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訊通、五行幣、建業聯盟都是傳銷騙局 又一名骨干獲刑了
“云數貿”傳銷騙局反傳防騙快訊曝光很多次了,但還是有很多“腦殘粉”執迷不悟。4月6日獲悉,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云數貿”傳銷案。河北省承德市雙灤區男子張某先后加入“云訊通”、“五化聯盟”“建業聯盟”、“五行幣”等“云數貿”的下級傳銷盤,開展傳銷活動,構成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云數貿”是宋密秋(曾用名張健,已判刑)自行設計的一套雙軌制傳銷制度。自2012年起在全國范圍內發展會員非法獲利,后宋密秋為逃避法律打擊,于2013年10月偷逃境外繼續開展傳銷活動,發展國內會員。
2014年10月,宋密秋因為持有非法證件被泰國警方抓獲,后被判刑。在泰國普吉島監獄服刑期間,為了繼續控制其傳銷組織,宋密秋先后授權馬來西亞人“史迪芬”、“賴彩云”,及國內的楊某東、崔某平、司某濤等人,以“云數貿”為基礎,開設“云訊通”、“五化聯盟”“建業聯盟”、“五行幣”等多個“云數貿”的下級傳銷盤。
云數貿“五化聯盟”網絡傳銷組織利用網絡實行會員注冊入會制度,會員注冊需先交錢后注冊,每人需交納500元入會費,每500元為一單,推薦人發展會員實行雙軌制,其下線分為左右兩區,推薦人為其發展的下線進行注冊,下線將注冊費通過銀行卡、微信轉賬等方式轉給推薦人。
云數貿“五化聯盟”動態收益分為推薦獎、層碰獎和點碰獎三種。推薦獎為推薦人直接發展會員獲得的獎勵為固定金額100元;
層碰獎為會員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前五層下線每層至少發展左、右兩區各一個會員,可以兌現層碰獎,發展下線五層以上獲得的層碰獎為固定金額1500元;
點碰獎為會員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自第六層開始,左區總單數和右區總單數進行點碰,每單獎勵百分之十即50元。
2015年5月25日,鄭某在承德市雙橋區注冊成立了寧夏云數貿貿易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鄭某為負責人,公司銷售帶有張健logo的各類商品。2016年,寧夏云數貿貿易有限公司開始開展“五化聯盟”業務。
同年5月15日,鄭某經人介紹加入了“五化聯盟”且注冊了三個賬號,并通過微信群或線下宣傳“五化聯盟”并發展下線會員,期間鄭某在“五化聯盟”投資3000元,成為中級會員并開始發展下線。鄭某直接發展了被告人張某等人。截止案發,張某發展下線427人。
2016年底,鄭某又加入了云數貿“五行幣”傳銷組織,鄭某的上線從屬于劉玉圣的“五行幣大圣團隊”,根據“五行幣”傳銷組織推行每人銷售五行幣總金額達到100萬元,即發展會員超過200人,可獲得價值15萬元的“寶馬獎勵”。
鄭某便直接發展了被告人張某等人,張順又發展了杜某琳、劉某苓等131人。2017年5月份,張某所在的上線鄭某獲得了“寶馬獎勵”,并將獎金中的9萬元與張某、杜某琳瓜分。張某共非法獲利2.5萬元、五行金幣8個、五行幣金鑲玉項鏈2條。
桂陽縣人民法院認為,張某伙同他人積極宣傳、發展“五化聯盟”及“五行幣”傳銷組織,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3月18日,該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張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3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