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布通告,內蒙古這些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傳銷
警方通告1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偵辦的“天福天美仕、中宇乾通呼市工作室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現已進入起訴階段,為有效進行案件訴訟活動,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資者的損失,望該案件參與人于2021年3月4日前攜帶身份證、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據材料到賽罕區分局經偵大隊報案。
投資人逾期未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的,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擔,望相互轉告。
因本案資金往來巨大,非法獲利人數較多,為依法懲治違法犯罪行為,請本案參與傳銷的非法獲利人員,主動退還違法所得,及時退還違法所得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于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民警:胡警官、劉警官
聯系電話:0471-5277107
特此通告
2021年2月1日
警方通告2
關于內蒙古義利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內蒙古義仁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通告
內蒙古義利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內蒙古義仁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已對呂某、陳某兩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該案已由新城區人民法院判決。
為進一步保護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通告如下:
凡與上述公司有非法吸收存款或借貸關系的個人和單位,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還未在新城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登記報案者,攜帶身份證、出借咨詢與管理服務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投資使用的銀行卡附件、投資使用的銀行卡交易明細等相關材料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公安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或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公安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核實登記,逾期未核實登記者,我局視為主動放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負,望相互轉告周知。
內蒙古義利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內蒙古義仁貸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非法集資行為人(業務總監、團隊經理、業務員)自本通告發出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應主動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公安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配合調查,并將自己的提成、傭金等非法所得全額退繳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涉案財物專用賬戶。
主動投案、及時退繳上述款項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于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凡在本通告規定期限內拒不退繳贓款的,公安機關將嚴肅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聯系人:李警官、王警官
電話:0471-6539502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
聯系人:盧警官、云警官
電話:0471-5277118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分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