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 “為傳銷而生”的城市?
車水馬龍的鬧市中,一個名叫新力海景的小區。到了約好的時間,貴州人鄧晨快步走出小區,帶著職業的微笑。他每天的工作就是“邀約”親朋好友,給他們“洗腦”,一如他幾個月前被“洗腦”。11月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的一個街心花園中,鄧晨把記者當成了又一個可發展的對象,開始了“洗腦”。在他看來,媒體對傳銷的任何一次揭露,都是國家對該行業的宏觀調控。目的是為了去粗取精,留下有膽有識的人,以保證行業的正常發展,“更何況,我們的行業叫資本運作,不是傳銷。”
鄧晨告訴記者,在北海,有將近40萬人從事這一行業。對這一數據,北海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梁瓊成明確否認,但他同時表示,具體數字誰也說不清楚,“我們只能說,幾年來,我們不斷在打擊,尤其是2010年上半年,打擊力度非常大。”
政府工作報告被移花接木
入了這行后,鄧晨發現自己變得格外惜命,連過馬路都得扭著脖子張望半天,“我的命得留著賺大錢。再過幾年,我就是千萬富翁了。”揣著這一遠大理想,四個月前,鄧晨帶著老婆孩子來到北海創業。
“你首先要了解兩個問題,一是資本運作到底是不是傳銷,二是國家對這個行業的態度。”這是鄧晨用了無數次的開場白。和這個城市的很多外地人一樣,他衣著樸素、低調,愛把國家政策掛在嘴邊。
一份用于給傳銷人員“洗腦”的宣傳資料把資本運作說成是“打造中產階級的最后一個機會”。該資料稱,資本運作是1998年中國國家領導人從美國引進的。那一年,5萬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后人被調派到廣西率先啟動該項目。之所以讓這些人先做,是因為國家考慮到他們的父輩在新疆墾荒吃了很多苦,所以讓他們先致富。
如今北海的傳銷更被冠以“為發展北部灣經濟”之名。“國家說要發展北部灣,但北海沒什么產業,怎么發展呢?只能利用人貪婪的欲望,靠吸納全國各地老百姓的閑散資金。”鄧晨說得很誠懇。用于宣傳的資料上,國家領導人發言和政府工作報告被移花接木后,印得到處都是。
傳銷主體中商人和退休公務員增多
自稱考察過全國很多城市的鄧晨,最終選在北海落腳。他認為,只有廣西的資本運作是真的,其他地方則大多是“假網”,是國家打擊的。鄧晨告訴記者,在廣西,眼下最流行的資本運作模式被稱作“1040工程”,即入伙時交69800元,購買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額。入伙次月,“組織”會退還19000元,實際出資額即為50800元。入伙后則要發展3個下線,3個下線再分別發展3個下線,當整個團隊發展到29人的時候,即可晉升為老總,升總后每月拿工資10萬99萬元不等。直到拿滿1040萬元,就從“組織”里出局,完成所謂的“資本運作”。
按照行業中不成文的規定,外國人、少數民族、現役軍人和公務員、兩勞釋放人員、廣西本地人均不能做。“本地人參與,怎么吸引外來資金呢?有犯罪前科的人參與,萬一掙了錢再去干壞事怎么辦?”鄧晨覺得這樣的規定合理極了。
北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三大隊教導員莫增海向記者介紹,在北海,2006年以前的傳銷,基本是以“老鼠會”的形式在城鄉結合部一帶出現,參加群體以大學剛畢業的學生為主。2006年底,公安人員發現,傳銷主體成了有一定文化層級和經濟基礎的人,其中商人、退休的公務員較多,金額加大了,門檻也提高了。
“為傳銷而生”的城市
在北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梁思奇看來,傳銷人員之所以對北海趨之若鶩,有很多原因,“上世紀90年代初的房地產泡沫后,北海留下了很多爛尾樓。傳銷人員來了,隨便打掃一下就可以住。而且這里消費低、氣候溫暖、交通發達。另外,由于北海知名度比較大,傳銷人員可以以旅游、辦廠等各種名目拉人入伙。”
梁思奇告訴記者,有的人傳銷做不下去,又不想離開北海,就做起了生意,還有些人做生意的同時也在搞傳銷。
北海市中心北部灣廣場的書攤上,《民間資本運作可能性報告》等傳銷人員的“教科書”坦蕩地擺放著。再加上傳銷人員種種牽強而夸大的說辭,北海更成了一個“為傳銷而生”的城市。
鄧晨經常帶新人到北部灣廣場去看一個呈半球形展開的世界地圖石雕,它被傳銷人員稱作“黑鍋”,“不知道的人都說我們是做傳銷,當地的政府長期背著這個黑鍋,有苦又不能言。”
北海市合浦縣高速公路附近一家公司在四塊大石頭上刻上了該企業的經營理念,“關注細節、追求卓越、服務至上、快速反應”,這被傳銷人員當成是政府對他們的激勵。
“北海市非稅收入管理局”的牌匾也上了傳銷人員的宣傳資料,被說成是專門為該行業服務的政府職能部門。
