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摩能牛蒡茶,普通食品宣傳“功效”,小怪瘦奶昔4級分銷違反法規
近年來,中國代餐市場規模呈持續增長的態勢,年復合增長率為68.8%,其中,2020年中國代餐市場規模達472.6億元。
野蠻生長的市場,亂象也相伴滋生。大多數代餐產品作為普通食品,既非藥品也非保健食品,并不能宣稱有減肥的效果,但事實上,這樣的虛假宣傳屢見不鮮。
一個名為“樂恩小怪瘦”的微商品牌,由微商“大咖”林芳芳創立,發跡于廈門,以小怪瘦牛蒡奶昔為核心產品發展代理。該品牌代理商宣傳服用自己的產品小怪瘦牛蒡營養奶昔、小怪瘦牛蒡能量棒不僅能夠快速減肥,而且發展代理還能夠賺錢。深入了解發現,小怪瘦的代理層級高達4級,而且存在團隊計酬的模式,這與現行法規相違背。
樂恩小怪瘦是怎樣一個項目?林芳芳又是誰?其代理模式又因何違法違規?
林芳芳與小怪瘦
林芳芳的履歷頗具傳奇。微商電商調研梳理得知,林芳芳最早于2014年開始做“一直美”護膚品的代理,開始運作微商,成立了“一直美揚帆聯盟”團隊,這個產品的主體公司為龍曦集團,林芳芳在這里搭建了初始團隊。
2015年,曾做過電視購物的摩能國際轉型微商,林芳芳帶著團隊加盟,成為了摩能國際的創始團隊長。那正是微商行業的初始發展期,摩能國際被冠以“第一微商”的稱號,林芳芳加入摩能國際,成立樂恩團隊,一度將“棒女郎”捧成中國女性私護領域的第一品牌,在很多人的朋友圈都出現過。
2016年6月,林芳芳的樂恩團隊在廣州白云酒店開了一場將近3000人的總代大會,兩個月后,在北京召開5000人大會,之后又在深圳召開萬人大會,林芳芳與其代理的摩能國際“棒女郎”一時風光無限。
林芳芳與摩能國際董事長蔣德才合照
然而,摩能國際的微商大廈,也正是從“棒女郎”這里開始傾斜。有代理商反映,使用摩能國際的產品后出現副作用,懷疑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隨后將“棒女郎”產品送去檢驗,檢驗報告顯示該產品對白色念珠菌抑菌效果為0,然而在棒女郞的包裝盒上,印有“對白色念珠菌的平均抗菌率達到50%以上”的說明。此外摩能國際的產品宣傳語中,有“治療多種婦科炎癥”、“增強免疫力”、“抗腫瘤”等字眼,這些行為明顯是虛假宣傳。
2017年5月30日,一篇題為《10萬微商集體訴訟被騙 100億,最大微商集團被爆涉嫌“傳銷”》的自媒體文章更是將摩能國際推上風口浪尖。該文指出,自稱“中國最大微商公司”的摩能國際,通過召開“峰會”的方式對代理商進行洗腦、用安排好的“托”上臺介紹成功經驗、催人報單,該文還指出,摩能國際的運作方式涉嫌傳銷。
樂恩控股有限公司工商信息
2018年,摩能國際不復存在,而林芳芳卻有了新的發展。2018年2月11日,樂恩控股有限公司在廈門成立,以原來摩能國際的產品——“綠色呼吸”牛蒡茶,繼續發展微商市場,林芳芳也正式從一個團隊長變身成為企業負責人。同年3月,小怪瘦(廈門)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成立,4月份召開小怪瘦產品發布會,林芳芳將牛蒡加工成了奶昔固體飲料,以“健康膳食管理一體化”為噱頭,大肆發展代理,吸引減脂減重人士購買樂恩小怪瘦牛蒡營養奶昔。此外,林芳芳的小怪瘦公司還推出了牛蒡茶、牛蒡能量棒、膠原蛋白肽等產品運作市場。
牛蒡子在中藥學中屬于發散風熱藥,具有疏散風熱,宣肺透疹,解毒利咽,通便的功效,林芳芳的小怪瘦牛蒡制品是否真的有“減肥減脂”的神奇功效?
