經司法鑒定所對“E趣商城”數據進行鑒定,被告人李某某在“E趣商城”賬戶下線用戶(不含本身)共計8層,全部下線人數為161人。被告人李某某在“E趣商城”累計訂單金額41581.54元,提現金額390150.18元,差值累計348568.64元。
另查明,案發后被告人李某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退出了全部違法所得348568.64元。
法院認為
被告人李某某經他人介紹加入傳銷組織后,積極發展下線獲取非法利益,共計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8層、161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及法律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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