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成分摻假、非法添加將隨時被揪出,這些化妝品公司當心了!
4月28日,國家藥監局在其官網首頁發布《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管理工作規程和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研究起草技術指南的通告》(2021年第28號)(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稱,為規范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管理工作,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制定并發布《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管理工作規程》和《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研究起草技術指南》。
美商社認為,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的實施,將給可能摻雜摻假或者使用禁止用于化妝品生產的原料生產的、按照化妝品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規定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無法檢驗的化妝品戴上“緊箍咒”。
國家藥監局表示,補充的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將用于化妝品的抽樣檢驗、質量安全案件調查處理和不良反應調查處置,其檢驗結果可以作為執法依據。
同時,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不僅適用于方法發布日期之后生產的化妝品的檢驗,同樣適用于方法發布日期之前生產的化妝品的檢驗。
根據《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管理工作規程》的規定,化妝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單位可以按照《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研究起草技術指南》,開展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的立項申報工作,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批準后,以公告形式向社會發布。
此外,地市級及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化妝品現場檢查、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投訴舉報處理、案件調查處理和不良反應調查處置中發現有必要制定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的,可以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申報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立項。
這意味著,無法使用現有的檢驗方法檢驗出的摻雜、摻假或使用禁用原料的化妝品,也將隨時因新補充的檢測方法而現形。
這不僅能夠有力的打擊違法違規的化妝品企業,還相當于給抱有僥幸心理的化妝品企業打一劑預防針,把違法違規行為扼殺在搖籃中,可謂一舉兩得。
實際上,今年3月2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將《化妝品中防腐劑檢驗方法》《化妝品中硼酸和硼酸鹽檢驗方法》《化妝品中對苯二胺等32種組分檢驗方法》《化妝品中維甲酸等8種組分檢驗方法》《體外哺乳動物細胞微核試驗》《化妝品祛斑美白功效測試方法》《化妝品防脫發功效測試方法》7項檢驗方法納入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的通告。
其中,就涉及到對51種防腐劑成分、32種染發劑成分、8種禁用成分以及1種限用成分的檢驗方法進行修訂。
此次補充檢驗方法的提出,將進一步完善化妝品檢驗方法,從制度上對化妝品檢驗進行完善,將很大程度提高監管效率和打擊違法力度。
據了解,《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管理工作規程》將于2021年7月 1日起開始實施,游走在法律邊緣的企業們,可要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