在鄧晨看來,政府對資本運作的支持,更多體現在一些細節上,“你看,外地人在北海不用辦暫住證;我們內部打電話是免費的;我們往同一賬戶里打錢,有洗錢的嫌疑,但相關部門不管不問。而且北海的公安、城管之所以不穿制服上街,是為了給我們營造和諧的環境。”
“辦暫住證確實是我們該做的,但我們警力做不到,這種理由我們又沒法跟老百姓去說。到最后,就有人拿這個出來做文章。”北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法律科科長王曉略覺得有些委屈,“至于銀行的可疑賬戶,如果發現有固定額度的話,我們會跟著這個線索去摸。但現在傳銷人員學聰明了,他們不再把錢存入一個固定賬戶,而是新人來了,另開一張卡存錢,之后把卡和密碼告訴上家。”
幕后操盤手要“心狠手辣”
剛入門時,北京人馬麗陽也用“善意的謊言”騙過不少人,后來她意識到,這套看似完美的獎金分配制度,實則是個巨大的騙局。退出“組織”后,馬麗陽做起了反傳銷志愿者。“拿廣西的體系來說,一般是這樣。”馬麗陽拿出紙和筆,給記者計算起來,“交69800元后的下一個月會返還19000元,剩下的50800元作為一個分配基數100%,這個錢要被大家層層扒皮分掉。”
按照行規,首先要從中拿出45%作為國稅及連鎖店的代理費,以及企業的成本和利潤。剩下55%中的3%作為老總效益分紅獎,其余52%則被大家按照級別高低分掉。一般來說,直接發展一個下線,可提成7000多元。
45%的所謂國稅或代理費,到哪去了呢?全在操盤手那里。”馬麗陽說,這樣算下來,整個團隊只要發展一個人,操盤手就可以拿到2萬多元。操盤手的秘密并非不會被底下的人發現。一種情況是,發現了的人直接在私下質問操盤手,那么此人往往會被重金收買,直接“出局”。在之后的宣傳中,他會被塑造成一個成功者。即便某一天,他想把這個騙局講出來,行業中也沒有人會相信。別人會認為“他自己掙到錢了,卻來斷我們的財路”。另一種情況,發現秘密的人不動聲色,直接帶著自己的下線換個城市另起爐灶。那么,一個新的操盤手就誕生了。馬麗陽解釋說,操盤手不是視團隊規模而定,更多要靠個人素養,“要心狠手辣,不怕坐牢。坐上這個位置,掙的錢就沒邊了。”
公安局長成傳銷骨干
這一令人眼花繚亂又可以自圓其說的游戲規則,吸引了不少有頭有臉的人物。2008年北海市“307”傳銷專案中發現,犯罪組織者呈“高學歷、高智商、高名望、高收入”的特點。95名被告中,34.7%的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主要組織者之一的林怡光擁有悉尼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等頭銜。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46名被告中,離退休老干部和復退軍人9人,民營企業老總8人,大多事業有成,經濟實力雄厚。北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三大隊教導員莫增海告訴記者,10月份,他們抓到河北一副縣團級退休干部,“他覺得他就是在給國家作貢獻,沒認為這是傳銷。他反復強調自己是個老黨員,這點覺悟還是有的。”
《民間資本運作可能性報告》一書作者丁耀華可算是該行業泰斗級人物。作者簡介中寫著他的幾個頭銜——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管理學會理論創始人、中國管理科學院管理咨詢研究院院長、陜西省咨詢業協會副理事長等等。做過多年打擊傳銷工作的莫增海記得,2007年,丁耀華被北海市海城公安分局抓過,但由于證據不足,關過幾天后就放了。
2010年6月21日,山西省臨汾市的在職民警楊新文和張小寧在北海落網。經警方查實,楊新文曾任臨汾市曲沃縣公安局局長,張小寧則曾是臨汾下轄的侯馬市公安局局長。3年前,張因在2天內突擊提干92人的“官帽批發”事件被免職。公開的報道稱,張小寧、楊新文在“資本運作”的地位,已屬于“骨干人員”。由于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北海警方依法對二人進行刑拘。幾天后,侯馬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長飛赴北海,為二人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莫增海對這樣的人早已見怪不怪,“公安局長算什么,做傳銷的人中,有來頭的太多了。”有北海市政府官員告訴記者,他認識的傳銷人員有云南省人大退休官員、山東大學某學院的書記、北京某報社的老總。
政府:從態度曖昧到主動出擊
北海市政府的態度在傳銷人員和反傳銷志愿者們看來,多少顯得有些曖昧。傳銷人員陳悟在北海考察期間,到派出所和工商局咨詢過,“派出所的人說這是傳銷。我問他,既然是傳銷,為什么這么多人在做?你們為什么不抓?他們低聲告訴我,‘老弟,我們沒那么多錢啊’。工商局的人倒是說他們會管,還給我看他們的宣傳牌。但你說全國這么多人在做,他們能不知道嗎?”
