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政協委員建議加強直播行業自律
圖為重慶市政協委員、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生龍。新華網 發
近年來,直播帶貨作為一種新型零售模式,因交互性強、交易便捷備受消費者青睞,改變了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成為帶動消費升級、刺激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但由于直播行業良莠不齊、監管缺失等因素,直播經濟也衍生出諸多問題,在2021年重慶兩會召開之際,重慶市政協委員、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生龍今年兩會帶來的提案之一,就是關于規范直播經濟、促進消費升級的建議。
在調研中,李生龍發現,以流量泡沫掩飾營銷陷阱的情況屢見不鮮。部分主播利用商家追求盈利的急迫心態,對粉絲數據“注水”、組織人員惡意刷單,甚至有網站專門提供播放量、粉絲量等數據服務,并聲稱可采取相應措施規避平臺監管。
李生龍表示,因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導致虛假宣傳頻出,部分主播為提升網絡討論度、吸引消費者眼球,故意采用惡意炒作方式,或以惡意砍價、吵架、辱罵、演戲等方式誘導“粉絲”刺激銷量,如有的主播通過誘導分析不理性行為故意制造矛盾,引發網絡罵戰,擾亂網絡直播市場秩序。此外,有的商家故意隱瞞商品真實信息或虛構事實,引導消費者在限時促銷狂熱氛圍中陷入沖動消費,“名品”變贗品、“好貨”變水貨象時有發發生,違背誠信原則的同時,以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為引導直播經濟發揮促進消費增長、加速國內經濟內循環的積極作用,有必要對直播經濟進行規范治理。”李生龍認為。
為此,李生龍建議,加強直播行業自律,形成良好行業規范。聯合行業協會與監管部門制定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制定相關行為標準引導行業走向規范化市場運作。主播經紀公司應依法規范公司及旗下主播行為,加強對主播的業務能力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綜合素質;商家入駐直播平臺應提供有效的主體信息、聯系方式、生產或銷售資質、委托授權書等信息,并在直播帶貨過程中進行公示。直播平臺需完善主播準入機制和評價機制,實行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的實名制管理,加大內容審核力度,對行為不端、影響惡劣的主播采取通報、封禁等懲罰措施。
在建議中,李生龍還建議,進一步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和平臺監管責任,強化備案準入管理,排查清理無資質、未備案或違規開展直播服務的平臺。盡快將直播帶貨全面納入法治監管,加大對數據造假、虛假宣傳、退換貨難、售賣不合格產品、濫用極限詞、直播違法內容等不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李生龍認為,應加強正向引導激勵,營造誠信經營氛圍。將直播經濟與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緊密融合,鼓勵商家開展助農直播,運用直播平臺助力打造精品助農產品品牌,響應國家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的號召;同時定期公布涉直播帶貨典型案例,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