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佰碩科技集團被查最新進展:13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提起公訴
今年2月18日,鶴崗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發布重要案件信息,依法對被告人姚力、張彬等13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移送鶴崗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此外,中新觀察注意到,2020年9月22日,鶴崗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姚力、張彬等11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批準逮捕。
據天眼查APP顯示,姚力是遼寧佰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寧佰碩公司)最大股東,持股25%,張彬持股17%,孫振波持股17%,駱天池持股16%,寧航持股15%,惠桂芬持股5%,沈陽啟泰企業運營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股5%。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5月13日~14日,該公司進行了人員大調整。姚力退出法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徐安華接任法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彬與孫振波退出副董事長與監事會主席,侯占江與崔建擔任副董事長,王晨曦擔任監事會主席。
那么,遼寧佰碩公司為何會涉嫌傳銷呢?中新觀察注意到,此前據相關媒體報道,一家名為遼寧中富榮匯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簡稱:中富榮匯)公司采用遼寧佰碩公司分紅方案,而中富榮匯公司的法人正是崔建。
據悉,該方案的第一部分為“合伙人分紅(周發)”,投資級別分為7200元、18000元、36000元、72000元、12萬元,而72000元是五星合伙人,12萬元是六星合伙人。“實際上,還有一個隱藏的級別,即36萬,一人投資三個六星合伙人。入資7200元得到1.5倍10800元(每周108元)、入資18000元得到2倍36000元(每周360元)、入資36000元得到2.5倍90000元(每周900元)、入資72000元得到3倍216000元(每周2160元)、入資12萬得到3倍36萬(每周3600元)。這些錢是按周返還的,每周返1%,純靜態100周返完。”相關知情人士透露:“該方案的第二部分是分享津貼(動態轉靜態,按周發放),即按照小市場業績疊加累計計算,每周1.5%,每月6%。連續拿36個月,小市場每筆新增業績都連續拿36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遼寧佰碩公司也有一套完整的“合伙人分紅(周發)”,但與中富榮匯不同的是“每周返1%,純靜態100周返完。”有推廣人員為該計劃總結出了五大特點:第一,兩項分紅兼得;第二,76%提現;第三,日結周發,滿600元提現,一周內到賬;第四,動靜結合,拿到相應倍數的金額后,靜態停止;第五,有一次原點補差升級的機會;第六,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保本合同,無人格風險。
對此,相關資深金融人士對中新觀察透露:“近年來,打著股權投資旗號的不法集資行為層出不窮,證監會也在前段時間發出過提示:近期,一些非法分子借‘科創板’、‘創業板’、‘納斯達克’等概念炒作,編造公司即將到上海、深圳或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噱頭,誘導不明真相的個人購買所謂‘原始股’,有的公司在推銷產品時兜售‘原始股’,承諾高比例分紅,吸收大量社會公眾資金。”
而中新觀察注意到,今年5月1日,《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將正式實施,對于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4大類進行劃分,其具有三大新特征:
一是非法集資方式變化多樣。犯罪份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種植、養殖向工程項目、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
二是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采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后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踴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
三是非法集資宣傳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如聘請明星代言,在一些媒體上刊登專訪文章,利用報道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雇傭業務員竄入社區散發傳單,傳播集資信息;舉辦各種活動,并在現場兌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嘗到甜頭,為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說法”。
對于姚力、張彬等13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移送鶴崗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后續情況,中新觀察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