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團伙自曝內幕 防逃跑睡覺被壓四肢
11月10日,該案在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由于案件在被害人家鄉反響甚大,《武漢晚報》派出記者跟隨采訪,新洲區政府委托當地司法部門派律師提供法律援助。庭審歷時一天。8位被告自陳傳銷團伙運作內幕,團伙成員集體人格扭曲與變態令人震驚,作案時的瘋狂與殘忍令人發指。
“團隊精神”蕩然無存
庭審期間,幾位被告人的供述有懊悔,有辯解,也有推脫。
“大主任”劉芬為自己辯解稱,自己自始至終沒有直接參與過對余雄的毆打,“主任”蹇亮則表示,團伙內雖然的確存在體罰與毆打現象,但打人是“有底線的”,一般只是“潑杯水,打幾個耳光”。他還透露,手下拉人頭入伙自己并無直接收益,雖然身為“主任”,最多時一個月領到850元,最少時只有120元。“家”中的日常開銷由他從“大主任”劉芬那里支取,通常每次一百元。審判長隨即問他:只拿這點兒錢為什么還要干?蹇亮思考片刻答道:“我也不知道。”
“大主任”劉芬和“主任”蹇亮稱,“新朋友”在交納2800元入門費成為業務員后,即部分恢復人身自由,“需要外出時打個招呼就行”。但十分奇怪的是,經過洗腦的“業務員”們,此時多數已經沒有了逃離的想法。幾位充當了打手的“業務員”稱,開始只想把本錢撈回來,被洗腦后則一心只想發展下線、盡快發財。十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庭審中,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責,幾位參與毆打的被告人均對同伙的暴行言之鑿鑿,對自己的參與輕描淡寫,傳銷組織的“團隊精神”早已蕩然無存。
庭審臨近結束時,沈涵、王建祖、王丹和田龍四位被告人的家人通過各自的律師表達了對余雄家屬作出民事賠償的意愿。次日下午,沈涵的父母在交納4萬元賠償金后,流著眼淚再三向余雄的父母道歉,代表女兒請求他們的諒解。面對同為受害人的這對夫婦,承受著喪子之痛的余雄父母泣不成聲。
昔日被騙今又害人
10日上午9時,余雄案在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訴人以故意殺人、非法拘禁和私自銷毀證據等罪名,對蹇亮、劉芬、田龍、沈涵等8位被告人提起公訴。8人分別委托的10名律師分坐三排,陣容龐大。
8名穿著黃色囚衣的被告人被法警帶上法庭時,坐在前排的余雄親屬一度情緒失控,現場哭聲大作。混亂中,坐在原告席上的余金平一躍而起,抄起話筒支架欲砸向眾被告,被法警攔下。
8名被告人中有6名來自湖北,其余2人來自寧夏。8人中有6人為80后,2人為90后,年齡最長的為“大主任”劉芬,26歲,年齡最小的沈涵 (女)和王建祖分別為1990年和1991年生人,正是風華正茂的年齡。
8名被告人中有兩名女性,看上去皆弱不經風,6名男性也無一稱得上魁偉。余雄的父親事后說,自己一向對兒子管教甚嚴,再委屈他也罵不還口打不還手,否則以兒子一米八的個頭,那些人誰都不是他的對手。
幾位嫌疑人供述,他們隸屬于天津天獅發展有限公司,2009年10月開始在運城市開展非法傳銷,網絡內部組織領導層級為:大經理、經理、大主任、主任、管家和業務員。業務員也稱“老板”,剛被騙來的人則稱作“新老板”、“新朋友”,如系男性,也稱“帥哥”。“大主任”和“主任”負責策劃、指揮、協調傳銷活動,各有以其名字命名的聚居點,稱作“某某家”。如“大主任”劉芬和手下數人共住的民房,稱作“劉芬家”,“主任”蹇亮和其直接管理的手下數人共住一處民房,稱“蹇亮家”。
按照團伙內部不成文的慣例,所有“新朋友”被接來后,首先會沒收其手機、身份證和隨身財物,由“主任”安排專人擔任其“師傅”,陪其聊天、吃飯、睡覺,行洗腦和控制其人身自由的職責,并負責在聊天中打聽“新朋友”的家庭情況以及他最在乎什么,為接下來索要入門費做前期信息準備。而所謂“洗腦”,就是給“新朋友”灌輸做有錢人的夢想,指給他“傳銷”這條發財之路。
幾位被告人紛紛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當初也是被同學、朋友或親人以有大工程、好工作為名騙進傳銷團伙的,初來乍到時,也曾受到過體罰、毆打、恐嚇等待遇。起初一心想掙回自己上交的2800元,被洗腦后便漸漸麻木,以出業績受重用為榮。
