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西鄉塘區法院開展傳銷案件集中宣判 依法嚴懲傳銷犯罪分子
6月15日上午,西鄉塘區法院依法對3起傳銷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3名被告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刑罰。
該院經審理查明,3起案件的3名被告人均是在南寧市以推銷商品、“連鎖銷售”、“資本運作”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的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以保本高息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他人財物的傳銷活動,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為此,西鄉塘區法院以該罪分別被判處3名被告有期徒刑10年至11個月不等,并處罰金40萬元至3萬元不等刑罰。
傳銷犯罪活動嚴重影響首府南寧的營商環境及城市形象,是危害社會的“毒瘤”。西鄉塘區法院貫徹落實強首府戰略以來,持續加大傳銷案件犯罪分子懲處力度,助力優化首府營商環境,轄區傳銷案件數呈逐年下降趨勢,期間,共審結傳銷犯罪案件24件,94名傳銷犯罪被告人被依法嚴懲,充分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