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直購網涉嫌傳銷詐騙非法集資
太平洋直購被指涉嫌三宗罪:傳銷、詐騙、非法集資
太平洋直購運營路徑
1. 創建購物網站。
2. 創造虛擬貨幣PV,是一種用以鎖定未來網購消費的電子消費券,指代“未來利潤”,1PV=7元人民幣。
3. 免費注冊為太平洋直購會員,會員入網購物或拉他人入網購物都會獲得相應的PV積分返利。
4. 網站未來利潤拿出來提前販賣,且不設限量。會員“線下”交納保證金購買PV成為渠道商,高級別的渠道商可以將手中的PV批發給低級別的渠道商,獲得不同級差的獎金。
5. 在“線下”通過招商會等形式發展渠道商,渠道商分十二級,需交納保證金由7000元至7000萬元不等。渠道商的獎金發放、歸還保證金、累計積分等經營行為則通過網站“后臺”進行操作。
6. “精彩生活”還提供貸款服務,額度不超過渠道商自出資金。例如:自掏腰包17.5萬,可從“精彩生活”貸款17.5萬,合計35萬成為3級渠道商。其中,17.5萬貸款的年利息為15%,每月從保證金中扣2600多元利息給“精彩生活”。
7. 簽署購買PV合同及15-45天的冷靜期后,保證金不被退還。網購消費20萬元才能積累1000PV,一個人正常網購消費1000年才能積累到價值35萬的PV。其間,“精彩生活”每月從你17.5萬元的保證金中扣除利息,扣光為止;屆時,你還拖欠著“精彩生活”17.5萬元的貸款。
8. 太平洋直購已將未來一百年甚至幾百年的利潤(按網站目前的盈利模式)提前收回,拿著這筆錢“錢生錢”。自1997年中國電子商務問世以來,還沒有哪一家像太平洋直購官方網,陷入如此巨大的合法性爭議中。
內蒙古恒偉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瑞祥辦公室里至今放著一摞關于該網站的投訴材料。去年11月,他曾特地從內蒙古趕到上海,抱著這些材料找到早報記者稱,要揭露太平洋直購的騙局,拯救那些拿著血汗錢往火坑里扔的老百姓。
吳瑞祥說,太平洋直購的網站購物只是幌子,真正的目的是通過線下“拉人頭”的方式牟利。他稱,太平洋直購最大的爭議是“PV”(未來利潤)批發,這是大魚吃小魚、上家吃下家的游戲,“明顯是傳銷”。
保證金被層層批發
吳瑞祥的質疑得到了20余名太平洋直購渠道商的認同,他們稱:在實踐中,批發“未來利潤”確實出現了拉人頭、上級渠道商發展下級的現象。在《禁止傳銷條例》的法文中,此手法被認定是傳銷的一大特征。
“精彩生活”在給早報記者的材料中解釋稱:在網站批發“未來利潤”,其性質與傳統“批發”生意一樣,賺取的是利潤差價;渠道商可以從商品消費中獲得20%至71%不等的返利,并逐步退還保證金。
眾多渠道商對早報記者稱,批發“未來利潤”返利是太平洋直購最誘人的地方,但這也帶來了最大的爭議。2011年11月24日,“精彩生活”董事長唐慶南在其辦公室接受早報記者專訪時承認:批發“未來利潤”是爭議最大的一塊。他稱,保證金是基于正規合同收取的,是合法有效的。
“精彩生活”市場部經理徐興春表示,太平洋直購“吸收了直銷的一些優勢”,但堅決否認是傳銷。他甚至反問:“你看我長得像流氓,我就是一個流氓嗎?”