“月瘦20斤”?小怪瘦或涉嫌虛假宣傳
樂恩小怪瘦牛蒡奶昔
樂恩小怪瘦合伙人股東周小姐稱,小怪瘦是一款牛蒡營養減肥奶昔,它不僅可以減肥,還能補充身體營養,主要成分是牛蒡和從進口你分鐘提取的動植物乳清蛋白,非常安全,沒有任何副作用。不僅可以瘦身,還可以塑型,“小怪瘦減掉的是身體里多余的脂肪,10天平均可以瘦5到10斤”。
小怪瘦牛蒡奶昔的減肥宣傳
雖然小怪瘦牛蒡奶昔只是一款固體飲料,但這些電商平臺中的代餐類商品卻都在不遺余力地明示或暗示其減肥效果。樂恩小怪瘦的創始人林芳芳的微博上,有一個“黃大廚”,據說用了不到8盒小怪瘦,體重從128.6公斤減到92.9公斤,瘦了35.7公斤,也就是瘦了71.4斤。在其他代理的宣傳中,“7天瘦5斤”“月瘦20斤”“30天小蠻腰”等詞匯更是常規宣傳。
經查,樂恩小怪瘦牛蒡奶昔并不是由樂恩控股或小怪瘦(廈門)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生產,而是由杭州衡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代工生產。企查查顯示,杭州衡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建立危化品登記簿登記危化品流向,于2019年4月29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決定給予其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除了小怪瘦牛蒡營養奶昔之外、樂恩小怪瘦主營的另外兩款產品小怪瘦牛蒡能量棒、小怪瘦膠原蛋白肽同樣也是代工產品,而且產品品類同樣屬于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
當普通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時,或涉嫌虛假宣傳。《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商品的性能、功能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可以認定為虛假廣告。
類似于小怪瘦這樣的宣傳,已有被處罰的先例。2017年8月25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15個虛假廣告案例其中包括“吉林省王沿華利用微信發布159素食全餐違法廣告案”。2019年7月26日,河南省洛陽市孟津縣公安局對佐丹力健康產業集團(吉林)有限公司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立案偵查,瘋狂的“佐丹力159”被拉下神壇。2018年11月,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2018年第三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就顯示有“木婉清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利用微信等發布違法廣告案”。
四級分銷 違背現行法規
上文提到的“黃大廚”,現在依然是小怪瘦代理商們朋友圈里的“榜樣”,10月9日,一名高級別代理宣稱黃大廚瘦100斤,一年多收入實現180萬元。之所以樂恩小怪瘦這么火爆,跟其宣傳的發展代理就能夠“賺大錢”分不開。
樂恩小怪瘦招商資料(下同)
據相關代理商介紹,小怪瘦套裝每盒售價690元,內含奶昔和能量棒兩款產品,一個月的使用量是三盒,總計2070元。
要想賺錢,就必須做小怪獸的代理,代理級別由低到高分為會員、總代、總監、合伙人。總體來看就是、拿貨量越大,級別就越高,單品的價格也就越低。
花費2940元拿1箱小怪瘦,內含6盒,就成為了VIP代理,VIP零售賣出一盒小怪瘦獲利200,一箱全部銷售完可獲利1200元;
第二個級別是總代,需要花11100元購買5箱產品,總代零售一盒產品可獲利320元,全部以一盒的形式去售賣可以獲利9600元,以一箱為單位去銷售可以獲利3600元;
第三個級別是總監,需要花72000元購買50箱產品,總監零售賣出一盒產品獲利450元,賣完300盒可以獲利135000元,賣出一箱可以獲取1500元利潤,賣完50箱可以獲得75000元的利潤。如果總代直接收了一個總代,出貨之后可以得到3900元的利潤,銷售完10個總代就可以獲取39000元的利潤;
第四個級別是合伙人,需要花51萬元購買500箱產品,合伙人賣出一盒產品獲利520元,銷售完3000盒可獲取利156萬元,賣出一箱產品的利潤是1920元,銷售完500箱可以獲取96萬元的利潤,收一個總代出貨后可以獲利6000元,銷售100個總代可以獲利60萬元。銷售出一個VIP可以獲利1920元,如果都是VIP則可以獲利96萬元。如果全都是零售,純利潤可以達到156萬元。
不僅僅是賺利潤差,招商還有推薦獎勵。從小怪獸的獎金模式上看,其招商推薦獎金可以拿兩代,代理商稱其為“兩級分銷,合法合規”。據代理商透露道:“總代招總代直推獎金(一代)是1750元,間推獎金(二代)獎金500元;總監招總監直推獎金(一代)是8500元,間推獎金(二代)獎金是3000元;合伙人招合伙人直推獎金(一代)是5萬元,間推獎金(二代)獎金是2萬元。”
從“小怪瘦”的代理制度上看,層級高達4級,且需要花費代理費獲得代理資格,有收取“門檻費”的感覺,這些明顯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相違背。
根據“二高一部”在2013年11月14日聯合下發的《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該《意見》第一條也規定了關于傳銷組織層級及人數的認定問題: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由此來看,小怪瘦明顯涉嫌違法違規。
后 記
關于小怪瘦奶昔減脂是否有效,市場上各種聲音都有,微商電商調研認為,市面上大多數奶昔代餐食品都是以膳食纖維為主要成分,不易消化,讓人有飽腹感,但是代餐只是一個輔助手段,最主要的還是結合運動改善飲食方式。
另外,樂恩小怪瘦的代理模式也備受質疑,其四級分銷的模式已經涉嫌違法違規。而作為普通食品,并不能宣稱有減肥的效果,對于小怪瘦代理商們在網上鋪天蓋地的減肥宣傳,也涉嫌虛假宣傳。我們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減肥不可一蹴而就,賺錢不能貪求快,以免落入騙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