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零售6層代理涉嫌傳銷,商標使用被指傍名牌
僅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小雅就坐到了“光明新零售皇冠大區”的位置。面對微信上咨詢項目的新人,小雅隨手發去一條截屏,上面寫著“中國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介紹”,同框的還有光明集團、光明乳業、“光明新零售”產品各自所用的商標。
小雅不知道的是,9月15日,光明乳業官方微信發布了一條澄清聲明,稱公司及各子(分)公司未推出過“光明新零售”“膳纖飲”“清清飲”“亞麻籽膳食粉”等宣傳內容及產品,也未與該產品的生產商、銷售商建立合作關系。
一時間,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被推上風口浪尖,其背后的多層級代理模式及涉嫌“傍名牌”的操作方式浮出水面。
9月16日,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德坤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光明新零售”及其使用的“光明Brilliant”商標與光明食品集團、光明乳業沒有關聯,代理商的相關宣稱非公司行為。
光明乳業澄清與其無關
9月15日,光明乳業官方微信發布聲明稱,近期有消費者反映,在微博、微信以及網購平臺等渠道上出現“光明新零售”“膳纖飲”“清清飲”“亞麻籽膳食粉”等宣傳內容及產品,產品宣傳鏈接及產品包裝中出現“光明”字樣及Logo。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光明乳業聲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并未推出此類產品,也未與該產品的生產商、銷售商建立合作關系。
新京報記者從“光明新零售”相關產品圖片上看到,其所用“光明”商標與光明乳業“光明”商標外形上有相似之處,較后者多了兩處“Brilliant”。在新浪微博,一位名為“光明新零售大區格子”的用戶于9月8日發布了一條“光明新零售招商”信息,并配有一張“光明Brilliant”亞麻籽膳食粉和光明純牛奶“同框”的照片,令人對兩款產品的關系產生聯想。
而小雅及另一位代理發布的圖片表意更為直接,上面不僅有中國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的介紹,還將“光明新零售”產品所用的“光明Brilliant”商標與光明乳業、“光明牌”商標并列放在光明集團商標下,營造出其是光明“子品牌”的印象,并稱“光明Brilliant”為光明食品“獨立運營、專做食品”(以下統為“光明”商標關系圖)。
小雅發布的商標關系圖
光明乳業9月15日回應新京報記者稱,目前“光明新零售”的產品及宣傳對公司影響“不是很大”,主要問題集中在消費者對此有疑問。“涉事企業打了一個擦邊球,用了‘光明’商標,走直銷路線,商標設計跟光明集團的商標比較接近。光明集團已在9月初發了聲明,集團跟這個項目也沒有關系。”
對此,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德坤9月16日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光明新零售”與光明食品集團、光明乳業沒有關聯,其取得授權的“光明Brilliant”商標也與光明集團沒有關系。對于代理商發布的“光明”商標關系圖及相關宣傳,楊德坤表示非官方行為,公司未這樣宣導,“具體是誰的行為我不是很清楚,但不是公司行為”。
名稱和商標涉嫌傍名牌
從小雅及多個代理商的描述可以看出,“膳纖飲”“清清飲”“亞麻籽膳食粉”等產品背后的實際運營方為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
天眼查顯示,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法定代表人、經理、執行董事為楊德坤,由蔣亞學持股51%、李國持股49%。中國商標網顯示,光明新零售公司目前申請了“光明”“膳纖飲”“清清飲”等第30類、第32類8個商標,其中“光明 新零售”“光明”商標均處于等待實質審查階段,且在商標字體形態上與現有商品使用的“光明 Brilliant”商標存在較大差別。
中國商標網顯示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申請的“光明”商標處于等待實質審查階段