唐慶南說,太平洋直購只是看起來像傳銷,但與傳銷有本質區別,傳銷的本質是一種欺騙利用、危害社會的行為,但太平洋直購沒有威逼利用他人,也沒有騙取財物,“如果存在(傳銷)的話,公司肯定早就被查封了。”
不過,吳瑞祥調查后認為,“未來利潤”是多層批發的,與傳統的貨物單層批發是兩碼事。就此,“精彩生活”給出的材料辯稱:“未來利潤”是單層次批發,不存在多層次行為。
一些渠道商稱,當初“上線”在向他們“招商”時稱,A發展B,B發展C,C發展D,A從B、C、D的身上都會獲得返利。而“太平洋直購官方網-鄭州站”甚至宣稱,要快速掙錢,產品是道具,構建“消費者聯盟”是目的;“你構建的消費者聯盟,每個會員的消費與積分,都與你的分配有關”。
不過,以受害人身份出現的陳輝宇、朱建華等渠道商說,在太平洋直購“未來利潤”批發的體系中,A批給B,B批給C,C批給D,A只“吃”B的保證金與推廣獎金,這當中并不存在傳統傳銷中的“通吃”。但是A卻可以“通吃”直接或間接“下線”的累計積分,被推高升級。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認為,問題的關鍵是商品銷售和PV積分推廣銷售哪個是太平洋直購網目前主要的工作。
就此,唐慶南稱:PV的推廣最終都會落實到網購的自然消費上,太平洋直購有海量的商品供購買。而“精彩生活”的資料上更是宣稱平臺上所銷售和購買的商品高達2000多萬種。
不過,很多渠道商卻不認同。朱建華等渠道商告訴早報記者,通過網絡購物來獲得“PV”是相當難的,如充50元話費才能得到0.08PV。而依據“精彩生活”的數據,網購積1000PV,需在太平洋直購消費20萬元左右才能實現。
“沒有多少人有這種消費能力。”郭國魯等渠道商說,“算來算去,只有拉人頭、發展下級渠道商才最劃算?!?/p>
唐慶南說,如果僅消費話費等低積分的商品,積累1000PV是非常困難的,但高積分的產品積累PV卻比較快,如:購買幾箱“‘精彩生活’五糧液尊酒”,就可輕松完成1000PV。不過,他也承認,那些交納了幾十萬保證金的渠道商靠自己網購消費是幾輩子都拿不回保證金的,必須去招商。
推廣獎金動用了保證金
太平洋直購為了讓渠道商“安心”,還推出了一項由“精彩生活”、渠道商與(第三方)銀行簽署的賬戶監管協議,將渠道商交納的保證金進行凍結監管擔保。
在采訪中,一些渠道商稱,他們當初就是看到這“保障”后,才“大膽了起來的”。
然而,吳瑞祥等人卻在質疑太平洋直購發放的推廣獎金動用了保證金。他說:依太平洋直購的數據,太平洋直購返還的推廣獎金已至少10多億元,如此巨額的資金從哪來?“太平洋直購肯定動用了保證金,宣傳凍結監管保證金,就是為了虛構事實,掩蓋真相?!?
就此,唐慶南告訴早報記者:向渠道商發放的獎金,確實動用過保證金。但他辯駁稱:并非所有渠道商都簽署三方監管協議,只有四級(交納保證金7萬元)以上渠道商才可自主選擇是否簽署此協議;被銀行監管的保證金“肯定是不會動用的”,但其余的保證金從法律來說“百分之百是可以用的”。
唐慶南稱質疑者們需厘清一些法律關系:第一,這個錢能不能收;第二,這個錢能不能用;第三,分配方案違不違法;第四,有沒有侵害。唐慶南說,太平洋直購收取、動用保證金沒有違法,也沒有傷害到他人。
太平洋直購到底有沒有動用經過凍結監管擔保的保證金?質疑者與渠道商們稱“無從查證”,而早報記者亦無權限從銀行核實這一詳情。此外,太平洋公布了4個賬戶,其中一個是唐慶南個人的賬戶。孫樹茂等10余個渠道商稱他們的保證金打到了唐慶南的個人賬戶,如何保證這筆錢的安全?
