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售賣“政府專供”酒 張家港市一微商被罰4萬元
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陳濤 記者薛慶元)8月24日,記者從江蘇省張家港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近日,該局查處一起違法發布“政府專供酒”廣告案,罰款4萬元。
據了解,今年3月,該局執法人員發現有人在微信朋友圈推銷某款白酒,其瓶身及外包裝標有非常顯眼的“政府專供”字樣。執法人員憑借敏銳的辦案意識,迅速研判出上述白酒的來源存疑,通過各方面細致的排摸,掌握了上述白酒物流配送信息。之后執法人員經過周密部署,對正在收貨的存儲場所進行了突擊檢查。
經查,某微商從相識的河南某朋友處以330元/箱的價格購入上述白酒,因第一批購入的三十箱白酒很受歡迎,又有“政府專供”光環的加持,很快就銷售一空,該微商隨即又一口氣訂購了100箱。上述白酒外包裝標示的生產單位為河南汝陽一家白酒生產企業,張家港市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將相關違法線索移送生產單位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
由于該微商在微信朋友圈以“政府專供”“10年老酒”等名義售賣上述白酒的行為構成了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8月7日,張家港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作出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監督其將涉案白酒瓶身及外包裝上“政府專供”字樣全部清除。
當前,市場上各種打著“政府專供、特供”旗號招搖撞騙的現象,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形象和社會公共利益,同時也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該起案件的查處,對此類違法行為敲響了警鐘,通過案例曝光也讓消費者識破不良商家的欺騙伎倆,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了公平有序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