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177億余元!多名骨干以投資博彩為幌子搞傳銷獲刑
傳銷團伙打著從事全澳門的博彩專營業務的幌子,在無任何公司、實體產業、產品的情況下,以投資分紅、為誘餌誘騙全國近60萬人投入177億余元。9月30日,四川省南充市南部縣人民法院對外披露了一起刑事判決書,鷹鑒在該判決書上看到,該傳銷團伙的多名骨干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經審理查明,2016年,鄒某通過一位網友加入所謂澳門旅游娛樂有限公司的網絡投資平臺,后發展馮某某等人加入該網絡投資平臺。
2017年10月18日,由于舊網絡投資平臺不夠穩定,為牟取非法利益,鄒某與馮某某委托四川藍海創想科技有限公司以舊平臺為藍本,開發了新網絡投資平臺,并命名為“博旅理財”網絡投資平臺。
該網絡投資平臺設定新會員必須由老會員使用自己的賬號為新會員注冊,以此建立層級關系,新會員線下用現金購買籌碼和代理等級進行投資,享受投資分紅和擁有發展新會員的資格。
2018年4月27日以前,會員收益達到100籌碼,便可進行提現操作。鄒某通過后臺管理賬號向總代理撥發籌碼,由總代理給新會員注入籌碼并收取注冊費。
根據每天會員提現情況,鄒某將提現人員名單、會員賬號綁定手機號碼、銀行卡號、開戶行信息、提現金額等信息通過微信發給總代理,由總代理將收取的注冊費用按照提現名單進行打款,打款結束后每天必須與鄒某進行賬務結算,當總代理處資金累計達到一定數額后便以現金方式交給鄒某、馮某某。
2018年4月27日,博旅理財網絡投資平臺關閉提現功能后,為了消耗會員每天分紅產生的大量籌碼,同時防止會員鬧事導致網絡投資平臺出現崩潰,鄒某、馮某某便開啟所有會員賬號的籌碼轉讓功能。
會員賬號內的籌碼需要轉變為現金,只能將籌碼進行轉賣或者注冊新會員直接收取注冊費用,會員發展的下線會員越多也就獲取現金越多。
2018年8月9日,鄒某、馮某某委托四川藍海創想科技有限公司開發了“博旅理財”手機APP軟件。鄒某、馮某某組織總代理、團隊長大量轉移老會員和發展新會員,并收取會員注冊費用,APP沒有開通提現功能和籌碼轉讓功能,但會員賬號內的籌碼可在手機APP的平臺內進行掛賣。
實際上,“博旅理財”網絡投資平臺無任何公司、實體產業、產品。鄒某、馮某某等人大肆以“博旅理財”是澳門著名公司,專門從事全澳門的博彩專營業務,投資者的利潤全部來源于澳門旅游娛樂有限公司在澳門的利潤分紅為噱頭,拉人頭發展下線人員,直接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主要計酬依據。
該傳銷組織架構相對松散,從上到下分別通過網站管理人、總代理、團隊長利用微信對下線人員進行層層組織、領導。網站管理人通過網站管理員賬號對所有會員賬號進行管理、撥發籌碼及對賬、資金調撥、業務培訓、宣傳等,并聯系網站搭建公司維護網站運行。
總代理主要負責開拓市場、管理下線團隊長、收注冊費用、兌換籌碼、為全國各地的會員進行提現轉賬,通過微信轉發宣傳資料、信息、通知等。團隊長主要通過微信轉發宣傳資料、信息、通知、收集下線會員資料等方式對自己下線會員進行管理。
截至案發,“博旅理財”傳銷組織共發展會員683344名,經去重后為593324人,最大層級達到457層。投入資金折合人民幣177.962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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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任某友、付某林、楊某碧以“博旅理財”是專門從事全澳門的博彩專營業務為名,在博旅理財網絡投資平臺無任何公司、實體產業、產品的情況下,以投資分紅、代理獎、業績獎三種分紅模式誘騙他人繳納費用獲得資格,騙取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應當依法懲處。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規定,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到1年不等的緩刑;并處罰金3萬元到5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