目前,只有偵查機關通過調查后才能揭開這兩個問題的“謎底”。
太平洋直購被指涉嫌三宗罪:傳銷、詐騙、非法集資
![太平洋直購被指涉嫌三宗罪](http://img1.gtimg.com/tech/pics/hv1/94/176/1000/65069974.jpg)
圖為太平洋直購網站
太平洋直購運營路徑
1. 創建購物網站。
2. 創造虛擬貨幣PV,是一種用以鎖定未來網購消費的電子消費券,指代“未來利潤”,1PV=7元人民幣。
3. 免費注冊為太平洋直購會員,會員入網購物或拉他人入網購物都會獲得相應的PV積分返利。
4. 網站未來利潤拿出來提前販賣,且不設限量。會員“線下”交納保證金購買PV成為渠道商,高級別的渠道商可以將手中的PV批發給低級別的渠道商,獲得不同級差的獎金。
5. 在“線下”通過招商會等形式發展渠道商,渠道商分十二級,需交納保證金由7000元至7000萬元不等。渠道商的獎金發放、歸還保證金、累計積分等經營行為則通過網站“后臺”進行操作。
6. “精彩生活”還提供貸款服務,額度不超過渠道商自出資金。例如:自掏腰包17.5萬,可從“精彩生活”貸款17.5萬,合計35萬成為3級渠道商。其中,17.5萬貸款的年利息為15%,每月從保證金中扣2600多元利息給“精彩生活”。
7. 簽署購買PV合同及15-45天的冷靜期后,保證金不被退還。網購消費20萬元才能積累1000PV,一個人正常網購消費1000年才能積累到價值35萬的PV。其間,“精彩生活”每月從你17.5萬元的保證金中扣除利息,扣光為止;屆時,你還拖欠著“精彩生活”17.5萬元的貸款。
8. 太平洋直購已將未來一百年甚至幾百年的利潤(按網站目前的盈利模式)提前收回,拿著這筆錢“錢生錢”。自1997年中國電子商務問世以來,還沒有哪一家像太平洋直購官方網,陷入如此巨大的合法性爭議中。
內蒙古恒偉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瑞祥辦公室里至今放著一摞關于該網站的投訴材料。去年11月,他曾特地從內蒙古趕到上海,抱著這些材料找到早報記者稱,要揭露太平洋直購的騙局,拯救那些拿著血汗錢往火坑里扔的老百姓。
吳瑞祥說,太平洋直購的網站購物只是幌子,真正的目的是通過線下“拉人頭”的方式牟利。他稱,太平洋直購最大的爭議是“PV”(未來利潤)批發,這是大魚吃小魚、上家吃下家的游戲,“明顯是傳銷”。
保證金被層層批發
吳瑞祥的質疑得到了20余名太平洋直購渠道商的認同,他們稱:在實踐中,批發“未來利潤”確實出現了拉人頭、上級渠道商發展下級的現象。在《禁止傳銷條例》的法文中,此手法被認定是傳銷的一大特征。
“精彩生活”在給早報記者的材料中解釋稱:在網站批發“未來利潤”,其性質與傳統“批發”生意一樣,賺取的是利潤差價;渠道商可以從商品消費中獲得20%至71%不等的返利,并逐步退還保證金。
眾多渠道商對早報記者稱,批發“未來利潤”返利是太平洋直購最誘人的地方,但這也帶來了最大的爭議。2011年11月24日,“精彩生活”董事長唐慶南在其辦公室接受早報記者專訪時承認:批發“未來利潤”是爭議最大的一塊。他稱,保證金是基于正規合同收取的,是合法有效的。
“精彩生活”市場部經理徐興春表示,太平洋直購“吸收了直銷的一些優勢”,但堅決否認是傳銷。他甚至反問:“你看我長得像流氓,我就是一個流氓嗎?”
唐慶南說,太平洋直購只是看起來像傳銷,但與傳銷有本質區別,傳銷的本質是一種欺騙利用、危害社會的行為,但太平洋直購沒有威逼利用他人,也沒有騙取財物,“如果存在(傳銷)的話,公司肯定早就被查封了?!?
