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明年起按新規檢查規范保健食品功能聲稱標識
12月21日,貴陽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規范貴陽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保健食品功能聲稱標識工作會。
2018年2月13日,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規范保健食品功能聲稱標識的公告》,明確了在未經人群食用評價的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中增加“本品經動物實驗評價”字樣;已經批注經人群食用評價的保健食品保持原聲稱標識不變,涉及多項保健功能聲稱的保健食品應按實際情況分別進行聲稱,標清各聲稱是經動物實驗評價還是人群食用評價;不涉及動物實驗評價及人群食用評價情況的保持原聲稱標識不變。2021年1月1日起,未按要求修改標簽說明書的所有在售保健品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查處。
會上,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全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學習了《公告》,要求企業嚴格按照公告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標簽、說明書更改,并于今年底前召回在市場上流通的未按要求修改標識的保健產品。
市市場監管局提醒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及時核查在售產品是否符合新規定,2021年1月1日起未按要求修改標簽說明書的所有保健品將按有關規定嚴查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