而申請注冊“光明Brilliant”商標的公司目前有兩家公司,一家是上海乾順貿易有限公司,注冊范圍為第30類蛋糕、月餅、面包,不包含“光明新零售”所售的固體飲料類;另一家是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其注冊申請已被駁回。
中國商標網顯示“光明Brilliant”商標的兩家申請企業
天眼查顯示,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由李慧琴控股90%、姚建勇控股10%,法定代表人為易會者。2016年,上海乾順貿易有限公司(簡稱“乾順貿易”)發生投資人變更,李慧琴、姚建勇、陳國慶退出,新增顏貽鍛。目前,乾順貿易由滕榮國、顏貽鍛分別持股70%、30%,該公司還持有上海城小食品銷售有限公司100%股權。在股權上,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乾順貿易與光明集團、光明乳業均無直接關聯。
在小雅發布的一段糕點視頻中,還出現了一家“光明烘焙食品有限公司”,其產品包裝上同時使用了與光明冷飲所用“光明牌”商標極為相似的LOGO和“光明Brilliant”商標。據光明乳業相關負責人介紹,光明烘焙食品有限公司與光明集團、光明乳業也無任何關聯。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光明新零售”部分代理商的宣稱有“傍名牌”的嫌疑,在商標宣傳上沒有真實、準確、完整地體現差異性,甚至有意讓人聯想到“光明新零售”與光明食品集團在股權、商標上的聯系,易讓消費者混淆,屬于不正當行為。“代理商的責任是存在的,總公司是否有違法行為還需要證據。”
6層銷售代理受質疑
在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官網,其自稱“積極構建多元化綜合金融資產服務平臺”,“形成了以資產收購處置、投資及資產管理、多元平臺綜合金融服務業務為主體,以維護金融資產穩定、塑造光明新零售品牌形象、創造更大社會價值、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的綜合經營業務體系。”除這一簡介外,該網站無更多信息。
在另一家標稱“光明新零售”的網站中,光明新零售被形容為“是光明大品牌與維密之路強強聯合推出的新零售項目。該項目不囤貨不壓貨,只需要把產品分享出去,公司統一發貨,所有銷售提成,線上平臺秒結。“分享得越多、賣出去的產品越多,代理級別就越高,拿貨的價格就越低,利潤空間也就越大。”
小雅向新人介紹了光明新零售的第三款產品——亞麻籽膳食粉,稱其主要用于代餐塑形。據小雅提供的資料,該產品由低到高分為VIP、區代、縣代、市代、省代、大區6個代理銷售層級。在不打折的情況下,1盒產品零售價為318元/盒(含運費價格為330元),5盒零售價為1490元(含運費價格為1502元)。購買1盒產品可以成為VIP,購買5盒產品可以直接成為區代,當累計銷售達到4000盒時,就可以成為最高級別的大區代理。
在“如何賺錢”這一問題上,小雅直言有兩種方式,一是直接銷售產品的利潤,即“零售價-拿貨價”。VIP、區代、縣代、市代、省代、大區代理每直接售出1盒產品,可分別獲得43元到193元不等的利潤,每一層級利潤空間相差30元。
二是“團隊利潤”,即和自己直接推薦代理(以下簡稱“下級代理”)之間的級別差價。下級代理每售出1盒產品,區代、縣代、市代、省代可分別獲得30元到150元不等的級差獎金,每一層級相差30元。
光明新零售6級銷售模式圖,數據由代理商提供
有媒體公開質疑,“光明新零售”涉嫌傳銷。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等行為,可認定為傳銷。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現在很多微商打著直銷名義,但直銷通常不能超過三級。層次越多,意味著底層代理賺得越少,頂層代理獲利最多。“建議參與微商的人,凡是屬于第四、第五及以下梯隊的不要參與,一是賺得少,二是涉嫌傳銷。現在很多微商模式的核心還是‘排線布網’,產品只是道具,產品過了五六道手后已經違反了直銷本意。
皇冠大區代理號稱“有七八百人”
“如果只有4個市場的情況下,大區代理一天可獲得12000元的收入,一年是423萬。”小雅對新人說,“你可以先體驗一個區代,我給你配兩款產品同時體驗用。用得好,可以后續補上縣代。哪怕前期就是一個客戶買,那你一天幾百塊錢的收入也是很正常的,可以補貼一下家里。最主要是你不用囤貨,客戶只要掃碼下單,公司幫你發貨。哪怕你今天一盒沒賣出去,也沒有風險,純賺利潤。”
隨后,小雅發送了一個二維碼,點擊進去是《光明新零售》品牌代理人代理協議書和新用戶注冊登記。在登記信息下方,有“好友”小雅專屬的一個邀請碼,這也是她日后用來獲得級差獎金的“憑證”。