不過,吳瑞祥調查后認為,“未來利潤”是多層批發的,與傳統的貨物單層批發是兩碼事。就此,“精彩生活”給出的材料辯稱:“未來利潤”是單層次批發,不存在多層次行為。
一些渠道商稱,當初“上線”在向他們“招商”時稱,A發展B,B發展C,C發展D,A從B、C、D的身上都會獲得返利。而“太平洋直購官方網-鄭州站”甚至宣稱,要快速掙錢,產品是道具,構建“消費者聯盟”是目的;“你構建的消費者聯盟,每個會員的消費與積分,都與你的分配有關”。
不過,以受害人身份出現的陳輝宇、朱建華等渠道商說,在太平洋直購“未來利潤”批發的體系中,A批給B,B批給C,C批給D,A只“吃”B的保證金與推廣獎金,這當中并不存在傳統傳銷中的“通吃”。但是A卻可以“通吃”直接或間接“下線”的累計積分,被推高升級。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認為,問題的關鍵是商品銷售和PV積分推廣銷售哪個是太平洋直購網目前主要的工作。
就此,唐慶南稱:PV的推廣最終都會落實到網購的自然消費上,太平洋直購有海量的商品供購買。而“精彩生活”的資料上更是宣稱平臺上所銷售和購買的商品高達2000多萬種。
不過,很多渠道商卻不認同。朱建華等渠道商告訴早報記者,通過網絡購物來獲得“PV”是相當難的,如充50元話費才能得到0.08PV。而依據“精彩生活”的數據,網購積1000PV,需在太平洋直購消費20萬元左右才能實現。
“沒有多少人有這種消費能力。”郭國魯等渠道商說,“算來算去,只有拉人頭、發展下級渠道商才最劃算?!?/p>
唐慶南說,如果僅消費話費等低積分的商品,積累1000PV是非常困難的,但高積分的產品積累PV卻比較快,如:購買幾箱“‘精彩生活’五糧液尊酒”,就可輕松完成1000PV。不過,他也承認,那些交納了幾十萬保證金的渠道商靠自己網購消費是幾輩子都拿不回保證金的,必須去招商。
推廣獎金動用了保證金
太平洋直購為了讓渠道商“安心”,還推出了一項由“精彩生活”、渠道商與(第三方)銀行簽署的賬戶監管協議,將渠道商交納的保證金進行凍結監管擔保。
在采訪中,一些渠道商稱,他們當初就是看到這“保障”后,才“大膽了起來的”。
然而,吳瑞祥等人卻在質疑太平洋直購發放的推廣獎金動用了保證金。他說:依太平洋直購的數據,太平洋直購返還的推廣獎金已至少10多億元,如此巨額的資金從哪來?“太平洋直購肯定動用了保證金,宣傳凍結監管保證金,就是為了虛構事實,掩蓋真相?!?
就此,唐慶南告訴早報記者:向渠道商發放的獎金,確實動用過保證金。但他辯駁稱:并非所有渠道商都簽署三方監管協議,只有四級(交納保證金7萬元)以上渠道商才可自主選擇是否簽署此協議;被銀行監管的保證金“肯定是不會動用的”,但其余的保證金從法律來說“百分之百是可以用的”。
唐慶南稱質疑者們需厘清一些法律關系:第一,這個錢能不能收;第二,這個錢能不能用;第三,分配方案違不違法;第四,有沒有侵害。唐慶南說,太平洋直購收取、動用保證金沒有違法,也沒有傷害到他人。
太平洋直購到底有沒有動用經過凍結監管擔保的保證金?質疑者與渠道商們稱“無從查證”,而早報記者亦無權限從銀行核實這一詳情。此外,太平洋公布了4個賬戶,其中一個是唐慶南個人的賬戶。孫樹茂等10余個渠道商稱他們的保證金打到了唐慶南的個人賬戶,如何保證這筆錢的安全?
目前,只有偵查機關通過調查后才能揭開這兩個問題的“謎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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