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社交電商的旗號“七億入口”特大傳銷案宣判:涉及80余萬人
10月20日,一起特大網絡傳銷案在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宣判。鷹鑒了解到,該傳銷團伙號稱是打造7億中產階級的“國家平臺”,通過微信群以語音、文字信息等方式公開宣傳,承諾“開網上市”后給予交納費用參加項目的人員高額回報,以此在全國引誘發展80余萬人。
2019年11月27日,靖小建借用他人名義在本區成立浙江七億入口科技有限公司,伙同靖建喜以建立“無限流量新業態社交全民電商平臺”為名,成立“七億入口”傳銷組織,虛構該平臺于2020年4月17日上線后的盈利前景,引誘參與人繳納費用獲得發展下線資格,每名參與人可發展三層下線,以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和返利依據,引誘參與人不斷發展他人加入,騙取巨額財物。
該組織初期以免費激活為誘餌發展了1萬余名參與人,自2020年3月7日“七億入口”APP上線后,要求參加者繳納100元激活賬號獲取500“流量”和1個共享二維碼后才能發展下線,發展的直接下線會員人數每達到10人,即可獲得1分紅權,并稱商城上線后,每1分紅權將獲得至少60萬元的收益。
該組織允諾會員發展的直接下線達到10人且總下線會員累計達100人的團隊長,可獲1000元現金獎勵;發展的直接下線會員達到30人且總下線會員累計達400人的團隊長,可獲2萬元現金獎勵。
此外,該組織為會員制定了靜態與動態收益運營模式。
靜態收益模式中,激活會員每人每天獲得50“流量”,持續贈送3個月。
動態收益模式中,激活會員每發展一名一級會員立獲200“流量”,次日起每天獲得25“流量”;每發展一名二級會員立獲150“流量”,次日起每天獲得20“流量”;每發展一名三級會員立獲100“流量”,次日起每天獲得15“流量”。商城上線后,會員獲得的上述“流量”將變現或用于購買商品。
其中,靖小建系發起人,負責總體策劃、管理組織,靖建喜負責管理會員微信群及資金賬目、協調事務、對接APP開發及指導會員操作。
被告人初某娣、李某生、曾某紅明知上述電商平臺尚未建立,仍作為團隊長以銷售商品為名積極發展下線,其中初某娣共計發展激活下線會員293789人;李某生共計發展激活下線會員195171人;曾某紅共計發展激活下線會員44898人。
2020年4月9日,江北區警方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移交的線索后至人民路645弄132號日湖國貿中心901室抓獲靖小建、靖建喜,并當場查扣手機、電腦、宣傳單、監控設備等物。
至此,該組織已發展會員80余萬人,收取參與人繳納的資金數額累計達7000余萬元,而靖小建、靖建喜能提供上線的商品僅有其前期購置用于贈送給會員后剩余的“杞參草”固體飲料。
法院審理后認為,三被告伙同他人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的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10月20日,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判處初某娣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2年10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李某生有期徒刑2年3個月,緩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1.4萬元;判處曾某紅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