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四級代理+三類區域,輕時代優選現行獎金制度有何特色?
陳家發從潮瘦一路走來迎來“輕時代”,該平臺銷售的風味燕窩有何功效?
在上篇報道中,我們了解到了曾風靡一時的潮瘦與如今的輕時代有何關聯,該平臺銷售的產品有哪些,相關宣傳資料所描述的功效是否可信,在本篇報道中,我們將著重關注的是輕時代現行的獎金制度有著怎樣的魅力。
涉足NMN,已遭排查
世界各地的抗衰老醫學在近年來的不斷進步,帶動了消費者抗衰老需求的增長,伴隨著“抗衰老”概念的走紅,NMN產品迅速風靡國內市場,搶占市場份額。2020年“雙十一”期間,京東數據顯示,NMN產品成交額同比增長1500%。
在這樣的背景下,輕時代平臺在2020年年末也推出了一款名為金諾倍健NMN的產品。
在上述語音消息當中,輕時代的趙院長聲稱這款NMN產品為“抗衰之王”:“30歲開始服用能快速提升體內NAD+水平的NMN產品,可以永遠讓你比別人年輕五到十歲,40歲開始吃NMN產品,未來少得各種因衰老而來的慢性疾病,45歲吃NMN,可以逆轉衰老,控制慢性病”。
(圖片來源推廣軟文)
但對于近年來NMN系列產品品牌的日益繁多,虛假宣傳現象的日趨嚴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日前已印發《關于排查違法經營“不老藥”的函》,明確在我國境內對外宣傳所謂的“抗衰逆齡”功效的煙酰胺單核酸(NMN)不能作為食品進行生產和經營,并要求對相關經營者進行全面排查。
目前,由于NMN在我國未獲得藥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新食品原料許可,該類產品多是海外品牌在跨境電商平臺銷售,天貓國際、京東國際、考拉海購、拼多多全球購等平臺均在售NMN產品。為此,該司提出對相關食品經營者進行全面排查,發現存在違法行為,及時核實并依法予以查處。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在歐洲,NMN并未被批準作為一種食品或保健品原料,也就是說,在歐洲進行相關產品的生產與銷售將被視為違法;而在澳洲,NMN原料也并未獲得當地批準銷售,相關產品僅可用于出口。監管最寬松的地方是美國,根據美國FDA相關規定,將NMN作為營養補充劑的原料,僅需通過備案即可。因此,大多數NMN產品的出產地在美國和日本。不過,根據美國FDA規定,營養保健品不得宣稱對疾病的治療或預防效果。針對NMN品牌夸大宣傳的問題,FDA也曾多次向企業發出警告信。
揭底模式,現狀如何
文章的最后,我們再來關注一下輕時代現行的獎金制度。據資料介紹,輕時代的代理商級別分為會員、門店、總代和區域四個級別,區域又分為A類、B類和C類。
不同級別對應的拿貨價自然不同,會員首次下單299元,復購價為260元;門店的總投資額為9850元,拿貨價是190元;總代的總投資額是95500元,拿貨價是160元;區域的拿貨價為135元,A類的總投資額為43.5萬元、B類的總投資額為35.8萬元、C類的總投資額是28.1萬元。既然拿貨價都一樣,為什么門檻不一樣呢?答案在于其他方面的收益:
按照模式推演,門店的年收入可達10萬元以上,總代的收入可達84萬元以上。
而在有關資料的宣傳下,各種“財富標桿”也是層出不窮,月入10萬、45萬的總代似乎大有人在:
還有加入輕時代三個月賺了150萬元的總代。
最為神奇的當屬兩個月收入200萬元的案例。
后 記
近年來,在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市場中出現的虛假廣告宣傳現象可謂是屢禁不止,讓不少消費者在購物時陷入困擾,對此,全國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曾發布過《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問答》,該文件指出: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是長期存在的頑疾,受害的是一些老人、病人,社會反映強烈,廣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是一項關系最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任務。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法》和“四個最嚴”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管,嚴厲打擊違規營銷、虛假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已是刻不容緩。
至于杭州輕時代在今后會如何發展?“未來發展中輕時代將引進10個國際品牌,孵化100個項目,培養110個操盤手,設立22家省公司,1800家區公司,打造100萬家終端零售店”的目標能否順利實現?對此,微商電商內參將繼續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