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云聯惠傳銷頭目被公訴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
起訴書
西未檢公訴刑訴〔2018〕1059號
被告人李某某,男,198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證號碼6104041983********,漢族,碩士研究生,戶籍所在地陜西省西安市未央區,住西安市未央區**街**小區**號樓**單元**室,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2018年5月14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6月27日經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次日由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執行逮捕?,F羈押于西安市未央區看守所。
本案由未央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于2018年8月22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4年1月6日,廣東云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注冊成立。該公司通過推薦方式發展會員,并通過繳納不同金額的平臺使用費或代理費形成上下級層級關系,以下線的銷售或消費金額為依據計算給付上線獎勵,參與人推薦他人加入可以獲得積分,其下線消費和銷售金額也會為上線成員累計積分,積分最終可以消費或者提現。2015年6月,被告人李某某經燕某某介紹加入云聯惠,通過繳納999元成為**鉆會員,并繳納6000元成為八級代理商。
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間,分別擔任西安云聯惠科技有限公司**、廣東**西區**、廣東**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部**。
在此期間,被告人李某某發展云聯惠業務,向他人介紹云聯惠運營模式,發展肖某某、許某某、劉某甲、劉某乙、田某某等下線成員,并從中獲得積分獎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其在整個云聯惠網絡推薦關系中處于33層,直接下線成員25人,下線總人數92581人,下線層級46級,非法獲利達117362余元。2018年5月21日,被告人李某某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抓獲歸案。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書證:李某某戶籍證明及前科證明、李某某下線傘形結構圖及下線人員名單、云聯惠宣傳資料、云聯惠代理及聯盟商家協議書、李某某建設銀行提現賬戶流水等;
2.同案犯供述與辯解:黃某某、姜某某、林某某、關某某等供述;
3.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與辯解;
4.鑒定意見:廣東鑫證司法鑒定所電子數據提取與分析鑒定意見書;
5.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云聯惠層級及計酬方式偵查實驗筆錄、涉案網站電子物證遠程勘查筆錄;
本院認為,廣東云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推銷商品為名,參加者通過繳納不同金額的費用形成層級關系,以發展人員的消費或者銷售金額為依據計算報酬。被告人李某某加入云聯惠之后,組織、從事傳銷活動,發展多名下線成員,侵犯公民財產權和市場經濟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
檢察院:徐一琳
2018年11月22日
附:
1.被告人現羈押于未央區看守所。
2.案卷材料和證據5冊,鑒定意見書1份,光盤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