溫州人老陳一度對“宏觀調控”的說法深信不疑。“我被朋友拉去南寧做了四個月,住在高檔小區里。整個小區基本都是做這行的,有記者,有演員,有香港、澳門的老板。小區保安把我們當作上賓,暫住證不用辦,出入不用查身份,比對本地人客氣多啦!”
直到后來,反傳銷志愿者對老陳進行了重新“洗腦”,他才意識到這是傳銷,“這么惡劣的事,國家為什么不管呢?只要在機場、車站、小區門口掛上宣傳的條幅,很多人就會嚇得不敢再做了。但南寧的那些反傳銷標語都貼在很隱蔽的地方。”
為表明政府絕不姑息的態度,2010年4月底開始,北海市工商、公安等部門用兩三個月的時間對傳銷進行了毀滅性打擊。北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科科長陳晉向記者透露,4月28日召開了300多人的全市打擊傳銷工作會議,“因為有中央領導和自治區領導提出來了,說北海屬于重災區,所以市里很重視。這次打擊是歷年來力度最大的一次。之后市政法委和縣區政府又簽訂了責任狀,也和工商、公安這些職能部門層層簽了責任狀。”
北海市委書記王小東在一次會議上明確指出,對傳銷不打不行,不狠打不行,靠傳銷來發展北海是不可能的。北海市工商局向記者提供的資料稱,2010年1月至8月,工商、公安、新聞出版等部門聯合,先后進行了50余次專項打擊行動,搗毀窩點287個,共清理遣返傳銷人員3288人。公安機關共立傳銷案件131起。
北海市銀監局局長何文俊告訴記者,他們也要求各家銀行一旦發現有可疑業務,就向公安部門報告,并在銀行的各營業網點設了打擊非法傳銷的宣傳欄。
打擊傳銷后北海經濟回落
2007年,北海市房價一路飆升,漲幅連續3個月在中國70個重點城市中位居第一。2010年7月的數據則顯示,北海市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同比上漲11.3%,列全國第11位,新房價格指數列全國第8位。從數字和排位上看,北海房價仍居高不下。
北海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法律科科長王曉略也不否認傳銷給當地經濟帶來的好處,“我們打擊傳銷,賣菜的說不要抓了,再抓沒人買菜啦;開飯店的說,再抓飯店生意都不好啦。但該打還是得打,首先它是違法的,其次來的人太多了,我們行政資源有限,警力有限,很多方面沒法管理。”
警方稱存在法律軟肋
一陣旋風般的打擊過后,北海市的傳銷在2010年下半年再次出現了反彈。對此,工商和公安等部門有著諸多無奈。王曉略告訴記者,最近幾個月,公安人員打掉了幾個會場,每個會場都是二三十人以上的。但最終,沒有一起達到判刑標準,“而且30個人的口供都一樣,全說來旅游的,其他一問三不知,你說我們怎么抓?只能關一天,就讓他們排隊出去了。之前報案的民眾很憤怒,我們也沒辦法跟他們解釋。到最后,抓過的人繼續做,遣送回老家的人又跑回來了,抓來抓去,見到的總是老面孔。”
王曉略認為,目前最大的問題在于現行法律法規的不健全。200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了“組織領導傳銷罪”。2010年5月,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了“追訴標準二”,要求“組織領導傳銷罪”的立案定罪必須符合“下線發展3個層級,30個以上下線”。莫增海形容,追訴標準無異于給了他們當頭一棒,“現在的傳銷體系發展不到30個人就出局了,而且由于他們行業內部的保密性,抓一個人頂多招出3個人,沒法定罪。我們只能用勞動教養的方式懲罰那些發展了下線,但檢察院又不能起訴的人。”
“目前的追訴標準是不是真的妨礙到司法機關大膽干預和打擊,北海公安反映的問題是否符合實際,是不是存在推卸責任,這些都不好說。”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認為,“但無論如何,法律規定傳銷是犯罪行為,不管是組織領導,還是參與,公安都應該介入和阻止,不是非要達到多大規模才去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