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消費陷阱“防騙術” 理性消費勿上當
近年來,人們的健康意識和對保健食品的接受程度不斷提高,然而,現實生活中很多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遭遇保健食品“消費陷阱”的問題層出不窮……
什么是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為目的的食品,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我國法定意義的保健食品,必須經過國家指定的權威檢驗部門的檢驗,經保健食品管理部門核準頒發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獲取相應的保健食品批準文號。2003年以前由原衛生部核發,2003年之后由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現在實行注冊與備案雙軌制,由市場監管總局核發。沒有這些部門授予的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產品,不視為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標識為“藍帽子”。
保健食品與保健品、食品、藥品的區別
保健食品具有明確的法律定義,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的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產品屬性為食品。“保健品”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習慣上范圍要大得多,諸多媒體報道中涉及的保健品泛指內衣、床墊、器械、理療儀、飲水機等,而非保健食品。在日常消費過程中,應依法辨別產品屬性是產品還是保健食品,不能籠統地理解為“保健品”,用“保健品”的概念代替“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作為食品的一個類別,保健食品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但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可以標示保健功能(共27類),而普通食品的標簽不得標示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審批程序比食品更為嚴格,需要經過衛生學、穩定性、功效成分等的檢測,以及管理部門相關專家的評審,最后獲得保健食品的批準證書。
保健食品與藥品的主要區別是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療為目的,但可以聲稱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而藥品有明確的治療目的,并有確定的適應癥、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應。所以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能代替藥品。
老年消費者須高度警惕保健食品消費陷阱
一些保健食品生產商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為牟取非法利益設置消費陷阱,常見的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陷阱有以下幾類——
“免費”陷阱!
通過群發宣傳資料,附贈免費領取禮品、禮物和紅包的方式,或者在商場超市門口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采用“免費抽獎”等促銷手段,讓消費者得到“優惠購買某某保健食品”的大獎。有些商家還會組織免費旅游,在游玩期間組織對這些客戶體檢,謊稱部分客戶有極大的患癌風險,借此推銷聲稱可以治療癌癥的產品。
“專家”陷阱!
商家通過虛假包裝、宣傳“假專家”贏得消費者的信賴,組織健康講座和體檢甚至上門推銷,由假專家開展一對一的“診療”,解讀體檢報告,渲染體檢結果的嚴重性,再提出解決方案,如使用特供產品治療,從而達到以高價銷售產品的目的。
“病友”陷阱!
一些商家會利用病人之間的同理心,雇用“托兒”現身說法。比如,以“親身經歷”宣傳食用產品的療效,將普通食品渲染成能治療疾病的神藥,誘使消費者大量購買。
“親情”陷阱!
一些商家利用老年人易心軟的特點,抓住部分老年人孤獨的心理,對老年人虛假關心,哄騙老年人購買產品。
“公益”陷阱!
如利用政府開展“愛眼工程、愛耳活動”等形式,以免高額費用誘導老年人購買保健食品或“低價購買”名額有限等,使老年人產生“如果不馬上購買就會買不到”或者“今后的購買價格會比當前購買價格高”的錯覺,產生焦慮,步入虛假宣傳的銷售陷阱。
“一看、二查、三辨”理性購買保健食品
除了警惕保健食品銷售陷阱和虛假宣傳行為,消費者購買保健食品應當注意“一看、二查、三辨”——
看銷售場所資質
到證照齊全的正規場所購買產品,特別要注意有沒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通過網絡、會議、電視、直銷和電話等方式購買產品,也應先行確認資質信息。
查外包裝和說明書
首先,要認準正規的保健食品專用標志,正規的保健食品會在產品的外包裝盒上標出天藍色的,形狀類似“藍帽子”的保健食品專用標志;其次,通過保健食品的外包裝進行識別,保健食品外包裝標識必須注明保健食品品名、生產單位、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主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生產日期、保質期、注意事項等內容。做好“四不”: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標簽上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號的預包裝食品;不要購買標簽或說明書中提及可以預防疾病、有治療功能的產品;不要購買標簽上沒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但聲稱是保健食品的產品。
辨廣告和宣傳內容
科學、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廣告和宣傳,凡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一律不要購買;保健食品廣告中未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的,一律不要購買;合法的保健食品廣告應該在刊發時標出廣告審查批準文號;不要盲目參加任何以產品銷售為目的的知識講座、專家報告會等。發現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