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一男子參與“中銷聯合”傳銷組織 發展3萬多人被公訴
2月2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黃某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6年底至2019年3月間,岳某某(另案處理)先后成立青島一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關聯公司,利用公司資質先后線上注冊、運營了“中銷聯合”(又名:國人商城)、“賺客帝國”(又名:愛尚集市、搖錢樹)、“星通易賺”、“尚品庫”、“開心海豚”、“翠都優選”、“盤古邦”、“九龍壁”、“一壺茶”、“乾多多”、“文惠王”等10余款手機APP軟件,宣傳該組織具有國家背景,能夠實現參與者“股權分紅、共產共富”,并虛構盈利項目,在軟件中設定會員通過購買“大禮包”等方式獲得返利及推廣下線資格,形成層級關系,以發展下線人員的數量和消費金額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的方式進行非法傳銷活動。
被告人黃某某于2018年3月參加“中銷聯合”傳銷組織后,在手機微信等互聯網平臺上積極宣傳,吸引不特定多人參加傳銷組織,并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
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告人黃某某在“中銷聯合”開設的11個App上共賺取收益2422482.69元,實際獲利1423800元,其中在“開心海豚”App上發展下線人數31023人,下線層數27層。案發后,被告人黃某某退繳贓款16萬元。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黃某某參加“中銷聯合”傳銷組織后,積極宣傳、吸引不特定多人參加傳銷組織,并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