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合規、穩健經營!如新組織開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學習
2021年1月1日起,《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意味著化妝品監管進入“2.0時代”。2月19日,最高檢、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聯合發布15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在規范化妝品行業、監管化妝品安全層面,既要予以重錘,也要切實落地。化妝品的安全監督管理正在加強,為更好幫助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以下簡稱“如新江蘇分公司”)營銷人員理解《條例》,規范經營。日前,如新江蘇分公司邀請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管人員上門宣貫解讀《條例》。
如新江蘇分公司工作人員向監管人員介紹公司的質量安全管理情況本次講座由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管人員擔任講師,為如新江蘇分公司化妝品營銷人員進行了化妝品基礎知識、新舊化妝品條例對比、違法違規經營需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普及工作。
監管人員為如新江蘇分公司營銷人員宣貫《條例》在講座進行過程中,講課者不時會提出一些問題:“剛剛講了什么是化妝品,那我們怎么區分生活美容用品、醫療美容用品呢?化妝品的不良反應有哪些呢?化妝品經營者如何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呢?”這邊話題才剛剛拋出,便引發臺下爭相競答。一場為期1個多小時的講座,在講課者與聽課者的互動下,一掃常規講座的枯燥,得到當天在座培訓者的一致好評。
如新江蘇分公司營銷人員積極參與講座互動“過去的老條例,沒有注冊人、備案人的法律概念。《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一章第六條提出了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的概念,并從法律層面上明確了具體的法律責任,即: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對化妝品的質量安全和功效宣稱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五章中對違法生產經營化妝的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在老條例的基礎上增加了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的處罰,從法律層面對化妝品從業人員的行為進行了約束”,監管人員用新舊條例對比,娓娓道來,用以加深在座聽講人的理解。“堅守合規,方能穩健經營。希望如新能一如既往注重合規經營,多在質量安全管理上下功夫,多在創新方面下功夫。”在友好和諧的氛圍中,本次普法宣貫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