小雅向新人發送的新用戶注冊登記通道,其中有小雅的專屬邀請碼。
在微信朋友圈,小雅給人以優雅、干練的職業女性形象,頻繁發布客戶下單、產品“排油效果”的信息及其他團隊“成功人士”的故事,如“在家看娃的小老太太大王姐,上個月全款100多萬買房,這個月又去提車”,“某直銷公司最高級別領導楊總看懂光明,正在線下沙龍分享”等。
小雅說,她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當上了“光明新零售皇冠大區”,像她這樣級別的代理全國已有七八百人。目前究竟有多少人加入代理團隊尚不得知,但在微信搜索“光明新零售”,可看到“光明新零售直通車”“光明新零售膳纖飲”“光明新零售招商中心”“光明新零售大區”“光明新零售戰狼團隊長”等幾十個公眾號,且賬號注冊主體多為個人。
“阻斷90%脂肪吸收”被指虛假宣傳
6級代理模式下銷售的又是何種產品呢?“光明新零售”APP顯示,其主要銷售的產品有“膳纖飲”“清清飲”“亞麻籽膳食粉”三種產品,均為固體飲料。
以“膳纖飲”為例,其配料表中的主要成分有燕麥、蘋果粉(蘋果酵素)、抗性糊精(Fibersol-2)、白蕓豆、低聚半乳糖(益生元)、鯉魚彈性蛋白肽及食品添加劑等。
在“光明新零售”APP中,“膳纖飲”被形容為具有“雙阻、雙排、補養”3大優勢和“阻斷脂肪、阻斷淀粉”全球兩大專利。其中,吸脂纖維素+蘋果酵素“能阻斷食物中90%以上的脂肪吸收”,白蕓豆淀粉酶“能減少主食中的淀粉分解,從而減少主食的熱量吸收”,抗性糊精被形容為“腸道清道夫”,低聚半乳糖被描述為“調控肥胖者的腸道菌群,改善代謝綜合征的癥狀”,“10小時排出淀粉熱量,20小時排出脂肪油脂”。
此外,“清清飲”也被形容為富含燕麥、蘆薈凝膠、抗性糊精、益生元等成分,可“排出食物殘渣、對抗自由基、分解尿酸、排出肝肺毒素、排出腸毒、對抗環境污染”等。亞麻籽膳食粉的主要作用是代餐塑性,在小雅發布的朋友圈,時常會出現“排油效果看得見”等描述和“排油”照片,且宣稱兒童可以食用。
“光明新零售”APP中宣稱的產品功效
美國食品技術協會高級會員、科學松鼠會成員云無心認為,作為固體飲料,“膳纖飲”只是一種普通食品,“排油阻食”“甩肉塑形”是沒有依據的功效宣稱,涉嫌虛假宣傳。
他指出,所謂“阻斷90%的油脂吸收”,指的是蘋果酵素和抗性糊精成分。所謂“酵素”,是水果發酵的混合物,迄今沒有科學證據顯示它具有特殊功效。抗性糊精是一種可溶性膳食纖維,在人體小腸中難以被消化吸收,進入大腸后會被菌群代謝分解,產生中短鏈脂肪酸等對人體有益的成分,但沒有科學證據顯示它能夠“阻斷油脂”吸收。
而產品中的白蕓豆成分,能抑制α-淀粉酶的活性,淀粉就不被消化,也就無法被吸收產生熱量。過去十幾年中,有一些臨床試驗認為“白蕓豆提取物有助于減肥”,但也有一些實驗結果不支持其“減肥有效”的結論。
“總而言之,膳纖飲只是一款膳食纖維為主的固體飲料。如果每天吃上幾十克,因為其飽腹感強而減少其他食物攝入,對于減肥會有幫助。但每天吃3克就想減肥,就只是通過所謂的新零售模式大肆鼓吹虛假功效而賣出高價的‘忽悠’而已。”云無心說。
總部稱跟代理商行為“沒半毛錢關系”
對于涉嫌傳銷和虛假宣傳的外部評價,9月16日,“膳纖飲”“清清飲”“亞麻籽膳食粉”生產方、湖南泰爾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爾制藥”)一位李姓負責人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實為泰爾制藥投資,泰爾制藥負責相關產品的生產,光明新零售公司則負責與全國幾大代理商簽署銷售合同,約定權利義務。“他們(指代理商)賣給誰我們不管,也管不了。”
該負責人還稱,6個代理層級及涉嫌虛假宣傳跟公司總部“沒有半毛錢關系”,“是代理商自己做的,我一直以來都不知道這些事情。光明新零售也是把貨賣給代理商就結束了。如果代理商有涉傳等違法行為,監管部門也會關注。總部接下來會重視這些,如果存在問題會處理。”
天眼查信息顯示,泰爾制藥成立于1998年,主營藥品生產、銷售,保健食品、預包裝食品生產、銷售等,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為成解初,實控人為成剛。該公司目前是最高法公布的失信公司,陷入多起法律糾紛,成解初、成剛也被限制高消費。
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此前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品牌方不知曉經銷商的傳銷行為,則不承擔責任;如果在經銷商的傳銷行為已被工商部門查處后,品牌方依舊提供產品,就可以認定為傳銷的共同行為。
注:文內“小雅”為化名。
新京報記者 / 郭鐵
制圖 / 李石陽
編輯 / 祝鳳嵐 張明璇
圖片來源 / 光明新零售APP、代理商微信、微博截圖