21歲的湖北女孩沈涵稱,她是被自己的親姐姐騙來的,去年3月來到運城至今,姐妹二人尚未見過一面。剛到時,為防止她逃跑,每晚睡覺時都有人在兩旁壓著她的四肢。“主任”蹇亮還曾威脅她道:“這里的男人都沒碰過女人,如果不聽話,讓他們收拾你。”因為害怕,也因為擔心姐姐的安全,不久她便對蹇亮言聽計從,被任命為“蹇亮家”負責管理日常事務的“管家”。蹇亮經常不在,“蹇亮家”的房門鑰匙平時就掌握在她的手中。另一位女孩王丹則是被人以“從事美發工作”騙到運城的。
旁聽席上遠遠地坐著幾位被告人的家人。進出法庭時,兩位外表瘦弱的女孩拖著沉重的腳鐐,一邊吃力地行走,一邊含淚頻頻轉頭,在旁聽席上搜尋自己的家人難以想象,2月25日,余雄被毆打致死的當天,正是她們,曾一前一后長時間猛踢跪倒在地的余雄胸腹,甚至在余雄躺倒在地后仍不罷休。
軟硬兼施泯滅人性
公訴機關的公訴書和幾位被告人的講述,一定程度上還原了余雄之死的大致經過。
該團伙內部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新朋友”來后分到一個家,幾天后到另一個家聽課,然后再回到原來的家中。余雄被接來后,先分配在“蹇亮家”。蹇亮的手下王建祖被指定為余雄的師傅,幾天后余雄被轉移到“大主任”劉芬家上課,改由“劉芬家”的尹琨負責對其進行監控。王、尹二人先后按照蹇亮、劉芬的安排,對余雄進行洗腦,并通過體罰、毆打和非法限制自由等手段,逼余雄向家里要錢。課程結束之后,余雄再次回到“蹇亮家”。
由于余金平一直認為“傳銷團伙不打人不罵人”,且余雄的手機平時關機,惟有在向家人要錢時才能與其取得聯系,因此雖然兒子再三央求,他仍沒有匯錢。隨著時間推移,傳銷團伙對余雄的“工作”開始升級。在最初的“蹲馬步”體罰之后,經“主任”蹇亮授意,他們開始了對余雄的暴力毆打,包括扇耳光、掐脖子、潑冷水、拳打腳踢等。
2月24日,余雄被師傅王建祖用拳頭擊打胸部后,當晚曾自訴胸口疼痛。25日上午,離“家”在外的“主任”蹇亮通過電話授意管家沈涵,“不能再拖了”,必須對余雄“采取手段”。沈涵隨即傳達“主任”的“工作部署”:先由王丹出面用話語羞辱余雄,目的是激怒他,一旦他有所反抗,守在門外的男成員便進門對其進行毆打。
來自寧夏的王丹在法庭供述,接到沈涵傳達的任務后,她起初有些為難,被沈推進房間后,她與余雄面面相覷,有些尷尬。為了完成“主任”下達的任務,她以“長得不好”“工作不好”等理由反復嘲笑挖苦余雄。但任憑她怎么羞辱,余雄都一聲不吭。之后,她與沈涵開始對余雄施以暴力,打耳光,踢肚子。二人又令余雄跪在地上,一前一后對其拳打腳踢,踹踢其胸部、腹部、腰部。這一階段守在門外的田龍在法庭供認,沈涵中間曾出來過一次,將腳上的拖鞋換成皮靴。大約20分鐘后,田龍、王建祖等人進入房間,加入毆打行列。余雄在幾人的暴力毆打下躺倒在地后,沈涵又站在余雄身上,由田龍攙扶,對其胸部腹部猛踩猛踢。
發現余雄停止呼吸后,在場幾人頓時慌了手腳,因看到倒地的余雄喉頭鼓起,管家沈涵電話報告“主任”蹇亮:“帥哥吞東西自殺了”。此時的蹇亮正與頂頭上司“大主任”劉芬在外吃飯,他令沈涵馬上買一瓶白酒回來,灌進余雄嘴里,爭取讓他把吞進去的東西吐出來。蹇亮隨即從外趕回,命人將余雄腳上頭下倒提起來,倒出其“腹內異物”。田龍在庭審中稱,余雄倒地后,他曾用一只瓶子為其做過人工呼吸,但隨后便發現,余早已沒有了呼吸和脈動。
為了隱瞞罪行,“主任”蹇亮雇車將幾位涉案手下送至三門峽,又用從“大主任”劉芬處支取的800元錢買了一輛摩托車。當晚,劉芬、蹇亮和手下涂敏濤等人將余雄的尸體運至郊外,拋在路邊。事后,經蹇亮提議,參與拋尸的幾人扎破手指滴在酒中“歃血為盟”,蹇亮表示:現在大家都是“一根線上的螞蚱”,誰都不準說出去,不然都得坐牢槍斃。
次日,余雄的尸體被人發現。經法醫鑒定,其系胸腹部受鈍器性外力作用致多發性肋骨骨折、多臟器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 傳銷團伙
- 文章鏈接:http://m.redlee.cn/news/html/3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