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警方成功拔除長期盤踞在大學城1040傳銷“毒瘤”
重慶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經偵支隊近日一舉打掉涉及全國3個省市、涉案金額達5000余萬元的“連鎖經營”傳銷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成功拔除了這一長期盤踞在大學城的傳銷“毒瘤”。
警方打擊傳銷現場/網絡配圖
經查明,該傳銷集團在其“總裁”的遙控指揮下,由幾個上總在大學城富力城小區一帶,采取購買份額入伙、發展下線返利的“五級三晉制”運作模式組織、領導“連鎖經營”傳銷活動,對外宣稱只要花69800元并積極發展下線,就可以在短期內賺取1040萬元,涉案人員1000余人。
鷹鑒了解到,該傳銷組織不生產、銷售商品,不提供服務,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份額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成為主任級別,并按照“五級三晉制”運作模式組成業務員、業務組長、業務主任、業務經理、高級業務員(傳銷內部稱“老總”)的五個層級。
該傳銷組織將參加者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下線份額作為計酬和提升層級的依據,并將新參加者所繳納的費用按照不同層級不同比例的標準分發給相關傳銷人員。
該傳銷組織以做生意、旅游、談戀愛、找工作等謊言邀請親戚、朋友等到重慶,以“一對一”的形式分班輪流講課,并以串門走訪的形式到傳銷人員租住的房間內面對面地進行“資本運作”宣傳,引誘聽課者參加組織,并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
該傳銷組織以數個“經理室”形式進行管理,最高級別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無錫地區整個傳銷組織,召開“老總會議”,討論、決定該傳銷組織各項工作。
最高級別管理人員下設數名“老總”,按照分工,部分“老總”管理各自的“經理室”,并負責任命“經理室”的管理人員;部分“老總”按照分工擔任該傳銷組織的職能“老總”,“老總”通過參加每周“老總”會議交流經驗。
另外,該組織還設立申購總管負責整個傳銷組織新加入成員的申購款繳納工作。
每個“經理室”設有大總管1名和自律總管、自律配合總管、能力總管、能力配合總管、經晨總管各1名。大總管是整個“經理室”的管理者,負責管理家庭具體事務,并向直接“老總”匯報工作,還定時參加“總管會”與其他“經理室”的大總管交流經驗。
自律總管負責督促、檢查家庭成員遵守規章制度、搞好家庭衛生等,并且需要和其他“經理室”相互檢查,與其他自律總管開會交流經驗。
自律配合總管負責協助自律總管完成上述任務;能力總管負責組織家庭成員學習如何提升發展下線等能力,并且與其他能力總管相互交流經驗,能力配合總管負責協助能力總管完成上述任務;
經晨總管負責家庭成員禮儀、禮節,組織家庭成員參加《生活經營管理二十條》等的學習活動和晨會活動,參加經晨總管互動會議。
高新分局提醒廣大群眾,這種傳銷和變相傳銷不僅嚴重擾亂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而且還嚴重危害到社會穩定,給參與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也給其家庭造成了巨大傷害。
同時,傳銷使絕大多數參加者血本無歸,一些人員流落異地,生活悲慘,甚至跳樓輕生,還有一部分人員參與偷盜、搶劫、械斗、聚眾鬧事等違法行為,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侵害。
傳銷是國家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此,高新警方警告正在從事“連鎖經營”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能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獲得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