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信科技組織傳銷遭罰200萬 法院裁定凍結1925萬
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1份行政裁定書顯示,觸信(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觸信科技”)利用“三次方Cubed”app,假借“區塊鏈”概念,以所謂“Cubed@HTC三次方全景系統”,設置會員共五個層級,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激活費作為入門費以取得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并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和交納的激活費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各種名目的獎勵等報酬,牟取非法利益,該行為構成組織策劃傳銷行為。
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由司法機關凍結當事人通過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平臺收付、轉移的傳銷資金余額1925.36萬元為非法財物,責令當事人改正傳銷違法行為,擬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非法財物1925.36萬元;2.罰款200萬元。同時,依據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蘭州新區人民法院,裁定:凍結被申請人觸信(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三次方(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賬戶內的資金余額。
蘭州新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20)甘0191財保19號)顯示,申請人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被申請人觸信(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三次方(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組織策劃傳銷一案中,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隱匿違法資金,申請人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18日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在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賬戶內的余額(涉嫌傳銷資金)予以凍結。
經審查,法院認為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裁定如下:凍結被申請人觸信(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三次方(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銀行賬戶內的資金余額。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信用中國網站11月11日發布的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觸信(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網絡傳銷案擬作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送達公告顯示,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觸信(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組織、策劃網絡傳銷案,已經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終結。
經查:觸信(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三次方Cubed”app,假借“區塊鏈”概念,以所謂“Cubed@HTC三次方全景系統”,設置體驗會員、VIP1、VIP2、VIP3、超級節點會員共五個層級,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激活費作為入門費以取得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并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和交納的激活費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各種名目的獎勵等報酬,牟取非法利益,該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構成組織策劃傳銷行為。
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依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由司法機關凍結當事人通過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平臺收付、轉移的傳銷資金余額1925.36萬元為非法財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傳銷違法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擬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非法財物1925.36萬元;2.罰款200萬元。
據天眼查APP顯示,觸信(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在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馬沛明,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從事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等。WU BORIS為第一大股東,持股60%。
三次方APP為觸信(廈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是一款增進人的智能,老少人人平等,這是用戶的親友空間,可以上傳真實頭像及真實姓名,這里可以看到親友實時的動態,還可以語音搜索到能服務用戶的人,感興趣的人,同時可輸入個人的技能或興趣,也可文字精確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