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級高達1935層!涉案金額超5千萬!“夫妻店”賣酒傳銷被提起公訴!
10月8日,安徽省靈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入社區開展“打擊傳銷、規范直銷”宣傳活動,全力防范傳銷活動的蔓延,積極規范直銷經營活動。
打傳規直走進社區的同時,當地監管部門“重拳出擊”非法傳銷。近日,中國檢察網上公示一則靈璧縣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被告人靖某某、王某以及武某某,虛構所售酒水系**局與**合作開發的開路先鋒酒的事實,以推銷“開路先鋒酒”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目前,這起“賣酒”傳銷案件正在逐漸浮出水面。截至案發,參與傳銷活動人員3039人(包括同一人以不同名字重復注冊),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5308.65萬元。
團伙頭目屢犯不止
起訴書顯示,被告人靖某某,出生于1978年,是個文盲。案發前系安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新浪潮記者注意到,該公司已于2020年3月11日被吊銷。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靖某某不僅是當地警局的常客,更是安徽省靈璧縣人民法院的老熟人。自2011年起,他因屢犯詐騙罪和組織、領導傳銷罪,十年內有大半時間都在牢獄中度過。
具體而言,2011年6月,因犯詐騙罪,靖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三萬五千元;2013年9月,再次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二萬元;2014年5月,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他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于2016年12月28日刑滿釋放。2020年7月,靖某某再次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靈璧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被逮捕。
新浪潮記者注意到,在這起案件中,除了靖某某,還有兩位被告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靈璧縣公安局執行逮捕,分別是靖某某之妻王某和武某某。
購酒成為會員即可獲得分紅積分
安徽省靈璧縣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1月至2019年期間,靖某某先后在靈璧縣溫州商城、開發區等地租賃辦公地點,根據夏某某(另案處理)制定的傳銷模式,伙同其妻子王某、武某某虛構所售酒水系**局與**合作開發的開路先鋒酒的事實,以推銷開路先鋒酒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開路先鋒酒的方式獲得會員資格,按照推薦購酒加入順序組成上下線層級。成為會員后,可獲得三種形式的獎勵積分,一積分等于人民幣一元,可提現。
據了解,購酒成為會員后會獲得分紅獎勵積分,該積分為購酒金額的二倍,積分按照每天0.4%(前期0.5%)的比率釋放。會員推薦他人購酒可獲得推薦獎勵積分,新會員的直接推薦人會獲得購酒金額的10%作為推薦獎勵,其中的80%作為推薦獎勵積分一次性釋放,剩余的20%作為購物積分;新會員的間接推薦人(即推薦人的推薦人)會獲得購酒金額的6%作為推薦獎勵,其中的80%作為推薦獎勵積分一次性釋放,剩余的20%作為購物積分。當會員具有兩個下線且各自發展下線會員,形成左區和右區,可獲得業績較少的區新增會員購酒金額的8%為量碰獎勵,其中80%作為量碰獎勵積分按照每天0.4%的比率釋放,剩余的20%作為購物積分。 起訴書顯示,靖某某在傳銷活動中起發起、策劃、操縱作用,將收取的會員投資款轉給夏某某,夏某某負責向申請提現的會員打款,被告人王某協助靖小峰并負責宣傳、注冊、報單、收錢,被告人武某某負責宣傳講課并發展會員。形成了以夏某某、靖某某、王某、武某某為首的,齊某某(另案處理)、余某某(另案處理)等人為骨干的組織架構,該組織以分紅獎勵、推薦獎勵、量碰獎勵為誘餌,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傳銷層級高達1935級
經江西警察學院物證鑒定所鑒定:該傳銷組織會員總數為3039人(包括同一人以不同名字重復注冊),會員最大層級為1935級,會員投資金額累計53086524元。
安徽省靈璧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靖某某、王某、武某某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參與傳銷活動人員3039人(包括同一人以不同名字重復注冊),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53086524,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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