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深陷保健品漩渦 最終被送往醫院搶救 法院為他要回了6萬余元
一場健康講座、一次“專家”會診、一頓“鴻門宴請”……在一聲聲“噓寒問暖”的問候中,平日里節衣縮食的老年人常常一擲千金,漸漸掉進保健品銷售陷阱。
近日,珠海市香洲區法院對一宗老年人訴請保健品公司退還貨款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令被告商家向原告楊大爺退還貨款6萬余元。
老人
一年花10萬購保健品卻身心財俱損
年逾七旬的楊大爺表示,2016年10月,他參加了商家開設的健康課程。在雙方交流過程中,商家得知楊大爺曾中風,便以此為突破口,相繼以談心、交友、請吃飯、組織學習以及傳銷等方式誘騙其購買銀杏葉口服液,并讓其停服醫院處方藥。
后來,商家又以類似方式哄騙楊大爺購買“麥麥通”“癬立康”“賽蔭福”“腦聰”等產品,還請來某長壽鄉“劉博士”講課,并以“自然療法效果好”為由誘騙楊大爺再次支付上萬元,參加長壽鄉“百歲培養”活動。
在使用“癬立康”期間,楊大爺曾因藥物過敏導致全身浮腫而住院治療。但后來他又聽信商家囑咐,停服醫院處方藥,導致病情加重而暈倒,最終被送往醫院搶救。在支付長壽鄉“百歲培養”活動費用后,商家以授課博士已去世為由取消了活動,卻拒不退還培養費。
楊大爺主張,其在一年時間內前后花了近10萬元購買保健產品與服務,為此散盡家財,健康狀況卻每況愈下。在屢次向相關部門投訴,訴求未能全部滿足的情況下,楊大爺向香洲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商家返還全部貨款及賠償精神損失費5萬元。
商家
雙方交易合法平等自愿拒絕退款賠償
商家在庭審中辯稱,公司具備合格的經營資質,銷售產品均是正規渠道取得,是合格產品。公司與楊大爺之間的買賣合同合法有效,雙方交易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進行,產品介紹均是客觀陳述,不存在任何虛假宣傳。
另外,商家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癬立康”產品是致敏原因,并稱“百歲培養”活動為其他機構組織,公司僅出租了場地,楊大爺所持收據雖有公司蓋章,但實際上是員工誤蓋。因此,楊大爺的訴訟請求純屬無理要求。
法院
商家銷售方法不當退還貨款6萬余元
面對雙方各執一詞,法官細捋雙方當事人所提交的涉案證據后認為,商家以談心、講課、請吃飯等方式誘騙楊大爺購買銀杏葉口服液具有高度可能性,其銷售方法不當,導致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楊大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貨款。商家所作出的“百歲培養經費的收據蓋章系工作失誤導致”的解釋并無證據證明且不合常理,不予采納。
另外,楊大爺所購買的其中一款產品“賽蔭福”的經銷商于2016年已被吊銷營業執照,而商家在此之后才出售該產品,所售產品不是具有合法來源的合格產品。
至于“癬立康”“腦聰”“麥麥通”等產品,由于楊大爺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購買金額,故其請求均未被采納。另外,因該案是買賣合同糾紛,并非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楊大爺訴求支付精神損失費于法無據,不予支持。
最終,香洲法院判令商家向楊大爺退還銀杏葉口服液產品貨款、“百歲培養經費”及“賽蔭福”產品貨款共計6萬余元。商家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珠海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注意保留購買產品及票據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如今群眾所希冀的已不單是“活下去”,更是“活得好”。大家開始重視健康問題,保健品市場也隨之萌生、壯大。由于業內商家良莠不齊,虛假宣傳、洗腦傳銷等現象比比皆是,信息獲取和辨別能力不足的老年人很容易深陷其中。講座學習、“專家”會診、免費旅游、吃飯送禮、噓寒問暖……這一發發“糖衣炮彈”使很多老年人逐步淪為詐騙分子的“戰利品”。
法官提醒,老年人要提高鑒別能力,切勿隨意透露個人信息;牢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勿因小恩小惠放下提防;保健品不具有治療疾病的功效,身體不適應當去正規醫院診治。如若遇到相關情況應當三思而后行,多與家人溝通,或向社區、社工、警方咨詢。一旦發現上當受騙,應當保留所購買產品及票據,及時跟商家協商退貨還款。若協商不成,可向衛生、市場監管等部門舉報,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此外,法官亦提醒商家要誠信經營,在銷售商品過程中應考慮消費者的真實需求,切勿使用誘導式銷售手段誤導消費者。
法官同時倡議,子女應給予父母多點關心和問候。老年人保健品騙局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還是一個社會人文課題,他們之所以容易被產品服務所蒙騙、被虛情假意所感動,說到底還是因為缺乏子女的關愛和陪伴。因此,對老年人多加陪伴和問候才是防止他們受騙的治本之策,也是子女給予父母最好的“保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