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視奕科技偽造上市儀式,其關聯公司曾涉嫌傳銷被罰沒1200多萬
315風頭剛過,又一只“妖孽”出現。廈門一家公司舉辦了一場隆重的上市敲鐘儀式,不僅聲勢浩大地給媒體廣發(fā)邀請函,連股票代碼都齊活了,就在無數人信以為真之際,港交所卻“查無此人”。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廈門視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視奕科技)2022年初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了一封邀請函,稱公司將于港交所敲鐘上市,并同步在廈門國際會議中心大酒店啟動視奕科技上市財富峰會,且“峰會現場將與港交所現場聯動直播”。
3月13日,廈門市地方金融監(jiān)管局官網上發(fā)布公告稱,“經核實,視奕科技在網絡平臺及線下發(fā)布會發(fā)布的‘奕見未來,邀您共同見證視奕科技開啟榮耀!’中所表述的‘2022年元月22日,視奕科技即將于港交所正式敲鐘上市’的消息并不屬實,該公司目前未在港交所上市,請廣大市民和投資者注意識別。”
視奕科技所謂香港主板上市的敲鑼現場
圖片來源/視頻截屏
廈門官方:收到多名群眾舉報
此次視奕科技虛假上市被拆穿,過程并不復雜。
在香港主板IPO主要包括7個環(huán)節(jié),遞表、聆訊、路演、招股、公布配售結果、暗盤交易以及正式上市。
顯而易見的是,不僅現在港交所上市名單中查無視奕科技,如果要在1月22日完成上市,應該在2021年12月前后就通過聆訊。事實上在去年11月和12月只有3家公司通過聆訊,即使再往前追溯,依然沒有視奕科技。
3月14日,廈門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官網發(fā)布公告稱,廈門視奕科技有限公司“在港上市”的消息并不屬實,請廣大市民和投資者注意識別。這意味著,廈門視奕“自導自演、自娛自樂”的鬧劇有了官方的定性。
3月17日,廈門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不止一個人撥打過舉報電話稱視奕虛假上市,引起了局里的重視,我們很快就出了調查結果,及時反饋給社會大眾。”
視奕科技在官網中是這樣介紹公司的:廈門視奕科技有限公司辦公室地址位于廈門湖里區(qū)嘉興里54號301室,于2021年1月21日在廈門市湖里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注冊成立,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在公司發(fā)展壯大的1年里,我們始終為客戶提供好的產品和技術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務,主要經營一般項目:類醫(yī)療器械銷售;第二類醫(yī)療器械銷售;珠寶首飾批發(fā);電氣設備銷售;互聯網銷售;會議及展覽服務;機械設備銷售;電氣機械設備銷售;電子產品銷售等。我們有好的產品和專業(yè)的銷售和技術團隊,我公司屬于廈門醫(yī)療器械代理加盟公司行業(yè)。”
針對廈門視奕的造假上市行為,中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媛表示:“發(fā)布虛構上市的信息并不構成處罰的必要條件,沒有任何與其虛構上市有關的其他連帶行為,也沒有造成損害后果的,從此前的案例來看一般是不予處罰。但傳播虛假上市的信息和謠言若擾亂了公共秩序的,造成更嚴重社會后果的,可能會面臨刑事處罰。”
▲3月11日,廈門市思明區(qū)上市辦公室發(fā)出公告證實視奕科技赴港上市不屬實。圖片來源/廈門市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
記者在這起所謂的上市財富峰會的短視頻中發(fā)現,在投資圈頗有名氣的鄭翔洲出現在此次敲鐘儀式上。3月16日,鄭翔洲發(fā)布聲明稱,他未參與視奕科技任何投資和輔導,與視奕科技的關系僅限于一次活動上的演講邀請及合照,也未在任何場合為視奕科技做過相關產品代言。
關聯公司:去年涉嫌傳銷被查
記者注意到,視奕科技“上市敲鐘儀式”的協辦方是一家名為“眼波科技”的公司,其不僅與視奕科技有密切關系,還曾因涉嫌傳銷被立案調查。
3月11日,河南省新鄉(xiāng)市召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了2021年十大典型侵權案例。其中的案例五就是“廈門眼波優(yōu)品數據技術有限公司利用互聯網平臺發(fā)展會員銷售產品的方式從事網絡傳銷活動”。工商信息顯示,廈門眼波優(yōu)品數據技術有限公司與眼波科技曾有相同的股東和董監(jiān)高人員。
據媒體報道,2021年4月16日,新鄉(xiāng)市獲嘉縣市場監(jiān)管局接到舉報稱,廈門眼波優(yōu)品數據技術有限公司利用互聯網平臺發(fā)展會員銷售產品的方式從事網絡傳銷活動,會員在其建立的平臺消費后成為不同級別的會員,同時獲得推薦他人加入的資格,會員再發(fā)展他人成為會員,形成金字塔式的網絡化布局,層層提成。獲嘉縣市監(jiān)局對廈門晴科醫(yī)療科技有限公司、廈門眼波優(yōu)品數據技術有限公司、廈門眼波視界數字技術有限公司和眼波科技涉嫌傳銷立案調查。獲嘉縣市監(jiān)局認為,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對廈門眼波優(yōu)品數據技術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020萬元、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視奕科技銷售的產品上有視奕科技和眼波視界的兩個logo。圖片來源/網絡
記者聯系到一名自稱是視奕科技的銷售人員,表示想要給孩子購買視力調節(jié)產品。該銷售人員向記者推薦了一款“眼波四代護眼儀器”,稱可以有效減輕青少年兒童的近視癥狀。記者注意到,其發(fā)過來的產品宣傳圖片顯示,該款商品包含視奕科技和眼波視界的兩個品牌logo。
記者詢問為什么視奕科技會賣眼波視界的產品,并質疑其銷售權限。該銷售人員解釋稱,兩家公司有合作關系,也合作有一段時間了,無需擔心產品問題。“我們除了眼波以外還有其他的合作商,人家不讓我們賣我們從哪里調貨呢?都是一樣賣的,你不用擔心。”銷售人員發(fā)來的相關視頻顯示“愿視奕科技乘著新電商的航帆,攜手眼波及各方合作伙伴揚帆起航,砥礪前行,開拓眼健康和新電商的新時代”等文案。
記者進一步發(fā)現,眼波視界和視奕科技共同舉辦過“視奕超級電商財富峰會暨眼波新品發(fā)布會”等活動,兩家公司在同一個地址的不同樓層辦公,聯系電話都是一模一樣。
記者查詢發(fā)現,一篇落款標注為“推廣”字樣的《視紀盛啟·奕見未來 ▏視奕科技港交所主板上市財富峰會順利落幕》新聞稿于3月7日在一家網站刊發(fā),供稿單位為廈門眼波科技有限公司,新聞稿稱“不偏安一隅,而是謀求全局,視奕科技今已上市,但不止于今。”
3月17日,記者致電“眼波科技”詢問兩家公司的關系及上市情況,對方工作人員表示:自己沒有權限回答,公司最近會發(fā)布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